滕州市红十字会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7〕8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等上级要求和滕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要求,为做好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我会结合工作实际,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公开透明、提高政府公信力的重要抓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切实丰富信息发布内容,积极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服务,政府信息公开服务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高。现将2017年度滕州市红十字会会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注重落实
一是根据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7〕8号)文件简史,为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的情况,特别是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我会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小组长由我会党组书记周书海担任,副组长由我会副会长马勇担任,小组成员由办公室,业务科负责人共同组成,各部门积极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二是实行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做到信息公开工作领导落实、机构落实、经费落实、人员落实,明确工作内容和任务。三是明确责任,结合我会工作实际和特点,指派专人负责跟踪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公开信息审查、网络维护、实时更新等做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二、规范管理,建立制度
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我会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具体形式和公开方式、时限要求以及受理、回复的反馈机制,并结合我会实际和特点,逐渐修改和完善形成我会信息主动公开操作流程、依申请公开处理流程、信息公开保障制度等工作制度,并指定专人作为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并对全会职工进行政务公开系列工作要求的培训和指导,力求稳步推进政务事务公开工作。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我会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并按照相关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我会的共同努力下,我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基本形成,工作体系得到不断完善,切实提高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了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的服务作用。
(一)我会通过成立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落实工作经费、制定政务信息公开年度工作实施方案来指导和组织政务事务公开工作,并按要求按时发布公开信息及报送信息公开文件。2016年我会通过不同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24条,红十字会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105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24条,其他方式,主要是通过我会季度工作动态简报向市委、市政府及枣庄市红十字会等单位累计报送公开政府信息数95条。
(二)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对重大突发事件、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情况及时进行信息公开,不存在隐瞒事实、推迟公开、漏公开等现象。
(三)本年度我会没有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本年度我单位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五)本年度我单位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六)本年度我会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信息公开的形式
(一)我会通过政府门户网站的部门动态专栏公开政务信息。我会根据工作实际,建立完善公开目录,及时修改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细化信息公开目录,建立了红十字会介绍、最新动态、政策法规、部门信箱等子目录,并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在政府网上按要求发布或更新信息,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
(二)通过报刊、电视、单位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特别是涉及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地重大决策、重大突发事件等情况进行及时的报道。
(三)设立并公布监督、投诉和举报电话,开通网络举报信箱,设立投诉举报箱,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并对信箱邮件进行回复。
(四)打造平台,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我会除了通过政府网站、报刊媒体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外,还创新设立公众微信号,利用好新媒体适时公开政务信息。还定期制作工作动态简报,发放至各理事单位,有效地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作用。
(五)畅通渠道,接受监督。畅通诉求渠道,畅通监督渠道,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我会建立了监督检查投诉处理机制,认真听取和收集群众团体和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滕州市红十字会会
2017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