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要求,由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综合汇总各类信息公开数据的基础上编写而成。
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滕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gzhou.gov.cn)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栏上下载,也可在“滕州城管网”网站上(www.tzcg.gov.cn)下载。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宣传科联系(地址:滕州市善国北路107号;邮编:277599;电话:0632-5878001;电子邮箱:tzzfxck@163.com)。
一、概述
2016年度,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平台建设,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工作研讨活动,丰富公开载体,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内容,形成了一套规范、有效、便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新的飞跃。
(一)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宣传科,为综合行政执法局和城市管理信息公开工作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和指导全局的信息公开工作。配备专职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化)工作人员4名,各下属单位配备兼职信息员18名,平均年龄35岁以下,均为全日制本科学历,涵盖中文、信息化、艺术设计、摄影等多个专业。同时,固定人员负责滕州城管局网站、中国滕州网、党政办公网以及其它行业网站信息的更新、维护和报送工作,固定人员负责信息公开的协调联络工作。
(二)逐步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及保密审查制度等相关制度,明确分工、细化步骤、优化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的特点,制定了综合性执法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和工作规范,明确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把职责落实到具体科室、个人,严把保密关、政策关、格式关。进一步完善滕州城管网、信息公开网等各类门户政务网站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建立了网站考核、通报制度,意见征集和专题专栏的方案报送制度。
(三)严格履行信息公开义务。主动全面公开了概况信息、法规公文、计划、工作动态、财政信息、人事信息、业务工作、其他等内容,并不断延伸信息公开内容,同时对单位的职能、职责、办事依据和原则、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办事标准、办事承诺、办事结果等事项均在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做到了长期向社会公开。对一些紧急性、临时性、阶段性的工作随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开。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大事项等工作均在门户网站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全程公开。按时完成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方便公众了解、获取政府信息,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积极丰富公开载体,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多元化。目前已形成包括市政务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政务公告栏、广播电视、报纸、LED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咨询专线电话、便民手册等多种途径在内的信息公开体系。同时还利用多种途径及时向社会公布城管部门的重大政务活动、政府规章文件、领导重要讲话和城市管理动态等情况,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2016年度,滕州市城市管理局累计在中国滕州网城管局版块更新信息130条,在滕州城管网更新信息1400余条,在党务公开网、党政办公网等网站更新工作信息1100余条,编发公开信息简报4期,接受市民各类咨询9000余人次,办理局长信箱、12319电话投诉、民意通意见、网络在线投诉1180件。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7条,全部进行了答复,回复满意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目前,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凡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事项均未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目前,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所有信息按照时间排序,由局宣传科按照《保密法》和相关规定负责筛选、编排,上网资料需经领导签字批准方可上传,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目标
2016年,在滕州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滕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差距。比如规章制度建设有待完善,信息公开内容侧重点不均衡等等,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主动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不断充实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发布信息行为,提高广大市民群众参与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效开展。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