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水利和渔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本报告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滕州市水利和渔业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滕州”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teng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滕州市水利和渔业局信息中心联系(地址:滕州市荆河中路1号,邮编:277500,电话:0632-5691312,5691320;电子邮箱:tzsw312@163.com)。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工作情况概述。2015年,我局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为政务公开的首要工作。狠抓政务信息报送工作,重点突出滕州水务工作,正确舆论引导,正面宣传报道,深度挖掘全市水务工作中的新举措、新成效、新典型。
(一)明确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民主管理,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为核心;以解决人民群众特别是全市广大农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以提高全局内部的管理水平和全体干部职工的职业道德水平及机关权力运行透明度与办事效能为目的。
(二)健全组织领导。及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实施、检查落实等工作,做到领导、认识、组织、人员四到位;制定印发了《2015年滕州市水利和渔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各科室和单位的目标考核,由局领导小组定期对该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的人员实行责任追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一个阶段任务、每一个公开项目,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确保了每一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都落到实处。
三、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渠道。一是通过滕州市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发布了概况信息、法规公文、计划、工作动态、业务工作等内容,同时还利用滕州市水利和渔业局网对我市水务工作进行全方位报道和公开;二是做好便民咨询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量。我局2015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0条,其中概况信息16条、法规公文19条、工作动态159条、业务工作36条。
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我局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5年,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诉讼。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着力强化组织领导,狠抓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社会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更新速度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要加强宣传和培训,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严格按照相关条例和规定要求,努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围绕“五个一”创建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加大对本机关“五个一”创建工作开展情况的跟踪报道力度,多报道新措施、新亮点、新典型,力争把我局政务公开作为服务全市水务的一个窗口。
2、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报送工作。
一是把握正确的舆论引导。正面宣传全市水务工作,突出宣传在城乡供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举措、成效;二是深入基层获取第一手资料。围绕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到基层,认真调查研究,取得第一手材料。
3、抓好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
今后将鼓励局属单位积极参与收集提供信息,加大信息量。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对政府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进一步加快信息撰写、审查、发布速度,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对重大事件宣传报道不滞后,力争做到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息公开服务。
七、附表
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2015年12月31日
滕州市水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统计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单位 |
2015年度 |
主动公开信息 |
条 |
250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230 |
2、政务公报公开 |
条 |
0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行政复议数 |
条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