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4233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张汪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时间:2025年09月2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9月23日
- 标 题:张汪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张汪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
各党总支、村,镇机关各单位,镇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持续弘扬扶贫济困传统美德,进一步激发全镇公益慈善事业活力,根据枣庄、滕州两级市《关于在全市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镇集中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范围
本次募集范围为全镇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其他热心慈善、乐于奉献的单位和个人。
二、捐赠标准
提倡个人捐赠不低于一天的经济收入。各类企业捐赠不少于1天的利润。提倡、鼓励单位和个人为发展慈善事业多做贡献。
三、捐赠时间
即日起至9月30日,为今年“慈善一日捐”活动集中捐赠时间,张汪镇慈善基金管委会常年接收社会各界捐赠。
四、捐赠方式
各单位和个人捐款可通过银行转汇汇款到滕州市慈善总会张汪镇慈善基金账户或直接现金交张汪镇慈善基金管委会(镇为民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本次募捐活动,捐赠企业和个人按国家相关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五、募集善款的接收、使用
镇慈善基金管委会负责接收捐赠的善款,做到随时接收,认真登记,张榜公示、公开透明。除上交市慈善总会20%作为全市救助统筹金之外,其余部分作为本镇的慈善资金,用于“扶贫、助学、助医、助残、助孤、救灾”等救助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领导,抓好落实,成立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镇慈善基金管委会主任张鑫同志任组长,副镇长程士承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岗位主管为成员的张汪镇“慈善一日捐”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政事务岗,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各单位、各部门要周密部署,通力合作,形成强大的慈善合力,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参与、做出表率,引导带动更多的人、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慈善活动,让慈善成为每一位公民的光荣使命和责任。
(二)抓好宣传发动。各单位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积极宣传“慈善一日捐”的重要意义和慈善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慈善氛围。
(三)严格捐款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瞒报、漏报或私自截留、挪用捐款,根据活动进程,及时张榜公布捐款情况,促进活动深入全面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