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0-01424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张汪镇
- 成文时间:2020年02月2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2月24日
- 标 题:张汪镇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张汪镇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张政发〔2020〕5号
张汪镇企业复工复产工作方案
各党总支、村,机关、镇直各部门,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阻击战。按照中央、省、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按照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要求,组织全镇企业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做好突发疫情应急处置和应急物资生产供应保障,组织企业科学有序复工,确保复工企业各项防疫措施落实到位,确保企业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确保全镇企业平稳度过疫情。
二、复工复产原则
按照“企业自查、属地核查、报批备案”的程序,有计划、有秩序、有步骤的组织疫情防控物资生产、能源、供水等关系国计民生的企业以及订单充足、效益好的企业复工复产。
三、复工复产程序和工作要求
(一)严格“企业自查、属地核查、报批备案”程序。
1、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提交复工复产申请,镇企业复工复产查验小组对企业复工复产条件、各项防疫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实,查验合格,并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复工复产。
2、具备复工复产条件的规模以下企业,向所在村委会提交复工复产申请,由党各总支组织辖区内各村对提交申请的企业进行初验,对企业复工复产条件、各项防疫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现场核实,初验合格后,由党总支汇总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提交复工复产申请,镇企业复工复产查验小组现场审验合格,并上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后方可复工复产。
(二)坚决做到“六个必须”、“六个坚持”。按照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全市工业企业节后生产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镇辖区内各企业要充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扎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
1.复工前,做到“六个必须”。一是企业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必须到位。企业复工前,必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二是职工健康排查必须到位。企业复工前,必须掌握每名职工的健康状态,每名职工节假日期间出行和参加集会聚会情况,排查确认每名职工节假日期间密切接触者中是否有重点疫区来源地人员,建议企业外地职工延迟到岗;三是疫情防控物资必须提前到位。企业复工前,必须根据企业规模,提前准备好体温计、红外测温仪、含氯消毒剂、75%酒精、乙酸、喷雾器、口罩、手套、帽子、防护服、雨靴等疫情防控物资;四是厂区消毒必须提前到位。企业复工前,必须提前对厂区内公共场所、人员聚集场所的设施、设备及公共车辆进行消杀防疫;五是安全生产必须检查到位。企业复工前,必须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六是隔离场所必须到位。企业复工前,必须准备独立的隔离观察场所。
2.复工生产期间,做到“六个坚持”。疫情防控响应解除之前,企业复工首日及正常生产期间,企业必须做到:一是坚持每日全体人员穿戴口罩等防护用品,并登记检测体温方可进厂;二是坚持每日定时测量员工体温。安排专门人员,每天两次对全体职工体温进行测量,并做好记录;一旦发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立即采取隔离并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汇报,并对相关用品和场所进行消毒;三是坚持每日对进出车辆出入登记、实施消杀防疫措施;四是坚持每日上班前、下班后消杀防疫,人员集中的重点区域必须多次消杀;五是坚持每日以车间、班组为单位宣讲疫情防控知识;六是坚持每日向我镇报告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四、责任分工
(一)严格落实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镇辖区内各企业要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安排部署,严肃落实各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守《传染病防治法》,自觉做到疫情面前,防疫大于一切。要按照法人负责和“谁用工、谁管理、谁防控、谁负责”原则,切实履行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并与张汪镇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指挥部)签订疫情防控承诺书和责任书。
(二)严格落实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复工复产企业要严格落实企业疫情况防控工作的各项措施,确保疫情防控贯穿全镇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始终。复产前,成立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制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严细做好企业职工排查、人员隔离、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复产后,强化人员管理、就餐管理、卫生防护、健康宣传、应急预案等各项工作措施,切实做到“六个必须”、“六个坚持”,避免人员聚集,做到疫情防控工作的全覆盖。
(三)严格落实企业复工复产管理责任。规模以上企业及重点工程由镇经济工作专班和驻企指导员进行监管,督促规模以上企业做好疫情防控,指导复工复产、达产达效,督促做好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积极靠上服务,帮助协调解决生产、运输、疫情防控中遇到的具体困难和问题。规模以下企业复工复产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由包党总支领导干部和所在党总支、村进行监督管理。对疫情防控措施执行不力的企业责令整改;达不到防控要求擅自复工复产的企业,追究企业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附件:1.张汪镇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2.张汪镇规上企业及重点工程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分工表
张汪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3日
附件1:
张汪镇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第一组长:孙彦民 党委书记
组 长:尹亚东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张军泽 人大主席、工会主席、关工委主任
王 艳 党委副书记
齐 文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 超 党委委员、副镇长
王延诚 党委委员、农委主任
生茂强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党政办主任
王 鑫 党委委员、宣传科科长、信息中心主任
刘书磊 党委委员、组织科科长、统战科长
王开伟 人大副主席
房 永 副镇长
孙延峰 副镇长
张吉良 副主任科员
邱 峰 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刘冉冉 党政办副主任、督查室主任
秦真孝 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周利军 派出所所长
徐 玮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张玉梅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
原小培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韦 鹏 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张 伟 民经办副主任、招商分局局长
李 力 应急办副主任
张广涛 环保所所长
张 峰 综合执法办队长
张 敏 人社所所长
刘春雷 环卫办主任
彭 翔 司法所所长
孟凡龙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叶怀华 卫生院院长
郝明珠 坝桥党总支书记
付贵峰 段楼党总支书记
张 宇 邓寨党总支书记
詹庆刚 郝庄党总支书记
杨 建 皇殿岗党总支书记
俞 存 刘谷堆党总支书记
詹庆余 辛集党总支书记
彭向华 张汪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企业复工复产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调度工作开展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民经办,办公室主任由生茂强同志兼任,经济工作专班同志为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