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810032/2025-00792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羊庄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时间:2025年04月07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4月07日
  • 标  题:羊庄镇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综合治理工作的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羊庄镇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综合治理工作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综合治理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

1.压实家庭教育责任。落实《山东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着力优化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加快推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队伍和阵地建设,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活动,促进家校社共育。对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造成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的,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令,依法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符合法定情形的依法撤销监护人资格。(牵头单位:妇联;责任单位:木石法庭、羊庄联合学区、派出所)

2.强化校园前端治理。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建立失学辍学动态监测、联合劝返工作机制,实现“动态清零”。规范校园内部管理,建立学校保护工作评估机制,多措并举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健全考评激励机制,选优配齐法治副校长、专职心理健康教师。全面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制度。积极推进校园安全先议工作,推动落实未成年人罪错分级干预机制。(牵头单位:羊庄联合学区;责任单位:木石法庭、司法所)

3. 加强重点行业场所管理。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加大旅馆、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歌舞娱乐、文身店等场所的监督管理和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民宿、网约房等新兴业态的监管,严厉打击接纳未成年人、组织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对文化场所的管理,针对音像店、图书店、文具店、报刊亭等场所开展“扫黄打非”工作,重点收缴和查处低俗、暴力、色情、恐怖、迷信等非法出版物。(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宣传工作岗、木石法庭、公共文化岗、卫生健康岗)

4. 净化未成年人网络环境。加大“清朗”、“净网”等专项行动力度,清理整治色情、毒品、暴力、恐怖等违法有害信息,依法查处涉未成年人违法违规应用服务。加大对涉未成年人网络犯罪、网络侵权的打击力度,严厉整治涉未成年人网络偷拍直播、诱导性消费打赏、网络社交陷阱等行为。(牵头单位:宣传工作岗;责任单位:羊庄联合学区、派出所、公共文化岗)

二、提高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5. 加强未成年人思想政治教育。健全全环境立德树人工作机制,拓展社会教育渠道,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场馆等作用,组织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加强课程开设情况督查,中小学校道德法治教育(思政)课程按要求开设率达到100%,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按规定配备率达到100%,创新机制吸引法律专业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发挥共青团、少先队政治启蒙作用。(牵头单位:宣传工作岗;责任单位:团委、羊庄联合学区)

6.深化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探索灵活多样的法治教育方式,优化未成年人普法产品供给,注重运用网络新媒体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加强全镇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广泛开展模拟法庭等法治教育实践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强化对重点未成年人群体的普法宣传教育。持续打造“彩虹伞”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品牌,提高宣传教育的精准化和实效性。(牵头单位:司法所;责任单位:团委、木石法庭、派出所)

7. 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广泛宣传心理健康、人际交往、家庭教育等知识,依托精神卫生中心为重点未成年人群体提供心理辅导和诊疗服务。(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岗;责任单位:团委、羊庄联合学区)

三、有效打击惩治违法犯罪

8. 提升预警防范能力。健全完善全省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专题库,开展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全量信息分级分类采集,建立全息档案。针对涉未成年人警情高发时段、部位,精准部署巡防警力。建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警模型,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做好跟踪处置、落地核查工作,实现预警劝阻和主动打击。(牵头单位:派出所)

9.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坚持以打开路,重点打击未成年人团伙犯罪、跨区域流窜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组织、操纵、胁迫、教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严厉打击易发多发未成年人侵犯财产权利、侵犯人身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等突出违法犯罪。对主观恶性较大、犯罪性质恶劣、手段残忍、后果严重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惩戒到位。对利用未成年人实施有组织犯罪、系列犯罪、新型犯罪的,坚决挖出幕后,摧毁“传帮带”组织,教育挽救被诱导、被裹挟的涉案未成年人。(牵头单位:派出所)

10.加强重点案件联动处置。探索建立未成年人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警务、检察、审判、执行等工作的配套衔接和信息共享,定期会商研判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形势,研究解决疑难复杂案件问题,规范案件办理标准。健全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敏感案(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按照依法办理、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原则,依法妥善处置相关舆情。(牵头单位:平安法治办、;责任单位:木石法庭、派出所、司法所)

11.强化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坚持有效惩戒和依法从宽相结合,严格依法准确适用附条件不起诉、相对不起诉等制度,准确把握未成年人定罪量刑标准,做到不枉不纵。规范开展社会调查工作,严格落实分押分管、强制辩护、犯罪记录封存、合适成年人到场等特殊保护制度。做实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监督考察、判后跟踪回访帮教、刑满释放安置帮教等配套工作,适时制发“两书一函”,补齐监管失职、监护缺位等漏洞短板,实现“以案促治”。(牵头单位:木石法庭;责任单位:社会工作岗、团委、派出所、司法所)

12.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完善未成年罪犯义务教育体系,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和法治教育。积极引入社会优质资源,开展劳动技能培训,鼓励未成年罪犯参加职业技能技术资格考核,助力未成年罪犯顺利回归社会。严格落实未成年社区矫正小组组成、保障就学权利等有关规定。落实未成年安置帮教对象释放衔接制度,严格做好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工作。深化部门协调联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帮教活动,推动未成年罪犯专业化管理与社会化保护衔接配合。(牵头单位:司法所;责任单位:羊庄联合学区、社会保障岗)

四、强化分类管理和教育帮扶

13.摸排管控重点未成年人群体。加强对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义务教育阶段“在籍不在校”未成年人、不在学未就业的闲散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困境未成年人、生活困境未成年人等重点群体的摸底排查。注重大数据应用,建立分类台账,动态跟踪管理,有效掌握重点群体思想动态、现实表现和行为动向,进一步探索分级干预,结合实际制定防范、服务、管理措施。动员专业社工机构、公益机构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摸排联系、家庭监护指导、心理辅导、关爱帮扶等工作。(牵头单位:团委;责任单位:社会工作岗、妇联、羊庄联合学区、派出所、民政事务岗)

14.教育管理不良行为未成年人。优化学校考评机制,压实学校责任,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建立保护性惩戒分级分类干预机制,对不良行为学生做到“一生一档”“一生一策”,及时管理教育,避免行为进一步恶化升级。加强家校社联动,统筹各方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道德法治教育、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督促落实监护责任,及时纠正未成年人思想、行为偏差。对吸食尚未列入国家规定管制、具有成瘾性物质的未成年人,劝告其接受必要的危害教育和心理矫治,及时开展戒治康复,并督促其监护人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牵头单位:羊庄联合学区;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社会保障岗)

15.矫治教育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及时采取训诫等矫治教育措施,督促、指导未成年人监护人依法管教,预防其再次实施严重不良行为。对符合条件的,按程序送入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牵头单位:羊庄联合学区、派出所;责任单位:司法所)

16.联系服务不在学未就业的闲散未成年人。加强对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肄)业生的跟踪服务管理,对有就学意愿的,鼓励和支持其接受职业教育或继续教育。发动群团组织、网格员等主动接触闲散未成年人,建立稳定联系,开展困难帮扶、社会融入等服务,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对有就业或创业意愿的闲散未成年人,提供求职登记、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信息咨询、就业创业指导等服务。(牵头单位:团委;责任单位:社会保障岗)

17. 关爱帮扶家庭教育困境未成年人。组织妇联干部、巾帼志愿者、学校教师、村(社区)干部等定期摸排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情况,对监护人履职不到位的建立台账,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对困境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引导其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加大对未成年人违法婚姻的摸排,各部门立足职责加强未成年人早婚早育治理工作,有效遏制未成年人早婚早育现象。(牵头单位:妇联;责任单位:羊庄联合学区、派出所、民政事务岗)

18. 救助保障生活困境未成年人。加强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等分类保障,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儿童纳入孤困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依托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常态化开展关爱服务。对流浪乞讨未成年人,做好回归安置和源头预防工作。对服刑人员、吸毒人员、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未成年子女,多部门联合做好生活照料和帮扶工作,由民政部门负责兜底监护。(牵头单位:民政事务岗;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

五、加强组织保障

19. 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保障措施,切实解决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相关职能部门主动担当作为,细化落实举措,针对综合治理中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各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20. 压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进展常态化督导调度制度,对思想不重视、责任未压实、措施不到位,导致发生造成重大影响的涉未成年人案(事)件的,严格依照《维护社会稳定责任制规定》等进行责任督导和追究。(牵头单位:平安法治办、团委)

21.注重宣传引导。积极发现总结好经验好做法,跟进报道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待,推动全社会形成关心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严肃保密纪律,强化保密措施,注重未成年人隐私和信息保护。(各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

羊庄镇社会稳定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2025年3月15日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