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0-00790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羊庄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时间:2020年05月3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0年05月30日
  • 标  题:羊庄镇关于做好三夏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
  • 效力状态:有效

羊庄镇关于做好三夏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秸秆焚烧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枣庄、滕州两级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结合羊庄实际,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实现农业增产增效、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围绕保护生态环境、发展循环经济、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按照“疏堵并举、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防控与重点清查相结合,行政推动和技术服务相结合,政策引导和严格奖惩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施策,实现农作物秸秆全年综合利用和禁烧,推进全镇生态可持续型农业发展。

二、主要目标

三夏期间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实现 “不烧一把火,不冒一缕烟”;全镇小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99%以上;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等处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有水浇条件的地块及时播种、适时灌溉率达90%以上;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出现危及麦收安全生产的其它治安问题。

三、工作内容

(一)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各党总支、村要层层召开三夏工作部署会议,严格落实防火责任制,要根据地块,明确划分防火责任区,要组织专人组成安全巡查队伍,24小时昼夜值班。1000人以上的村,要组织安全巡查队员不少于15人,搭建防火指挥棚不少于5个;1000人以下的村,要组织安全巡查队员不少于10人,搭建防火指挥棚不少于3个,防火棚要有灭火工具、桌椅床铺和条幅彩旗,要将防火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防止大而化之,要把握好关键时间节点和重要部位,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避免一早一晚和午饭期间出现监管空档,确保防火责任落到实处。

(二)全面推行技术禁烧。全面推行小麦“联合收获——秸秆精细还田——小麦灭茬(破茬)——玉米直播”等夏季“一条龙”作业模式。一是低留茬、细粉碎、均匀抛洒作业。凡在本镇范围内从事麦收作业的机械必须安装秸秆粉碎还田装置,并对刀片及时更换,实施秸秆切碎粉碎作业。机械收割留茬高度要控制在10厘米以内,秸秆粉碎长度要控制在5厘米以内。二是推行小型机械收获、播种技术。对不适宜大型农机作业的山坡、边角及小型地块,采用方便灵活的小型收获、播种机械,实施小麦收获、秸秆粉碎还田、播种等作业,切实解决“大田不烧小田烧”的问题。三是及时播种,适时灌溉。对有水浇条件的麦田,采取收割一块、播种一块、灌溉一块的方式,将收割、播种、灌溉一环扣一环,无缝衔接。四是推广小麦机械化破茬技术。以大马力拖拉机带动专用灭茬机或旋耕机,在小麦机收后1-2天,麦茬晾晒风干,进行小麦灭茬作业。灭茬机灭茬深度3-5厘米,旋耕机耕深5-8厘米,过浅易造成麦草比重大 ,土虚,对玉米发芽生长不利,过深易造成玉米雨季遇风倒伏。要及时更换灭茬机或旋耕机刀片,防止因刀片磨损过度影响灭茬效果。五是强化帮扶,跟进服务。根据市气象局预计,麦收期我市平均降水量为85-95毫米,较常年(77.6毫米)偏多1-2成,但降水时分布不均;平均气温24-25°C,较常年略偏。麦收期间我市天气处于不稳定期,局地对流性天气将会逐渐增多,市气象局将根据天气变化,及时发布麦收期间天气预报。各办事处、村要及时督促农户合理安排收割时间,及时抢收抢种,确保颗粒归仓。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组织播种,积极化解秸秆禁烧与农民抢收抢种之间的矛盾。

(三)严禁公路打场晒粮及秸秆乱堆乱放。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办事处、村负责本辖区内所有路段的安全畅通工作,村支部书记、村主任对本村道路安全实行承包责任制,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派出所、交管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应急办等部门齐抓共管,确保全镇道路畅通。对不能及时有效利用的秸秆,禁止在田间、地头、林缘、河边、沟渠及道路等处堆放,要组织进行彻底的清理清运,达到“五净”标准,即田间净、地头净、沟渠净、路边净、树下净。因零星地块未进行秸秆粉碎的村,要在村外至少设立1处集中堆放点,实行秸秆在指定位置集中有序堆放,并严格落实防火措施,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专人看守。结合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严禁秸秆进村,严禁村内任意堆放秸秆,严禁连接路两旁堆放秸秆。

(四)强化安全监管,抓好农机安全工作三夏生产时间紧、任务重,确保夏粮适时收获、秋粮适时播种,发挥农机主力军作用至关重要。同时三夏也是农机作业高峰期和农机事故易发期,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和农机大户,要及早动手,周密备战,全力以赴做好三夏生产前的各项农机准备工作,及早做好机具检修,确保机具以良好的技术状态投入作业,严禁机械带病作业。各党总支、村要充分认识做好三夏抢收抢种保丰收工作对于保持全年粮食生产稳定的重要意义,加强监管,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组织人员深入到田间地头,讲解农机安全操作技术知识,提高农机手安全生产意识,确保三夏农机抢收抢种作业安全。

(五)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土地使用产权制度改革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蔬菜林果、经济作物等高附加值的特色高效农业,推广产量高、秸秆少、易转化的农作物,最大限度地减少农作物秸秆产生。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抓好秸秆利用和禁烧工作,镇成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详见附件1),全面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各党总支、村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镇领导小组下设禁烧工作督导组(详见附件1),具体负责日常的禁烧督导和验收工作。

(二)明确部门责任。镇各责任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按照镇领导小组的统筹调度,通力协作、急切配合。农业农村办要积极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引导广大农户秸秆还田深耕深翻和改种短季节蔬菜种植,并根据天气等情况全面抓好夏收、夏管、夏种,尽可能缩短防火时间;环保所要积极主动地与市环保督查组对接,及时做好卫星监控信息的掌控和督查服务工作;联合学区要深入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及时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全面做好学生及其家长对秸秆禁烧和安全防火知识的宣传教育;派出所要加派警力,组成专业巡查队伍,加大巡查的力度和密度,深入到田间地头集中开展安全防火巡查活动。同时,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打击蓄意放火人员;党政办、财政所、宣传科等部门要全面做好生产和安全防火的后勤保障和宣传工作。

(三)分工协作。一是包党总支领导干部、党总支书记、机关包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是秸秆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党总支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是直接责任人,要制定本辖区秸秆综合利用及禁烧实施细则,做好本辖区内的秸秆禁烧工作。二是全镇设立三级督导体系,包村干部督导所包村,包党总支领导、党总支书记督导本党总支所辖村,镇督导组督导全镇,全面做好三秋生产和安全防火工作。三是属地管理,重心下移。根据各村实际,按照防火无盲区、处置及时的原则,全镇共设置171处防火点。每处防火点,村要搭建高标准防火棚,安排两名会使用通讯工具且具有防火能力的防火队员。棚内配有一张床、两把扫帚、两把铁锨并配备必要的防火设备,确保24小时有人值守,并安排专人组成的巡逻应急队在田间地头不间断巡逻,确保无火情的发生。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党总支、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标语等各种宣传工具,营造好三夏综禁工作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做到每村张贴10张禁烧通告,每条路悬挂一幅过路标语,每户发放一份宣传材料,各村要在村庄主干道路两侧、显要位置张贴防火标语,1000人以下的村不少于30幅,1000人以上村不少于50幅。

五、考核奖惩

(一)全面落实责任。一是落实目标责任制。坚持把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纳入对各党总支、村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逐级分解任务、逐项落实责任。二是继续实行领导干部包党总支、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及村防火人员包地块责任制。包党总支领导干部和党总支书记具体负责本辖区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调度、督导、检查工作。各村要搭好防火棚、选好配齐防火队员,备足备齐防火器材,及时做好秸秆的清理,切实做到田间净、地头净、沟渠净、路边净、树下净“五净”,从源头上减轻三夏防火压力。

(二)全面督导和集中验收。三夏集中禁烧期为5月26日-6月25日,禁烧期间镇专门成立由领导干部带队的督导组,坚持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不定期对各党总支、村的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好的予以表扬,差的通报批评。一是对各村禁烧前期宣传、防火棚搭建及防火设施配备进行督导检查,条幅悬挂、标语和公告张贴、一封信发放等禁烧宣传工作要在三日内完成,各防火点的防火棚应在小麦收获前搭建好,对宣传不到位、小麦已收获还未搭建好防火棚以及防火工具不到位的村及所在党总支进行全镇通报并限期整改;二是督导人员到位情况,村防火点防火队员不按要求进行值班的,每发现一次给予所在村包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各50元的罚款,并进行通报批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三是秸秆清运集中验收,“三夏”后期,镇将组织相关人员以党总支为单位,逐村或就秸秆还田比例和秸秆清运情况进行验收,通过验收的党总支给予兑现工作经费3000元,对粉碎效果不好、秸秆清理不及时、不彻底的党总支、村在全镇进行通报批评,并扣发工作经费。

(三)严格奖惩。对发生秸秆焚烧的,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并根据情节和后果,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没有发生火情、秸秆还田面积达到99%以上,且未还田秸秆清运彻底的办事处,按照办事处验收申请先后顺序,镇验收工作组组织验收,并依据结果落实奖惩。

1、因被国家卫星火点通报或被两级市督察组发现确定为全市第一把火,在全市通报且在我镇召开反面现场会的,对所在党总支、村评先树优实行“一票否决”,包党总支领导干部向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党总支书记给予免职待岗停薪三个月处理,包村机关干部给予停薪一个月处理,是部门负责人的给予撤职处理,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给予停职停薪处理。

2、被国家卫星火点通报或被两级市督察组发现但不是全市第一把火的,在该村召开反面现场会,包党总支领导、党总支书记、包村机关干部、村支部书记现场检讨,并向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对所在党总支评先树优实行“一票否决”,党总支书记给予免职待岗处理,包村机关干部是部门正副职的给予撤职处理,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给予停职停薪处理。发现的两起及以上的,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参照全市第一把火的处理意见执行。

3、虽未被国家卫星火点通报或未被两级市督查组发现,但发生火情在全镇造成一定影响的,在该村召开反面现场会,包党总支领导、党总支总支书记、包村机关干部、村支部书记现场检讨。之后每发生一起火情的,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参照该处理意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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