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0-00786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羊庄镇
  • 成文时间:2019年11月15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9年11月15日
  • 标  题:羊庄镇关于推进村级规模调整工作的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羊庄镇关于推进村级规模调整工作的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优化农村资源配置,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现就进一步推进村级规模调整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为契机,以优化乡村治理结构,实现富民强村、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为目的,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立足基层实际,围绕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主线,因地制宜,优势互补,合理调整行政村规模和数量,优化资源配置,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激发农村改革发展活力,不断提高村级组织自我发展、自我服务、自我保障能力,切实增强村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为加快富美薯乡、幸福羊庄向更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组织推动与尊重民意相统一。村级规模调整要充分体现党的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工作全过程;同时,要通过入户走访、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摸清群众意愿,提出合理方案。方案要实事求是、不搞一刀切,并经村民会议表决。

    二、坚持适度集中与便于服务相统一。既适度扩大村级人口规模,又充分考虑到方便村级组织对群众进行管理服务。原则上,调整后的村人口规模一般不少于1000人,实现为民服务更加便捷。

    三、坚持集中推进与分步实施相统一。对群众意愿高、条件成熟的村可集中一个时期大力推进;同时针对不同情况,综合村级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具体来说,党组织具备调整条件的,可先行调整;党组织和村委会同时具备条件的,可同时调整;暂不具备调整条件的,尽快排除不利因素创造条件,一旦成熟随时调整。

    四、坚持突出重点与统筹兼顾相统一。以集体经济薄弱村、1000人以下村、将要移民搬迁村、空心村等为村级规模调整重点,统筹兼顾市、镇、村三级发展规划和全域布局,实现有机衔接、一体推进。把推进“三资”融合作为村级规模调整的“治本之策”来抓,积极探索“三资”融合破解难题,统筹做好产业项目、经费保障、为民服务等方面配套跟进,确保村级规模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村级规模调整模式

    (一)联合型。在党员群众自愿的基础上,上级党组织将党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弱,班子不团结、派性斗争突出的村与临近强村进行合并。联合型村设1个党组织,合并前的村党支部按原村庄设党支部或党小组,从强村中遴选政治觉悟高、群众威望好,能为群众办事的村党支部书记担任联合党组织书记。原村庄村委会保持不变。一般班子软弱涣散村、空心村,邻近又有强村帮带、一时不能实现完全融合的,可参照该模式。

    (二)聚合型。以城镇化理念建设改造农村,以公共服务社会化覆盖农村,在临近镇驻地、大型厂矿企业驻地区域,结合增减挂钩、搬迁等计划和政策,将若干个地域相近、联系紧密的村通过规划整合,建成新的农村集中居住点,实现土地集约、产业集聚,形成新型农村社区。聚合型社区党组织设1个党委(党总支),下辖若干党支部;社区设1个居委会或与原党支部相对应设多个居委会。社区党委(党总支)书记可由镇街机关干部兼任,委员可由合并前的村党组织书记兼任。一般搬迁村,可参照该模式。

    (三)整合型。推动政府行政管理职能和社区服务中心服务职能合二为一,整合若干个行政村成立农村社区,将行政管理职能、审批权限及为民服务事项下沉到社区,引进多方组织参与为民服务,鼓励志愿者服务进社区,把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整合型社区党组织设1个党委(党总支),原行政村党支部不变,原行政村村委会不变。一般距离镇驻地较远、管理困难、群众办事不方便的临近村,可参照该模式。

    (四)融合型。在党员群众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积极引导、政策扶持、强化管理等措施,推动人文相近、地域相连、产业基础相近的村进行合并,采取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方式,破解发展瓶颈,实现村庄融合发展。融合型村将原来的行政村整合为1个村,设1个党组织、1个村委会。一般具备完全融合条件的强村、集体经济薄弱村、500人以下村可参照该模式。

    提倡直接按照“融合型”方式调整村级规模,一时不具备条件,可先按“联合型”“聚合型”“整合型”方式进行,最终实现完全融合。

    四、实施步骤

    全镇村级规模调整工作从2018年9月份集中开始,到12月底基本结束,具体工作按以下三个阶段推进。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1.制定方案,成立机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关于进一步推进全镇村级规模调整工作的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2.动员部署,深入发动。村级采取适当形式,传达村级规模调整具体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我要合”的共识,促进村级规模调整工作顺利开展。

    (二)组织实施阶段(10月1日至12月31日)

    1.方案报批。村党组织调整要按照“镇党委调研论证提出调整方案——村党员大会表决——村党组织提交请示——镇党委审批——市委组织部备案”的程序实施。村级规模调整要按照“镇调研论证提出调整方案——村民会议表决——村、镇逐级提交请示——市村级规模调整领导小组审核——市政府审批——枣庄市民政局备案”的程序实施。按照调整方案,各调整村要尽快召开村民会议表决,所作决定经到会人员半数同意到会人员半数同意通过,形成决议。村级将决议情况及时报通过,形成决议。村级将决议情况及时报送到羊庄镇村级规模调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审核后将村级规模调整方案和各项资料报送市政府审批,审批同意后报市民政部门备案。

    2.清产核资。羊庄镇将成立由组织、财政、审计、经管等部门参加的村级集体资产审核小组,及时组织封存调整村的各种财产、档案,统一保管有关印章,统一锁定债权债务。做好村级集体经济资金、资产、资源的清理和审计,逐项逐件登记资产,全面核对各类账目,形成台账,经村民会议通过后,及时公布清理和审计情况。因村制宜,积极稳妥“并村并账”,实现“三资”融合。妥善处理好利益关系,维护好村民的合法权益,村民和村民小组在合并前形成的经济权益,调整后原则上保持不变,债务逐步消化处理,严禁将债务分摊到户,增加群众负担。

    3.组建班子。村级规模调整后,根据党员人数和实际需要,本着便于党员管理服务的原则,由镇党委分别设立党委、党总支或党支部。党组织委员会组成由镇党委统筹考虑,适时任命或选举产生。原行政村经法定程序撤销后,原村民委员会成员职务自行终止,调整设立的行政村应依法选举产生新的村民委员会,其成员组成应当兼顾原行政村分布状况,选举工作在新的党组织领导下,由依法产生的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4.妥善安置村干部。村级规模调整中,要妥善安置现有村“两委”成员。现有村“两委”成员,一般要通过选任、委任、聘任等方式,择优安排到调整村“两委”工作,基本保持队伍稳定;为鼓励现有村“两委”成员在今后各项工作中积极发挥作用,其基本报酬在本届任期内予以保留,并将本届任期计入离任补助任职年限;有集体资产并完成改制的村,原村“两委”成员中熟悉经营管理的人员,可根据其意愿,到改制后成立的经济组织中工作。

    5.更牌换印。村级规模调整经市政府批准后,村级召开成立大会,宣读市政府批复文件,及时更换新成立行政村的村牌和印章等。

    (三)总结上报阶段(12月底)

    各办事处党总支对村级规模调整工作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镇党委、镇政府,并报上级组织、民政部门备案。调整村做好原行政村历年文书档案、会计档案等重点资料和涉及集体资产产权的土地征用、承包和流转等合同协议的移接、收集、归档,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各办事处党总支对村级规模调整工作及时进行总结完善,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制定发展规划,依法依规处理村级资产及有关遗留问题。建立健全村级经济组织及群团组织等,确保调整村正常运转。

    五、职责分工

    1、纪委办公室

    负责村级规模调整工作政治纪律、经济纪律、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工作。

    2、组织科

    负责村级规模调整中党组织建设,落实原村“两委”干部有关政策、待遇等工作,指导督促调整后的村级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建立村“两委”干部动态调整台账,指导村级开展基层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

  2. 宣传科

    负责村级规模调整工作的宣传报道,管控舆情,关注社会动向,建立应对机制,主动正面发声,防止负面炒作,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4、民政科

    负责村级规模调整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村级规模调整后社会救助、优待抚恤和村委会建设管理等工作,创新村级治理和服务,依法推选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按程序产生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等下属委员会和群团组织等村级配套组织。

    5、经管站

    负责推进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体制改革、村级规模调整后集体资产及财务监管等工作。

    6、审计所

    负责及时对村“两委”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3. 卫计、财政、宣传、信访综治等相关职能部门。

    要结合各自职责,对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主动提出意见建议,并加强管理指导。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村级规模调整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是一项非常严肃、敏感的工作。各办事处党总支、村级党支部、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当前一个阶段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紧抓好。镇里成立由党委书记李洪波同志任组长,张强、龙飞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分管领导和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组织科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民政科要发挥好组织实施、业务指导作用,纪委、宣传、派出所、财政、住建、审计、规划、经管等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镇党委抓具体落实,镇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抓总,党委副书记靠上具体抓,切实形成强大工作合力。要坚持重大情况报告制度,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必须请示报告,不准擅自决定,各行其是。

    (二)强化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张贴标语、宣传车、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村级规模调整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使广大群众充分理解、积极配合、大力支持,凝聚工作正能量。要教育广大干部群众从大局出发,从长远考虑,特别是要做好调整村的干部群众和调整后没有安排职务的原村干部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自觉服从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确保村级规模调整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强化舆情管控,密切关注社会动向,建立应对机制,主动正面发声,防止负面炒作,努力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评估研判各种不稳定因素,妥善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坚决杜绝群体性事件发生,保证全镇村级规模调整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三)严肃工作纪律。各级要自觉服从全镇村级规模调整工作的统一部署,强化纪律意识,严守工作标准、严格自我要求,确保村级规模调整工作平稳进行、不出问题。要严格政治纪律,不准散布不利于村级调整的言论,不准制造、传播谣言,不准怂恿、挑动干部群众上访闹事,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严格组织纪律,对不服从组织安排的村干部按照情节予以停职、免职或依法罢免,对制造矛盾、设置障碍、挑起事端的,坚决按照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决不姑息迁就。要严格财经纪律,严禁借调整之机转移处理资产,私分公共财产,捞取个人好处;不准突击花钱、挥霍浪费,调整村的房产、办公用具等固定资产和财务账目、公章等一律封存,不得私自使用,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要坚决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产秩序,不准擅离职守,推卸责任,影响当前的工作和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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