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9-03925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羊庄镇
- 成文时间:2019年05月0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9年05月06日
- 标 题:羊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卫生计生送健康服务活动的 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羊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卫生计生送健康服务活动的 通知
各党总支、村:
为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改革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有关精神,全面做好2019年卫生计生送健康服务工作,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滕州市关于做好老年人、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人群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5月7日-6月底
二、服务对象
我镇户籍和外地市来镇6个月以上的65岁及以上老年人、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45周岁以下的婚后无孩、一孩、两孩、未落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多孩育龄妇女。
三、服务内容
严格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山东2017年版)要求规范开展体检,不得擅自减少体检项目。
(一)正常人群体检项目
一般体格检查(包括身高、体重、腰围、血压等常规体格检查)、血型等。如体检时发现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则按相应体检项目进行健康体检。
(二)65岁及以上老年人
一般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糖、血脂、肝功、肾功、心电图、腹部B超、血型等。
(三)高血压患者、糖尿病患者
一般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心脏、肺部、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血糖、血型等。
(四)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一般体格检查、血压、体重、血常规(含白细胞分类)、转氨酶、血糖、心电图。
(五)对45周岁以下的婚后无孩、一孩、两孩、未落
实长效节育措施的多孩育龄妇女
1.开展健康查体。对内科、子宫超声、血脂血糖、肝功肾功、尿常规、血常规、心电图、肝胆胰脾肾和子宫及附件彩超、妇科检查等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查清育龄妇女身体指标,分析当前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指导方案,并进行随访服务。
2.提供计生服务。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妇女,提供免费基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对符合全面两孩政策、准备再生育的,及时提供免费取环服务,并进行再生育指导;对已生育过两个子女、不符合再生育政策的,在落实避孕节育知情选择的基础上,督促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对意外妊娠的,要及时落实补救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党总支、村要提高认识,统筹协调,确保重点人群管理率和规范管理率达到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要求。其中,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老年人查体率)是上级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考核的标准是查体率要达到67%以上。为确保活动效果,各党总支要明确一名人员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跟踪落实。
(二)宣传组织到位。卫生院在查体前一天要把查体计划、查体时间通知到各村,各村要通过广播等形式将体检时间、体检地点提前通知到人,体检须知(为确保体检结果准确,在抽血化验前不进餐、不饮水,并携带身份证、户口本,自己或联系人的电话号码。如患有慢性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脑卒中、冠心病等,要带齐正在服用的药物和近期检查、住院的资料以方便体检医生记录和提出相应的建议)等重要事项要一并告知。查体当天各村主要负责人要靠在查体现场,负责现场组织及人员召集工作,同时准备好电源插座、桌椅板凳、查体床和查体场所等必要设施。
(三)强化责任落实。活动开展过程中,根据各村工作进度,镇政府将对体检率低的党总支、村进行调度,对于工作落实不力、进度缓慢的党总支、村将在全镇进行通报。服务过程中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和受检人员隐私,未经同意不得随意使用、外传体检结果。对工作不认真,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羊庄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