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9-02835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羊庄镇
  • 成文时间:2019年03月2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9年03月28日
  • 标  题:羊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推进2019年度“银龄安康工程”的实施意见
  • 效力状态:有效

羊庄镇人民政府关于推进2019年度“银龄安康工程”的实施意见

各办事处、村,各部门:

按照省、枣庄滕州两级市“银龄安康工程”工作会议精神,为有效实施这一惠民工程,服务银龄老人,为老年人筑起抗风险屏障,完善我镇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现就做好2019年度“银龄安康工程”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全镇“银龄安康工程”覆盖率确保达到50%,争取60%,鼓励经济条件较好的办事处、村率先实现80%

二、时间要求

各办事处要按照分配任务于420日底前完成投保。

三、保险内容

(一)投保范围。年龄在5080周岁(含)身体健康的中老年人均可参加银龄安康惠民保险。年满18周岁-49周岁身体健康家庭成员可随同参加惠民保险(保险责任同银龄保险),每人最多可投保2份。年龄2周岁-17周岁(含)身体健康的学生儿童可随同参加学生幼儿平安保险。

(二)保险期间:一年。

(三)保险责任。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被保险人由于遭受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意外住院津贴,按条款规定负责赔偿,其中意外伤害医疗包括门诊和住院费用。

(四)保障项目及保费。险种承保内容包括:意外身故/伤残、搭乘公交车意外身故/伤残、意外医疗费用、意外住院津贴等。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Ⅰ:保费30/份,最高保额27100元。可获得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额15000元;搭乘公交意外身故/伤残20000元;意外医疗费用3500元;意外住院津贴每天20元,年度累计住院最高给付180(以上内容均以详细条款为准)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Ⅱ:保费50/份,最高保额51400元。可获得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额30000元;搭乘公交意外身故/伤残40000元;意外医疗费用6000元;意外住院津贴每天30元,年度累计住院最高给付180(以上内容均以详细条款为准)

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保费100/份,最高保额102800元。可获得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额60000元;搭乘公交意外身故/伤残80000元;意外医疗费用12000元;意外住院津贴每天60元,年度累计住院最高给付180(以上内容均以详细条款为准)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办事处、村要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把“银龄安康工程”做为今年老龄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引导、动员、鼓励更多的集体组织和社会力量送安康、献爱心,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力量关爱辅助,个人积极投保的合力推进机制。同时,镇政府将对此项工作进行严格调度,对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的,将在全镇通报表扬,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将在全镇通报批评。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村要利用各种渠道,组织宣传发动,要让群众充分了解“银龄安康”工程的主要内容,给广大老年人带来的实惠及安全保障,让群众懂得办理和赔付等相关程序,切实提高参与积极性。同时,要大力宣传“有险抗险,无险奉献”的保险理念,在全社会叫响“每天八分钱,安全保一年”、“表一份爱心,保父母安康”的口号,进而提高广大老年人的保险意识和抗风险能力。

(三)协调沟通,搞好服务。理赔环节是整个“银龄安康工程”极为重要的一环。理赔环节关系到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关系到“银龄安康工程”的社会影响,关系到“银龄安康工程”的可持续性发展,因此,务必要高度重视。一旦投保人出险,镇老龄办要及时主动与保险公司沟通协调,督促保险公司及时理赔,让老年人得到实惠,保障老年人的参保积极性。当出现理赔纠纷时,要发挥基层老龄组织的作用,使问题尽快得到妥善处理,减少和杜绝负面影响,确保“银龄安康工程”健康持久发展。

 

 

 

羊庄镇人民政府

2019年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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