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13112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羊庄镇
  • 成文时间:2018年08月27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8年08月27日
  • 标  题:羊庄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18-2020年)
  • 效力状态:有效

羊庄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 实施方案(2018-2020年)

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山东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精神,为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水平,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顺应广大农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期待,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全面推进、分步实施、示范带动”的原则,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大幅提升农村人居环境面貌,推动实现乡村生态振兴,为加快建设富裕美丽文明和谐新羊庄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注重因地制宜,强化分类指导。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根据滕州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按照示范引领、改造提升等不同类型,制定羊庄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的具体目标,科学确定建设标准、方法与重点,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生搬硬套和“一刀切”。

2.突出重点领域,有序集中攻坚。立足羊庄实际,坚持提质和扩面并重,区分轻重缓急,聚焦农民反映最强烈的垃圾、污水、村容村貌等突出问题,用3 年时间集中攻坚,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3.保护传统风貌,切实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强化羊庄文化元素符号,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4.坚持村民主体,充分尊重民意。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序和标准。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

5.推进机制创新,确保长效运行。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金融支持、群众自筹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坚持规划先行、标准引领、建管并重,推动全区统筹规划、乡镇连片推进、村庄整体实施,合理确定运行管护方式,建立规模化、专业化、社会化运营机制,确保各类设施建成并长期稳定运行。

6.明确各级责任,形成工作合力。明晰责任,分级分工抓好落实。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各有关部门抓协调、抓督导,各办事处、村承担主体责任并对实施效果负责,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强化监督考核激励,建立上下联动、部门协作、高效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

(三)行动目标。到2020年,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基本实现村庄规划编制、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全覆盖,生活污水处理率大幅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生活环境干净整洁有序,农村呈现“生产美、生活美、生态美”的全新面貌。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农村垃圾综合治理。在实现城乡环卫一体化全覆盖的基础上,全面建立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市场化运作、减量化处理、资源化利用、数字化管理、法制化保障的工作机制,2018年底,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

1.提高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能力。规范运行“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足额配备环卫设施设备,全面杜绝村内“五乱”和垃圾“五围”,提升垃圾处理能力,实现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推动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县建设,探索适合农村特点的垃圾就地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方式,总结推广分类收集的经验模式。

2.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资源综合利用。科学规划,实行以地定畜,促进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实施农牧循环工程,以畜禽养殖和农业种植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推进农业生产废弃物收集、转化、应用三级网络建设。推广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农膜,开展全生物可控降解地膜试验示范,建立健全废旧农地膜回收利用体系,扶持农地膜回收网点和废旧农地膜加工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推进秸秆机械还田和饲料化利用,实施秸秆能源化集中供气、发电和秸秆固化成型燃料供热等项目。2019年6月前,力争实现农膜基本回收,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全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

3.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开展工业固废、河湖水面漂浮垃圾、农业生产废弃物等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全面摸清堆放位置、主要成分、堆放年限等基本情况,建立工作台账。实施路域环境整治,集中开展公路、铁路、河流沿线“三线”环境综合整治,彻底整治脏乱差。实施村庄净化行动,环卫设施设置完备,保洁人员到岗履职,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村内环境卫生日常保洁达标,无“三堆两垛”和成片垃圾,实现村庄周边无垃圾积存、街头巷尾干净通畅、房前屋后整齐清洁。实施城市垃圾运输综合整治行动,严禁城市垃圾向农村堆弃,防止城市垃圾“上山下乡”。

(二)加快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按照《滕州市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作方案》(滕政发〔2016〕9 号),全面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2018年,全镇完成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

4.推进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按照群众接受、经济适用、维护方便、不污染公共水体的要求,综合考虑村庄地形地貌、地质条件、水源分布、排污管网覆盖程度、农户生活习惯、群众改造意愿等因素,因地制宜选择改厕模式。在一般农村地区,推广使用一体式三格化粪池厕所,鼓励配套建设或修缮排污管网,做到封闭、通畅、防渗并集中进行再次降解。在整村连片规划较好、风貌环境较美的村庄,鼓励推广使用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相结合的模式。在山区或缺水地区的村庄,推广使用粪尿分集式厕所和节水型厕所。在城镇污水管网覆盖到的村庄和农村新型社区,推广使用水冲式厕所。在重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的村庄,全面采用水冲式厕所,建立管网集中收集处置系统,实现达标排放。选择技术成熟可靠、投资小、能耗低且适合农村特点的污水治理技术,同步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5.鼓励建设农村公共厕所。对于人口规模较大,以及发展乡村旅游的村庄,在村庄文化活动中心、集贸市场、村庄游园、游客中心等公共活动场所,配套建设干净卫生且男女厕位比例符合相关标准的公共厕所。充分利用农村现有公厕,对未达标的进行改造提升,逐步消除旱厕、露天厕所。将公厕保洁、设施设备管理维护纳入村庄保洁范围,保障厕所外观整洁、内部干净、方便实用。到2020年,实现300户以上的自然村至少建设一座符合《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三类标准以上的公共厕所。

6.建立改厕管护长效机制。与城乡环卫一体化、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等工作结合,采取粪渣收集清运市场化运作、社会资本建设有机肥厂资源化利用等方式,确保改造后厕所长期正常运行使用。按区域成立农厕服务站,组建专业队伍,制定维修服务制度,负责周边村庄所有厕所维修、清掏等工作。回收的粪渣粪液要作为有机肥料优先用于农业生产,严禁随意倾倒,造成新的环境污染。各村要组织做好粪液清运单位和利用单位的对接,保证收集的粪液就近还田利用。不能直接还田的,要规划建设粪便处理厂,鼓励现有化肥或堆肥厂进行升级改造,接纳改厕后产生的粪渣,进行有机肥料生产,统一组织还田利用。要加大宣传力度,对有使用需求的散户,可配发小型抽液设备,引导群众自行抽取粪液还田利用。

(三)积极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抢抓滕州被列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的重大机遇,按照“政府主导,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统筹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

7.合理确定规划布局。坚持规划引领,统筹编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充分考虑各区域环境功能划分、地理环境特性、生态环境容量和人口分布状况等因素,科学安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做到统筹推进不重复、长效使用不浪费。按照因地制宜、多种模式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村庄地理区位等基础条件,优先考虑进城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或因地制宜采取多个居民点联合处理、单一居民点集中处理、多户或单户分散处理等模式进行就地生态污水处理。

8.创新污水治理模式。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试点工程,分别选用有动力、微动力、零耗电、无动力生物氧化塘及纳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五种不同模式进行试点,为全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全面铺开探索积累经验。进一步开展质优价廉的污水处理模式试点,使每户污水处理平均建设成本基本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探索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处理可行方案。

9.加强农村水污染防治。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工业废水乱排,坚持控污与治污并重,禁止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严禁将处理后不达标或未经处理的污水排入河道。将重点河道、干支流农村污水排放和垃圾整治纳入重点监控范围,按照区位条件、村庄人口聚集度、污水产生量等,因地制宜确定农村污水治理技术和治理模式,确保处理方式简便适用有效。

10.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狠抓水环境治理,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扎实开展“清河行动”,实施薛河流域(羊庄段)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打造“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完善镇村污水处理厂配套,确保出境水质稳定达标。

(四)全面改善村容村貌。到2020年,全镇70%的村建成B级以上美丽乡村,其中A级美丽乡村覆盖率达到30%。

11.实施农村道路“户户通”工程。大力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遵循“巩固、完善、提升”的农村公路发展理念,按照“路畅、桥安、景美、规范、惠民”的目标要求,全力推动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努力打造“新农村幸福路”优质品牌。实施农村公路三年集中攻坚专项行动,以打造农村公路精品线路为突破口,逐步完善“外通内联、通村畅乡、班车到村、安全便捷”的交通运输网络。推进农村公路提档升级,实施日常性养护和养护大中修工程,消除路网主要路径中的大中危桥,提升农村公路技术状况,健全农村客运物流体系,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到2020年,全镇农村公路列养率保持100%,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全部通客车,农村公路公交化改造率达到90%以上,物流网点覆盖率达到90%以上。大力推进“户户通”工程,实施村庄主次干道硬化,主街两侧边界清晰,结合道路实际情况合理设置路沿石,街巷建有排水设施,形成纵横有序、便捷舒适的村内路网,力争2018年完成村庄道路硬化“户户通”建设。

12.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实施美丽乡村创建工程,整治改造村内主要街道两侧建筑、墙壁,合理布局宣传栏、文化墙,整治村内影响观瞻的陈旧电线电路,杜绝乱扯乱挂现象,形成整洁有序、特色鲜明、实用美观的景观效果。实施道路设施配套、沿线治丑改貌、集贸市场占道经营整治;完善路沿石、下水槽、警示桩、标志牌等基础设施配套,确保道路沿线秩序良好、环境整洁卫生、绿化效果提升、广告景观协调。结合乡村旅游、特色镇村建设,对穿越镇、村道路沿线建筑进行“穿靴戴帽”改造,提升镇村观瞻效果;开展美丽庭院创建活动,引导农户整齐堆放生产工具、生活用品、农用物资等物品,促进庭院内外整洁有序、室内卫生舒适。

13.推进村庄绿化亮化。以生态保护、水土流失治理、绿化美化为主要目标,实施村庄园林化、庭院花园化、道路林荫化建设,推进路旁、水(渠)旁、村旁、宅旁等“四旁”绿化,配建街头绿地和小游园,积极倡导庭院绿化,鼓励农民栽植经济林木、观赏树木,形成四季常绿、三季有花的多层次立体绿化效果。实施村内主要街巷及公共场所亮化工程,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安装新能源路灯;加强对公用照明设施的管理维护,提高夜间照明效果。

14.推进卫生村镇创建。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除四害”工作力度,健全卫生管理长效机制,以乡带村,以村带户,有效破解农村卫生管理难题。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普及疾病防治和卫生保健知识,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和帮助农村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15.打造农村特色风貌。加大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力度,以文化遗产保护、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为目标,分步实施,协调发展,持续保护,实现历史文化环境和传统建筑风貌有效保护,居民群众居住生活条件显著提高。编制村庄保护发展规划,加强对古居、古井、古树、古桥、匾额等历史文化要素的保护利用,注重注入旅游元素,发展乡村旅游。弘扬传统红色文化、农耕文化,加大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民间传说、民俗、地名文化、传统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延续村庄传统文脉。结合当地相关的企业或个体生产者,根据项目具体需求,建设生产制作展示、传习培训等准公益性场所。针对植根乡村的节庆活动、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结合乡村文化大院、乡村公共文化场地等,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表演场所。开展乡村风貌建设提升行动,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编制乡村风貌整体设计和乡村风貌建设技术导则,塑造羊庄特色乡村风貌。借鉴先进地区特色民居经验做法,开展田园建筑示范,引导建筑师下乡开展农房设计指导,做好农村工匠培训和管理,推动建设一批富有乡村气息的田园建筑。推进农房抗震设防和节能环保建设,引导村民采用新技术、新材料建设绿色民居。

(五)加强村庄规划管理。2018年,全镇乡村建设规划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全镇村庄规划覆盖率达到100%。

16.科学编制村庄规划。根据各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生态保护、民族特色、传统风貌等情况,编制并完善镇域居民点布局规划,按照集中、节约的原则,科学确定镇驻地、中心村、基层村,并合理确定重点村、特色村。推行多规合一,统筹衔接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全面完成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或修编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村庄规划既要突出实用性,符合农村实际、满足农民需要,通俗易懂可实施,也要具有前瞻性,符合时代特点,引导建设现代村庄。

17.完善规划编制机制。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农民参与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突出村委会和村民在规划编制中的主体作用,建立村民广泛参与机制,让村民参与规划、了解规划、熟悉规划、认同规划,实现村民对规划要求的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18.加强村庄规划管理。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将村庄规划的主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强化规划实施,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更改;确需调整修改的,必须依照规定程序,报原批准机关批准。加大规划实施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划的行为,按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充实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和人员,加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建立健全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查处机制。

(六)完善建设和管护机制。坚持建管并重,健全适合农村特点的建设、运行、管理的体制机制,合理确定投融资模式和建管模式,探索推进规模化、专业化、市场化、社会化运营,确保已建成设施长期稳定运行。

19.推行多元化建设管护模式。根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基础性、公益性特征,本着政府主导、分级负担,集体补充、群众参与,社会支持、多元筹集的原则,合理确定政府、集体、农户的出资责任。创新投资运营机制和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PPP模式等多种方式,推进农村垃圾污水治理领域市场化改革。通过投资补助、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多种方式,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垃圾污水治理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简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项目审批和招投标程序,支持村级组织和农村“工匠”带头人等承接村内环境整治、村内道路、村庄绿化等专业性不强、技术含量不高的小型涉农工程项目。探索建立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统一管理体制,有条件的村推进第三方治理,提升专业化和市场化水平。支持环保设备生产企业、第三方环保服务公司等市场主体投资建设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并通过“认养、托管、建养一体”等模式开展后期管护,保障设施可持续运转。

20.健全长效运行管护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筹资机制,加大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支持力度,优化财政资金补贴方式,对积极性高、推进力度大、效果明显的镇、村庄实行重点奖补。推行环境治理依效付费制度,建立基于垃圾污水处理绩效的付费机制,实现从“买工程”向“买服务”转变。探索建立住户付费、村集体补贴、财政补助相结合的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对参与垃圾分类和用水计量收费农户,给予垃圾污水处理费减免等奖励。将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纳入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加大督导检查和技术支持,强化全过程监督。组织开展专业化培训,把当地村民培养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

三、发挥村民主体作用

(一)发挥基层组织作用。抓好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提升基层党组织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领导和组织能力。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村级班子“四定双诺三挂钩”目标管理,强化责任落实。通过开展党员挂牌、设立党员责任区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强化党员意识,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领村民推动移风易俗、改进生活方式、提高生活质量。

(二)强化村民自治管理。完善民主决策机制,严格落实“一事一议”制度,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各项决策都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加大监督管理力度,所有村庄全部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加强和规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监督工作。

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公示制度,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依法盘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空闲农房及宅基地等途径,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人居环境整治。动员村民积极出资,投工投劳,全程参与农村环境整治规划、建设、运营、管理,努力建设清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生活环境。

(三)建立完善村规民约。指导村“两委”制定或修订村民普遍认可、容易推行的村规民约,将公共环境卫生整治、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历史遗迹与特色景观保护、民俗文化传承、良好生活习惯培养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明确村民负责维持庭院内部和房前屋后环境整治、投工投劳等方面的具体责任和义务。组织引导老党员、老教师、老干部等乡贤社会力量,建立村民理事会、道德评议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大力褒扬乡村新风,纠正不良风气和陋习,深化村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四)增强村民文明意识。探索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内容、新方法和新机制,将农村人居环境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以文化和道德建设引领乡风文明,积极开展移风易俗、道德大讲堂等活动,弘扬传统文化,鼓励倡导村民讲文明、讲卫生、改陋习、树新风,摈弃乱扔、乱吐、乱贴等不文明行为,努力提升村民的文明素质。规范村民行为习惯,积极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使优美的生活环境、文明的生活方式成为农民群众内在自觉要求。

四、强化政策支持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按照农村优先发展总要求,加大政府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投入力度,整合设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用于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厕所改造、村容村貌整治等项目奖补。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资金支持,有效保障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统筹整合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卫生改厕、乡村道路、供气、排水、土地整理、节水灌溉等项目资金,为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提供资金保障。

(二)创新政府投资支持方式。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以工代赈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充分发挥政府投资撬动作用,激励村民主动开展整治。

五、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将其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镇成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统筹协调工作部署、人员组织、财力安排,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建立部门联动、分工明确的协调推进机制,按照实施方案职能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密切协作配合,抓好协调实施,努力构建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大格局。

(二)建立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厕所粪污、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道路和村容村貌提升等方面的标准体系,实现农村人居治理标准全覆盖。明确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基本要求、政府责任和村民义务,将管理主体、经费保障、人员配备等内容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三)强化技术和人才支撑。把农村人居环境技术、设备和产品研发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和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总体格局。从规划设计、市政工程、环境保护等领域聘请一批省内外知名专家,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家库,提供决策咨询和技术指导。加强人员技术培训,加快培养乡村规划设计、项目建设运行等方面的技术和管理人才,动员规划师、建筑师、工程师等技术力量下乡,建立专业技术人员驻村指导制度。

(四)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以及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教育,积极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增强农民保护人居环境的荣誉感,努力营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良好氛围。

六、完善考核奖惩制度 

(一)加强督导检查。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全镇督查重点,逐村建立整治台账,实行动态化、销号式管理。对镇村整治工作,每月一调度、一检查、一通报,对工作进展缓慢的进行专项督查。

(二)严格考核验收。按照“镇考核办事处、办事处考核村”的考核模式,坚持定性与定量评价相结合,日常调度与集中督导相结合,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考核。对在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敷衍应付、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依纪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强化执纪问责。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纳入综合考核体系,并作为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参考。对工作推进缓慢、成效质量不高的,要求作出书面检查并进行通报批评,同时按有关规定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充分发挥政策激励作用,将扶持资金与工作实绩直接挂钩,推动环境整治深入开展、取得实效。

                                                                                  羊庄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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