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07829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羊庄镇
- 成文时间:2018年06月1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06月12日
- 标 题:羊庄镇人民政府关于羊庄镇驻地综合整治工作活动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羊庄镇人民政府关于羊庄镇驻地综合整治工作活动方案
为提升镇驻地的容貌标准,规范个体工商经营行为,着力打造“道路畅通、秩序良好、清洁卫生”的整体形象,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宜居宜业富裕美丽文明新滕州”的总体目标,结合滕州市政府《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提升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定于2018年6月12日-14日,对镇域主要道路进行综合整治。为确保顺利完成整治任务,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总指挥:张 强 龙 飞
副总指挥:李彦颉、徐 峰、宋雨生、褚 猛、李永立
成 员:张 峰、陈 斐、李宗涛、王祥伟、苗运龙、
派出所、交警队、工商所、食药所、交管所、司法所、信访办、供电所、陈振峰、张延群、高俊武、杨明河、韩建军
二、参加人员(约76人)
领导干部7人;综合执法局机动一室10人;执法中队3人;安监办1人;城管办、环卫所7人;宣传科1人;羊庄办事处总支2人;派出所2人;木石交警队2人;工商所2人 ;食药所1人;交管所1人;司法所1人;信访办1人;供电站2人;羊北、羊南、羊东、东南王庄村两委干部8人;专业拆除队3人;保洁人员20人。
三、整治范围及标准
1、镇驻地(高铁桥至东南王庄加油站)无任何摆摊设点;
2、无店外摆放经营物品,无侵占人行道或公用场地占道加工、制作及堆放废品;
3、无乱摆乱放落地灯箱、广告牌,不得拉横幅、立拱门和空飘汽球,门面房广告牌一户一牌,要做到美观、整洁,无污损、破损现象;
4、机动车辆、三轮车、自行车必须停放到指定区域内;
5、所有经营活动产生的污水必须直接进入下水道,无放养家禽家畜,禁止在公用空地上种菜;
6、无乱搭阳雨罩、伸缩棚,无乱晒衣物及其它生活用品;
7、无乱砍乱伐,占绿毁绿行为;
四、具体分工
(一)政策宣传讲解工作组
组 长:苗运龙
成 员:羊庄办事处总支;羊北、羊南、羊东、东南王庄村两委干部; 工商所;食药所;司法所。
职 责:负责经营户营业执照及经营户健康证查验工作;负责做好沿街经营户门前“三包”政策讲解;负责经营户思想教育、情绪稳定及劝离疏导工作,做到边宣传边整治。
(二)安全保卫组
组 长:宋雨生
成 员: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所
主要职责:负责在整治现场及周边主要路口警戒,维护整治现场工作秩序、安全保卫和道路畅通;对整治现场及周边发生的寻衅滋事、谩骂殴打工作人员,影响整治工作的,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依法打击。
(三)现场清理组
组 长:李彦颉 徐 峰
成 员:综合执法局机动一室、执法中队、城管办、环卫所、安监办、供电站、保洁员
主要职责:按照《羊庄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镇驻地综合整治管理的通告》要求,未按通告要求时限整改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坚决查处;对店外摆放物品、落地广告、乱悬乱挂、乱贴乱画进行清理;引领专业拆除队伍进入现场,指挥在安全断电后对违章棚厦实施拆除;负责拆除现场的安全监控及拆除后的环境卫生清理工作。
(四)宣传报道、信访稳定组
组 长:褚 猛
成 员:宣传科、司法所、信访办
主要职责:协调新闻媒体,谢绝未经同意的新闻媒体进入整治现场报道,统一报道口径;组织1台摄像机,1台照相机,负责拆除过程的摄像取证工作;做好整治活动过程中出现的信访稳定工作。
(五)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李永立
成 员:党政办
主要职责:负责活动期间工作餐的安排;负责提供铲车一辆、小型货车一辆;负责提供内胶手套80副、毛巾80条、纯净水5箱、钳子(铰钳)2把、高枝剪1把、壁纸刀5把、扩音小喇叭3个。
五、活动安排
(一)时间安排
1、活动时间:2018年6月13日-6月15日
2、所有参加活动人员每天早8:00镇食堂统一早餐,8:20在镇政府礼堂会议室集合点名,召开动员会后按方案实施。
3、集合时执法人员着执法制服进入整治路段,强制拆除组提前安排拆除人员在镇政府门厅等候;
4、按照预定计划,集中清理、定点拆除、梯次推进,确保整个活动快速、高效进行。
六、工作纪律和要求
凡参加强集中整治活动的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人员要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1、明确责任、各司其职。各小组要严格按照本方案要求,分工到人,认真负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听从指挥、服从调度,保持通讯畅通,随叫随到。
3、密切配合,不得擅离职守或推诿扯皮。
4、如因不遵守工作纪律、不服从指挥调度,对清理工作造成不良后果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滕州市羊庄镇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