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6-00733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西岗镇
  • 成文时间:2026年03月2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6年03月20日
  • 标  题:滕州市城郭河及重要支流生态修复水质改善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城郭河及重要支流生态修复水质改善工程(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

滕州市城郭河及重要支流生态修复水质改善工程(一期)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

一、项目由来

滕州市城郭河由城河、郭河两大支流在西岗镇汇流而成,郭河是城郭河的主要支流,属淮河流域,发源于枣庄市山亭区水泉镇长城一带,流经山亭区西部,于滕州市东沙河镇东北部进入滕州市境内,在王开南分成南北两股(郭河干流和郭河南支流),在吕坡村东汇合后西行,于北满庄村后汇入城河。

城郭河在S313设置有群乐桥国控断面,此断面水质考核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目前群乐桥国控断面主要水质指标不能稳定达到地表水相关标准要求,通过群乐桥国控断面主要水质指标监测数据分析可知,该断面的NH3-NTP均能达到标准要求,CODCrCODMn在部分月份超标。

郭河是城郭河的左岸一级支流,郭河汇入城郭河后与城郭河一起向西南流向南四湖-昭阳湖,在城郭河入南四湖前5.6km设有群乐桥国控断面,该断面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类标准。此外南四湖又是南水北调东线工程的必经之地,城郭河以及重要支流郭河的水体水质直接影响到南四湖与南水北调东线水体水质。

因此,为了保证城郭河群乐桥国控断面稳定达标,促进南四湖水体水质达标、保障南水北调东线输水安全,滕州市西岗镇人民政府计划实施滕州市城郭河及重要支流生态修复水质改善工程。

滕州市城郭河及重要支流生态修复水质改善工程已取得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滕法改字[2024]115号文《关于对滕州市城郭河及重要支流生态修复水质改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该项目代码为409-370481-89-01-983976。主要建设内容:通过陆域缓冲区生态缓冲带修复、水位变幅区生态缓冲带修复、水下生态体系打造来改善河道水质,并改善沿河景观。建设陆域缓冲区生态缓冲带面积约10.2m2;建设水位变幅区生态缓冲带面积约5m2;打造水下生态体系面积约15m2

本项目为一期工程,实施段总长度约6.1km。具体实施河段包括:(1)城郭河:郭河汇入城郭河处上游900m-S313群乐桥处,长约2.7km。(2)郭河—北赵庄村西开阔水面河床束窄处下游约300m至郭河汇入城郭河处,长约3.4km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滕州市城郭河及重要支流生态修复水质改善工程(一期)

建设单位:滕州市西岗镇人民政府

建设性质:新建(滕州市城郭河及重要支流生态修复水质改善工程项目代码:409-370481-89-01-983976,本项目为一期工程

建设地点:

城郭河—郭河汇入城郭河处上游900m-S313群乐桥处,长约2.7km

郭河—北赵庄村西开阔水面河床束窄处下游约300m至郭河汇入城郭河处,长约3.4km本工程的城郭河及重要支流郭河实施段总长度约6.1km

建设内容:采用“陆域缓冲区生态缓冲带修复(生态护坡)+水位变幅区生态缓冲带修复(水生植物群落修复+岸带人工湿地)+水下生态体系打造(深水区水下生态体系构建+水生动物投加)”的措施对城郭河及郭河进行生态修复与水质改善工程建设。

项目投资:总投资1198.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

建设工期:6个月。

本项目为滕州市城郭河及重要支流生态修复水质改善工程(一期),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属于鼓励类“二、水利--4、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生态系统及地下水保护与修复工程。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山东省湿地保护条例》、《山东省湿地公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等文件,同时也符合《水利建设项目(河湖整治与防洪除涝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

工程占地属于生态保护红线,工程属于生态修复工程,施工过程中做到最大程度的降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符合滕州市和西岗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符合《山东省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滕州城郭河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修编(2018-2025年)》及《滕州荆河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修编(2015-2020年)》相关要求。

项目的施工期采取严格的环保措施,将环境影响降至最小,符合《山东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枣庄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山东省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及《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相关规划的要求。

三、建设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

1 环境空气影响

1)施工期

施工现场产生扬尘污染主要来源于土石方填挖、场地清理、建筑材料装卸等过程。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均分布在施工区90m范围,施工扬尘对周边敏感点有一定影响,且施工场地靠近河道,故本评价建议施工时要设施施工围挡,采取湿法作业,必要时每天定时洒水降尘;对露天材料及裸露渣场进行遮盖。同时,还要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建设单位在严格落实上述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不大,且随着施工结束,环境影响将逐渐消失。

岸带人工清淤量5000m3,远远均远低于太湖清淤量,并且不设置临时堆场,故本项目清淤现场中臭气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范围小于太湖工程,施工场地周围30m范围即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改扩建标准,80m外基本无异味。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单位可采用喷洒除臭剂等措施,进一步减小臭气的影响。项目周边敏感目标均分布在施工80m范围外,清淤臭气对敏感点影响较小。

2)运营期

本项目正常运行时基本无废气污染物产生,对大气环境影响很小。

2、地表水环境影响

1)施工期

项目施工人员均为当地居民,饮食、住宿等均可在各自家中解决,施工管理人员在镇区租赁办公场所,生活污水均通过污水管网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现场区域不会产生生活污水。禁止外排周边河道,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

本项目岸带人工湿地建设会产生基坑排水,包括围堰施工形成的基坑明水以及周边河流渗水。本项目工作安排在枯水季开展,且由于区域地下水水位在2m以下,本项目开挖深度最深在0.5m以内,河流受地下水影响较小,在围堰破除后可以依靠河流自流排水。对于无法排干的区域可采用水泵进行抽水,对其进行沉淀处理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23)后排入城郭河,对其影响较小。

本项目仅对城郭河靠近左岸一侧K1+200-K1+600段建设岸带人工湿地,长400m,下挖深度为0.5m,进行基底开挖施工,施工范围有限,施工时段在枯水期施工,且采用布置围堰的导流方式进行导流。围堰仅导致局部过水断面收缩,水面积收缩,导致围堰下游小范围内河水流速变快,但是由于项目施工安排在枯水期进行,施工期较短,在丰水期前完工,施工期河道内水流量较少,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对水量、水位、流量等水文因素几乎不造成影响。

2)运营期

通过本项目工程的实施,有利于增加流域内土壤及植被面积,增加自然岸线保有率,提高流域的水源涵养能力,提高物种多样性,增加环境的承载能力,恢复河道两岸自然生态,完善生态系统功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因此,项目实施对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具有积极意义,对地表水环境起到正效益作用。

3、地下水环境影响

1)施工期

项目所在区域内的工程地质及水文条件较简单项目施工期现场不设置车辆冲洗、机械维修等设施,均前往专业的维修场所,不会产生机修或冲洗废水。项目施工人员均为当地居民,饮食、住宿等均可在各自家中解决,施工管理人员在镇区租赁办公场所,生活污水均通过污水管网统一收集处理,本项目现场区域不会产生生活污水。基底修复石笼网施工需要进行基坑排水,本项目工作安排在枯水季开展,且由于区域地下水水位在2m以下,本项目开挖深度最深在0.5m以内,河流受地下水影响较小,在围堰破除后可以依靠河流自流排水。对于无法排干的区域可采用水泵进行抽水,对其进行沉淀处理满足《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3416.1-2023)后排入城郭河,对其影响较小。施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基底修复淤泥、场地清理垃圾、收割植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各种固废也合理处置,不会对地下水水质水量造成大的不利影响。

2)运营期

工程实施后城郭河及支流郭河水质优于现状水体,可以有效提高项目区水体水质,稀释水中污染物的含量,减弱了水体下渗补给对地下水的污染,有利于区域地下水水质的提升。工程建设对地下水补给和地下水水位的影响很小,周边地下水水位变化较小,建设不会引起明显的水文地质问题,也不会对周边的植被、动物和农作物组成的生态系统产生明显的影响。因此,项目运营期对区域地下水环境有一定改善的作用。

4、生态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拟建项目工程内容包括生态护坡、水生植物种植、岸带人工湿地等,无临时占地,施工道路均依托现有道路,对区域土地利用方式无影响。

施工活动对植物的影响主要包括施工过程对植物、植被的破坏和施工产生的机械废气、扬尘对植物的生长的影响;施工期场地平整、生态护坡等建设扰动地表,造成一定面积的土壤裸露,受雨水冲击时易造成水土流失,将对植物及其生境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水土流失易导致土壤中的有机质不断流失。项目区域没有重要生物类群的集中分布点,最大限度地保持了区域自然状态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减少了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对重要生物类群的人为干扰。野外调查中,区域多为适应性较强物种,在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施工监理,划定施工范围,规范施工人员活动等措施得到落实后,人为干扰对植物及植被的影响较小。在施工期切实落实水土保持方案,评价区发生水土流失的几率较小。

工程施工期对动物的影响主要包括工程占用动物生境、施工过程中各种噪声对动物栖息和繁殖的干扰、人为活动对动物的干扰等,主要影响的动物包括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和兽类等。工程建设对受保护的野生动物的影响主要表现为栖息地丧失、人类干扰加重和对动物通道的阻隔。

由于工程施工主要在白天施工,蛙类主要在夜间求偶,施工噪声对两栖类繁衍影响较小。工程施工通过设置围挡降噪,且不会产生突发的高强度突发噪音,不会引起鸟类强烈的应急活动,因此工程作业产生的噪音对整个评价区内鸟类影响有限。施工完成后,受噪音影响的鸟类会逐渐迁回。施工完成后区域生态系统得到恢复,植被覆盖率增加,更有利于鸟类栖息,因此影响相对可控。

工程施工需对部分岸坡进行土方开挖、场地平整,施工会造成地表裸露,遇雨水容易造成水土流失,径流携带大量泥沙流入水域,对水生动植物种群数量产生一定影响,影响鱼类生产力,破坏水生动植物生境,进而使动植物的密度、生物量相应减少。施工过程中设置围堰,裸露土壤及时覆盖,施工完成及时复绿,减少水土流失,工程未改变保护区整体水文情势,工程施工未改变水生态系统整体特征,对鱼类繁殖及各生态类型动植物资源的影响较小,工程本身对水生动植物多样性的影响比较少。

本工程施工期对生态保护红线的影响以短期、局部、可逆为主。施工过程中生态护坡地面平整、土方开挖等活动会临时扰动地表、破坏部分地表植被,可能造成局部土壤裸露,在降雨条件下易产生轻度水力侵蚀,对红线区内水土保持功能产生短暂不利影响。项目部分工程占用生态保护红线,会在段时间内破坏生态保护红线内植被,项目为生态修复项目,施工结束后通过植被恢复、土地整治、边坡防护等措施可快速恢复地表植被与土壤结构,有效控制水土流失,不会改变红线生态功能与保护性质,整体影响可控。

在规范施工过程、采取相应的保护及生态措施后,项目施工期对生态保护红线等生态敏感区影响较小。在实施相应保护和恢复措施、环境管理措施的前提下,项目建设从生态影响角度可行。

2)运营期

项目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在施工阶段,项目建成后河道面貌焕然一新,通过景观绿化可修复施工期造成的生态影响。因此本项目对环境产生的影响是正面和长久的。

5 声环境影响

1)施工期

施工期间可通过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降低高噪声设备的作业时间、禁止在夜间施工等措施减少施工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昼间施工时,多种施工机械噪声叠加后在距离噪声源115m处能够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150m处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类标准要求(昼间55 dB(A))。

与本项目边界比较近的敏感点为北满庄村和董庄村,距离分别180m210m,均在150m范围外,施工噪声对工程沿线两侧居民区影响较小。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无噪声源,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工程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和国土空间规划,项目环境影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施工对水环境、水生生态、陆域生态等将产生一定影响,在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减缓施工期造成的不利环境影响。公众支持项目建设。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提升城郭河水环境功能,改善当地生态环境,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建设可行。

、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网页附件1,公众意见表见网页附件2

纸质版报告放置于滕州市西岗镇人民政府,可自行查阅,同期开展报纸公示。

建设单位:滕州市西岗镇人民政府

位地址:滕州市西岗镇驻地

人:李镇长

    话:0632-2106617

评价单位:山东省环科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唐冶中路2420号悦唐商务中心8号楼

联系人:李工

电话/传真:13964059306

编:250102

Email13964059306@163.com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拟建项目周边的居民及社会团体,以及关心该项目建设的公众。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具体意见。请简要说明原因。可通过电话、邮件或书信等形式反馈意见。

6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见本公示第条。

滕州市西岗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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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滕州市城郭河及重要支流生态修复水质改善工程(一期)征求意见稿.pdf 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