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16119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西岗镇
- 成文时间:2018年10月1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10月13日
- 标 题:枣庄港滕州港区西岗作业区#1~#6通用泊位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港滕州港区西岗作业区#1~#6通用泊位工程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滕州九龙湾港务有限公司承建的枣庄港滕州港区西岗作业区#1~#6通用泊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由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滕州港区西岗作业区位于滕州市西岗镇,拟建城郭河航道东岸,码头作业平台位于城郭河河道内,南端距离省道104城郭河大桥约300m。本工程位于规划的滕州港区西岗作业区内。拟建2000吨级通用泊位6个,预测年吞吐量为440万吨(包括煤炭及制品360万吨、矿建材料60万吨、件杂货20万吨)。本工程码头占用岸线长度为478m,陆域纵深384~386m,设计通过能力为521万吨/年。
西岗作业区疏港航道利用规划的城郭河航道,航道属其他工程,不属于本项目设计范围。根据《山东省内河航道与港口布局规划》和港口作业区规划布局要求:城郭河航道规划为Ⅱ级航道,可以满足西岗作业区2000吨级船舶进出港要求。鉴于到港船舶密度不大,因此本设计不考虑布置锚地。
本工程码头平台顺岸布置,方位角32.10°~212.10°,码头主体结构形式采用高桩梁板式,码头前方作业区宽30m,码头前沿顶高程36.8m。共建设6个2000吨级通用泊位,自南向北依次命名为1#、2#、3#、4#、5#、6#泊位。
本工程进港航道为拟建城郭河航道,依托城郭河开挖而成,停泊水域不占用航道。码头前沿线按平行于航道布置,停泊水域宽32m;船舶回旋水域布置于泊位前方,回旋圆垂直水流方向直径为102m,沿水流方向直径170m。码头前沿停泊水域、港池的设计底高程均为28.8m,港池水域总宽度134m。
陆域按功能分区进行布置,分为生产区和生产辅助区,整个陆域由港池干挖土方回填碾压形成,陆域走向平行于码头前沿布置,陆域纵深384~386m。根据同类货种集中布置的原则,从北到南依次布置煤炭及制品堆场,矿建材料堆场,杂货堆场,堆场面积约为9.84万m2。堆场对应于泊位功能设置,散货堆场外设置防风抑尘网。辅建区布置在堆场后方,辅建区面积约为2.56万m2。
辅建区共分为办公生活区和生产辅建区,办公生活区包括餐厅浴室、候工楼、生活污水处理站、办公楼、门卫等。生产辅建区包括流动机械停车场、维修保养间、工具库、泵房、沉淀池、蓄水池、水处理设施、港内停车场等。生产辅建区、办公生活区与堆场之间设置防护林。
后方陆域与码头前沿通过4条引桥相连接,其中南侧两条引桥宽度为9m,北侧两条引桥宽度为9m、15m。作业区内道路呈环形布置,港内道路宽9~12m,堆场内道路宽7m。通过疏港道路可以实现与省道104沟通连接。作业区共设1处大门,大门附近设有门卫和地磅。
本工程总占地31.8168公顷,临时占地面积约 2公顷。挖方量49.53 万方,填方79.60万方,不足土方利用航道开挖土方。工程估算总投资为47608.91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滕州九龙湾港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经理 地址:滕州市西岗镇府前路1号
电 话:18560735763 邮箱:tzgyxgs@163.com
三、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田工 地址:济南市舜风路同科大厦10号楼
邮 编:250102 电话:0531-88289208
邮 箱:njghsd@126.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
(1)办理委托手续——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
(2)前期工作——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
(3)签订环评合同——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
(4)开展评价工作——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
(5)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
(6)专家评审——技术审查部门和专家会对报告进行评审
(7)报告书报批——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
2.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
项目工程分析;污染防治措施评述;区域污染源现状调查及评价;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分析;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及影响分析;噪声环境现状及影响评价;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环境风险分析;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环境经济损益分析;项目选线比选及合理性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
目前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正在进行中。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初步完成后,将再次征求公众意见。如您能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设性意见,在环境影响评价编制过程中将予以充分的尊重和采纳。
五、公告时间及征求意见
本次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0日内结束。公众可在该时间期限内,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枣庄港滕州港区西岗作业区#1~#6通用泊位工程的意见看法。
征求意见的内容: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天内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有关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
(1) 对该项目的了解;
(2) 对项目周围环境质量现状的认可;
(3) 对本项目造成的环境问题的了解;
(4) 针对产生的环境污染都采取哪些措施;
(5) 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滕州九龙湾港务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