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009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南沙河镇
  • 成文时间:2023年05月0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05月08日
  • 标  题:南沙河镇转发关于滕州市第七批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的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南沙河镇转发关于滕州市第七批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的公告

关于滕州市第七批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鲁退役军人发〔2019〕31号)和《滕州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滕人社发字〔2018〕22号)规定,决定开展滕州市第七批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特公告如下:

一、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对象

本公告所称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对象,是指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且选择由安置地政府安排工作,未能就业或下岗失业且目前仍有就业能力但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

二、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申请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三)自愿从事公益事业和公共服务,热爱基层工作,吃苦耐劳,乐于奉献,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四)身体健康,有劳动能力,能够胜任工作岗位需要;

(五)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且选择由安置地政府安排工作,未能就业或下岗失业且目前仍有就业能力但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

以下人员不符合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申请条件:退役士兵所在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的,退役士兵自动离岗、主动辞职的;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有工商注册信息并正常生产经营的(进行商业经营及创办社会组织的);身体状况不符合上岗条件的;曾在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上岗,被用人单位解约、辞退等其他不符合条件的。

2020年12月已报名的退役士兵不重复参与此次报名,待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名单公布后,一并参与此次选岗。

三、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性质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设置、专门用于促进就业困难的退役士兵公益性岗位,是政府为解决退役士兵再就业困难提供的过渡性救助措施,不是重新安置,从事公益性岗位的退役士兵不属于使用单位正式在编职工。退役士兵与专项公益性岗位管理机构签订的劳动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四、申请报名

(一)申请报名时间

自愿选择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且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申请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17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报名地点

自愿选择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且符合相关规定的人员,到户籍所在地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审核报名。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对报名者材料进行初审后统一上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对报名材料进行最终审查,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

(三)申请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入伍登记表复印件,安置介绍信或安置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原安置单位或原安置单位主管部门公章),2寸红底免冠彩照三张和《滕州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审核表》,以上材料一式三份。

2.退役士兵需本人填写《滕州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审核表》,签字确认,不允许代替。

五、选岗和上岗

岗位和选岗时间另行通知,分批安排上岗。具体细则如下:

(一)选岗。公开选岗,选岗时必须由退役士兵本人亲自选岗、签字,否则视为放弃选岗。

(二)上岗。选岗结束后,对拟上岗到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的确定为上岗人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指导使用单位负责委托人力资源公司与退役士兵签订劳动协议。无正当理由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岗位上岗的,视为自动放弃,用人单位不再接收。

六、管理和待遇

(一)岗位管理。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实行“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用人单位负主体责任。

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实行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役士兵,用人单位应依法依规终止或解除其专项公益性岗位劳动协议并取消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待遇。

1.严重违法违纪的;

2.违反社会公德、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

3.组织、策划、参加非法社会组织和聚集上访活动的;

4.不遵守使用单位规章制度,不服从管理,经批评教育仍拒不改正的;

5.无正当理由拒不上岗的;

6.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

7.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本人注册工商营业执照进行商业经营及创办社会组织的;

8.在选岗前隐瞒身体健康状况,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9.其他违反有关规定的情形。

(二)薪酬待遇。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薪酬待遇(含社会保险)包括基础薪酬和考核奖励。基础薪酬按当地最低工资

标准执行,考核奖励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开发工作中,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名单及后续有关事项也将在滕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网站进行公布,请报名的退役士兵随时关注相关信息,申请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选岗、上岗的,责任自负。

(二)此公告由滕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俸华      0632 -8028737   

附件:1.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电话

2.滕州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人员报名审核表

中共滕州市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5日

附件1:

各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联系电话

镇街退役军人服务站

联系电话

鲍沟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2689051

滨湖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2601317

柴胡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2282586

东郭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2521099

大坞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2313808

官桥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2231055

洪绪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5911202

界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2722002

级索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2438181

姜屯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5039616

龙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2057807

木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2359325

南沙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5993558

西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2107969

羊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2917889

张汪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2807099

北辛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5568442

东沙河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5061008

荆河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5566001

龙泉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5858095

善南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

5588116

滕州市退役士兵专项公益性岗位报名审核表可登录滕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官网:http://www.tengzhou.gov.cn/zzq/zfbm/tyjrswj/ggtz/202305/t20230506_1656575.html    进行下载

发布:滕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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