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002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南沙河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时间:2023年02月0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2月08日
- 标 题: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公告
灵活就业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公告
灵活就业退休人员:
根据《枣庄市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细则》规定,自2023年1月起,符合享受医保退休待遇的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建立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一.划拨办法:70周岁以下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按照2022年度全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划入,为72元/月。70周岁及以上灵活就业退休人员,按照2022年度全市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 2.5%划入,为90元/月。
二.划拨方式:个人账户资金将按月划入社保卡的医保账户,不需个人到各级社保及医保服务大厅办理任何手续。如需修改社保卡医保账户密码,可到发卡银行任一网点查询办理,银行长期受理此业务。
三.使用办法:灵活就业退休人员可持社保卡,前往全市定点医院、定点药店使用社保卡医保账户资金看病购药。
温馨提示:社保卡丢失、污损不能正常使用的,可直接前往就近银行网点补换新卡。
特此公告!
滕州市南沙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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