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3973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木石镇
- 成文时间:2025年11月2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11月21日
- 标 题:山东康泓化学有限公司年产50吨环己醇盐酸盐、20吨琥珀酸半酯、300吨苯甲酸钙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山东康泓化学有限公司年产50吨环己醇盐酸盐、20吨琥珀酸半酯、300吨苯甲酸钙脲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文件的要求,现将《山东康泓化学有限公司年产50吨环己醇盐酸盐、20吨琥珀酸半酯、300吨苯甲酸钙脲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建设项目的态度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年产50吨环己醇盐酸盐、20吨琥珀酸半酯、300吨苯甲酸钙脲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康泓化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滕州市木石镇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尚贤路中段山东康泓化学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康泓化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滕州市木石镇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尚贤路中段山东康泓化学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13675205671
邮箱:13675205671@163.com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映晖环境科技(滕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方式:13562220892
地点:滕州市龙泉街道府前东路53号(原涵翠苑营销中心)二楼
四、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范措施
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包括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几个方面。
(1) 大气环境
项目工艺废气主要是环己醇盐酸盐、琥珀酸半酯、苯甲酸钙脲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不含氯废气经现有的1#碱洗塔+RTO 装置+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含氯废气经现有的2#碱洗塔+两级吸附解析装置+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2) 水环境
项目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不会对区域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 噪声
项目投入运行后,厂界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故项目运行不会对周围声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4) 固废
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危险废物设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收集暂存后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收运处置。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山东康泓化学有限公司年产50吨环己醇盐酸盐、20吨琥珀酸半酯、300吨苯甲酸钙脲项目符合国家和当地发展规划,符合产业政策。具有交通运输方便,供水、供电、原料供应有保证等诸多有利因素。不属于国家“限制类”和“淘汰类”的建设项目,生产工艺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经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影响较小,在切实落实好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情况后,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示日期以及方式
公示期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方式为滕州市人民政府网。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采取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项目的意见和看法,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查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应提供完善的个人相关信息。
山东康泓化学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