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001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木石镇
- 成文时间:2023年03月2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3月24日
- 标 题: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
《枣庄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已于2022年11月12日经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并于2022年12月21日经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25日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枣庄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的决定
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经过审查,决定批准《枣庄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由枣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施行。
枣庄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
(2022年11月12日枣庄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2022年12月21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批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