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木石镇委员会
木石镇人民政府
关于设立木石镇河长制的通知
各党总支、村居,机关各单位,镇直各部门,驻木各厂企: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厅字〔2017〕14号)、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枣庄市河长制的通知》(枣委〔2017〕78号)、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滕州市河长制的通知》(滕委〔2017〕65号)要求,镇党委、政府决定建立河长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级总河长、副总河长、警长、党总支河长、村级河长
在镇行政区域内设立总河长,由镇党委、镇政府主要领导担任;设立副总河长,由镇党委、镇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在本镇区域内主要河库设立河长,由镇级领导担任;设立河库警长,由派出所所长担任。
各河库所在村均分级分段设立河长。可根据实际情况,鼓励设立民间(义务)河长。
总 河长:王开峰 镇党委书记、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管委会主任
赵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总河长:刘宝斌 镇党委副书记
朱成勇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吴开龙 镇政府副镇长
河 长:王开峰镇党委书记、鲁南高科技化工园区管委会主任
赵炜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王宜军 镇人大主席、总工会主席
刘宝斌镇党委副书记
常 鹏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韩惠明镇党委委员、组织科长
张 鑫镇党委委员、宣传科长
傅焕青镇政府副镇长
吴开龙镇政府副镇长
郝浩峰镇政府副镇长
黄法国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刘 峰 镇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邱家平 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
警 长:王克勤 木石派出所所长
党总支河长:傅 伟木石党总支书记
赵丽丽位庄党总支书记
李忠梅 西店党总支书记
王 超 安上党总支书记
俞 涛连水党总支书记
韩 鹏独山党总支书记
二、镇党委、镇政府河长制办公室
(一)镇党委、镇政府河长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水利工作的副镇长兼任;水利站、环保所、派出所、国土资源所、村镇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镇党委、镇政府河长制办公室为镇党委、镇政府常设机构,设在镇水利站,具体负责处理河长制办公室日常事务。
(二)镇党委、镇政府河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办公室成员单位由组织科、宣传科、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科委科协办公室、派出所、财政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所、国土资源所、村镇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交管所、水利站、农技站、林业站、审计所、卫生院、规划所、环保所、综治办、教委办、兽医站组成,其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河长制办公室成员。
(三)工作职责。镇党委、镇政府河长制办公室在总河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督导、检查考核等具体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落实责任,监督指导各党总支级河长、村级河长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