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7-03645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木石镇
- 成文时间:2017年12月2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7年12月20日
- 标 题:木石镇关于做好三夏秸秆禁烧工作的计划
- 效力状态:有效
木石镇关于做好三夏秸秆禁烧工作的计划
滕木发〔2017〕36号
中共木石镇委员会
木石镇人民政府
关于做好三夏秸秆禁烧工作的计划
为切实做好全镇“三夏”工作,全面实现秸秆禁烧,确保全镇小麦丰产丰收和社会治安形势的持续稳定,根据两级市委、市政府三夏生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三夏期间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实现全年“不烧一把火,不冒一缕烟”;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等处的农作物秸秆得到全面清理;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6%以上;小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到96%以上;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出现危及麦收安全生产的其它治安问题。
二、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安全责任区的包党总支领导干部、党总支书记、包党总支派出所干警、包村居机关干部、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主任为三夏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人。按照“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实行村居“两委”是责任主体,村居党支部书记、村居主任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
三、工作内容
(一)强化宣传发动。各党总支、村居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标语等各种宣传工具,营造抓好三夏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安全意识;开展经常性的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宣传教育,组织6辆宣传车,加大巡回宣传;做到每村居张贴禁烧通告,每条路悬挂过路标语,每户发放一份宣传材料,各村居要在村庄主干道路两侧、显要位置张贴防火标语,1000人以下的村不少于10幅,1000人以上的村不少于20幅。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印发《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加大力度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曝光反面事例,积极营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各党总支、村居要严格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要根据地块,明确划分防火责任区,要组织专人组成安全巡查队伍,24小时昼夜值班。1000人以上的村,要组织安全巡查队员15-20人,搭建防火指挥棚不少于3个;1000人以下的村,要组织安全巡查队员10-15人,按照100亩1个标准搭建防火指挥棚,防火棚内要有灭火工具和桌椅,要将防火任务细化分解,责任到人,防止大而化之,要把握好关键时间节点和重要部位,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避免一早一晚和午饭期间出现监管空档,确保防火责任落到实处。
(三)积极开展技术禁烧。全面推行小麦联合收获——秸秆精细还田——小麦灭茬(破茬)——玉米直播,夏季“一条龙”模式。一是低留茬、细粉碎、均匀抛洒。凡在本镇范围内从事麦收作业的机械必须安装秸秆粉碎还田装置,并对刀片及时更换,实施秸秆切碎粉碎作业。机械收割留茬高度要控制在10厘米以内,秸秆粉碎长度要控制在5厘米以内。严禁未加装秸秆粉碎装置的机械进地作业,督导组每发现一起,扣罚村居支部书记、主任、包村居机关干部各200元(罚款从押金中扣除)。二是推行小型机械收获、播种技术。对不适宜大型农机作业的山坡、边角及小型地块,采用方便灵活的小型收获、播种机械,实施小麦收获、秸秆粉碎还田、播种等作业,解决大田不烧小田烧的问题。三是及时播种,适时灌溉。对有水浇条件的麦田,采取收割一块、播种一块、灌溉一块的方式,将收割、播种、灌溉一环扣一环,无缝衔接。
(四)严禁公路打场晒粮及秸秆乱堆乱放。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党总支、村居负责本辖区内所有路段的安全畅通工作,村居支部书记、村居主任对本村居道路安全实行承包责任制,严禁在公路上打场晒粮。交警中队、交管所、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城管办、安监办等部门齐抓共管,确保全镇道路畅通。对不能及时有效利用的秸秆,禁止在田间、地头、林缘、河边、沟渠及道路等处堆放,要组织进行彻底的清理清运,达到“五净”标准,即田间净、地头净、沟渠净、路边净、树下净。有秸秆的村居要设立2处集中堆放点,实行秸秆在指定位置集中有序堆放,并严格落实防火措施,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和器材。结合环卫一体化保洁,严禁秸秆进村,严禁村内任意堆放秸秆。
(五)抓好治安防范。整个三夏期间,派出所要加大巡查的力度和密度,强化防护措施,严防不法之徒搞破坏活动。
四、奖惩措施
(一)落实责任
1、实施包保责任制。落实领导干部帮包党总支、机关干部包村、村干部包地块、党员联户的“四联包”责任体系。
2、落实目标责任制。把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纳入对党总支、村居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逐级分解任务、逐项落实责任。
3、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安全责任区的包党总支领导干部、党总支书记、派出所所长、派出所指导员缴纳风险抵押金各1000元,村居第一书记、督导组成员、包村居机关干部、包党总支派出所干警、村居支部书记、村居主任缴纳风险抵押金各500元,所有风险抵押金要在5月27日下午5点前以党总支为单位统一交到镇财政所,严格落实奖惩。
(二)严格考核
三夏所有火情,以卫星火点通报、市镇两级督查组巡查发现的焚烧现场或过火痕迹为准。发现一起,通报一起、处理一起,并根据情节和后果,严格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对三夏期间未发生火情的党总支,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发放一定数额的工作经费。包党总支领导、党总支书记、包村居机关干部、包党总支派出所干警、第一书记、村居支部书记、主任领回全部风险抵押金。
2、严惩第一把火。根据卫星火点通报或市级督导组检查通报,对发生全市第一把火的村居及所在党总支实行“一票否决”;免去党总支书记、村居支部书记职务,责令村居主任写出辞职报告;分管领导、帮包党总支领导年度考核视为不合格并接受市委市政府处理。
被两级市督导组发现两个火点或被卫星监控发现1个火点的,对该村居及所在党总支实行“一票否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滕发〔2017〕27号)规定由市纪委(监察局)对分管领导、帮包党总支领导进行诫勉谈话,给予党总支书记、村居支部书记、主任给予党内警告或行政处分。
被两级市督导组发现3个火点及以上或被卫星监控发现2个火点及以上的,由市纪委(监察局)给予分管领导、帮包党总支领导党内警告或行政处分;给予党总支书记、村居书记撤职处分,给予村居主任停职处理;包村机关干部是部门正副职的给予撤职处理。
凡被两级市督导组或被卫星监控发现1个火点的,全额扣除包党总支领导、党总支书记、包党总支派出所干警、包村居机关干部、村居支部书记、村居主任风险抵押金并重新缴纳。
3、虽未被两级市督查组或未被卫星监控发现火点,但发生第一起火情在全镇造成一定影响的,对该村居及所在党总支实行“一票否决”,全额扣罚包党总支领导干部、党总支书记、包党总支派出所干警、包村居机关干部、村居支部书记、村居主任风险抵押金并重新缴纳;对村居书记、主任给予党内警告或行政处分,对所在党总支书记给予通报批评。
出现1起火情的,对该村居及所在党总支实行“一票否决”;对村居支部书记、村居主任进行诫勉谈话;责令党总支书记向镇党委写出书面检查;扣罚包村居机关干部、村居支部书记、村居主任各50%的风险抵押金。
出现2起火情的,对该村居及所在党总支实行“一票否决”;免去村居支部书记职务,责令村居主任写出辞职报告;对党总支书记进行诫勉谈话;扣罚包党总支领导干部、党总支书记、包党总支派出所干警风险抵押金各50%,全额扣罚包村居机关干部、村居支部书记、村居主任风险抵押金重新缴纳风险抵押金。
出现3起火情及以上的,对该村居及所在党总支实行“一票否决”;免去村居支部书记职务,责令村居主任写出辞职报告;对党总支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取消帮包党总支领导、包村居机关干部年度评先树优资格;全额扣罚包党总支领导干部、党总支书记、包党总支派出所干警、包村居机关干部、村居支部书记、村居主任风险抵押金并重新缴纳。
被镇督导组发现2起火情的党总支,扣罚包党总支领导干部、党总支书记50%风险抵押金。被镇督导组发现3起火情及以上的党总支,全额扣罚包党总支领导干部、党总支书记风险抵押金并重新缴纳。
凡受到通报批评的党总支、村居,当年内不得评为先进单位;凡受到诫勉谈话以上处罚者,在处理期内不得评先树优和提拔重用。
五、督导检查
镇督导组对全镇禁烧工作进行全方位、全时段督导,对田间、道路进行重点检查,并落实专人跟踪检查,实现无缝隙覆盖。对防火措施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对存在火灾隐患的,责令有关党总支、村居立即进行消除,防患于未然。加强对包村机关干部人员(包括帮包派出所干警)到岗到位情况的督查,对无故不到岗的,发现一次,全镇通报批评,扣罚风险抵押金100元;发现两次及以上的,扣罚全部风险抵押金,并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
附件:1、木石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
2、三夏安全防火督导组成员名单
3、三夏生产帮包责任区领导和责任人名单
4、木石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考核评分表
2017年5月26 日
附件1:
木石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赵 炜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刘宝斌 镇党委副书记
副 组 长:徐殿涛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常 鹏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朱成勇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吴开龙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张 鑫 镇党委委员、宣传科科长
杨荣河 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黄法国 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邱家平 镇党政办主任、园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克勤 木石派出所所长
李 宁镇财政所所长
张玉梅 镇组织科副科长
李晓良 镇纪委副书记
王 昶 镇党政办副主任、研究督查室主任
刘恒安 镇农业办副主任
李耀文 镇经管站站长
葛 琪镇林果站站长
隋晓婷 镇农技站站长
魏 磊 镇畜牧兽医站站长
宋正峰 镇农机站站长
陈 明 镇环保所所长
郑 席 木石司法所所长
刘书强 木石法庭庭长
杨顺利 木石交管所所长
马召平 木石教委办主任
孟祥军 木石供电所所长
刘建章 木石行政执法办主任
傅 伟 木石党总支书记
赵丽丽位庄党总支书记
李忠梅 西店党总支书记
俞 涛 连水党总支书记
王 超 安上党总支书记
韩 鹏 独山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杨荣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邱家平、刘恒安、陈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三夏安全防火督导组成员名单
一组:组 长:刘宝斌
成 员:吴开龙 杨 军
巡查区域:位庄、西店、独山党总支
二组:组 长:徐殿涛
成 员:杨荣河 王 昶
巡查区域:木石、安上、连水党总支
附件3:
三夏生产帮包责任区领导和责任人名单
一、木石安全责任区
负责区域:木石党总支所辖区域
办公地点:木石党总支办公室
帮包领导:刘宝斌 郝浩峰 刘 锋
组 长:傅 伟
副 组 长:单增申
成 员:李耀文 葛 奇 李林芹 严 廷 赵胜利
陈克虎 吕南南 陈 明 李士超 孔 礼
李芳霞 宋正峰 司东平 周亚楠 张百斗
李存亮 李厚山 陈 伟 刘 坡 张冠军
刘兆具 派出所3人
车 辆:宣传巡查车一辆
二、位庄安全责任区
负责区域:位庄党总支所辖区域
办公地点:位庄党总支办公室
帮包领导: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