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1745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龙阳镇
  • 成文时间:2025年06月09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5年06月09日
  • 标  题:滕州市龙阳镇关于《滕州市龙阳镇三岭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 的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龙阳镇关于《滕州市龙阳镇三岭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 的公示

《滕州市龙阳镇三岭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加快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19〕49号)及《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程》的要求,特编制本规划,作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目前该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现将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为2025611——710共计30欢迎广大市民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或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632-2033101

通讯地址滕州市龙阳镇人民政府

邮编277532

特此公告


《滕州市龙阳镇三岭村村庄规划(2021-2035 年)》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24年修订);

4.《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24年版);

5.《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6.《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程》;

7.《山东省村庄规划数据库规范》;

8. 其他相关文件及资料。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三岭村村域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276.81公顷。

三、规划原则

(一)

多规合一、统筹安排

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整合村庄土地利用、村庄建设、产业发展等相关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发展定位,统筹安排村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

(二)保护生态、绿色发展

加强对生态保护红线、各类生态控制区以及优质耕地等的保护,整体推进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实现村庄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三)优化布局、节约集约

优化村域国土空间保护利用格局,盘活利用村庄闲散用地,合理安排农村居民点及新型社区合理布局,提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传承文化、突出特色

传承村庄乡土文化,利用自然环境,保护特有的村庄肌理、建筑风貌、农业景观,突出文化特色和地域特色,营造具有地方特点的人居环境。

(五)尊重民意、简明实用

规划编制应体现村民主体地位,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规划成果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村民接受和执行。

四、功能定位

三岭村以“精致生态农业+农产品加工融合”为核心的发展定位,构建配套完善的宜居乡村。

五、规划布局

规划至2035年,三岭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276.81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44.27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 31.42公顷,其中村庄建设用地31.42公顷。区域基础设施用地为12.15公顷,其他建设用地0.70公顷。(详见附表)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至规划期末,规划耕地面积165.80 公顷,占村域国土总面积的59.90%,相比现状,增加0.99公顷。园地面积7.85公顷,占村域国土总面积的2.83%,相比现状减少0.61公顷。林地面积33.85公顷,占村域国土总面积的12.23%,相比现状增加0.80公顷。草地面积39.38公顷,占村域国土总面积的3.39%,相比现状增加0.76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5.81公顷,占村域国土总面积的2.10%,相比现状增加0.07公顷。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至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面积为44.27公顷,其中区域基础设施用地12.15公顷,相较现状区域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增加1.59公顷,主要为铁路用地增加。

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31.42公顷,相较现状减少3.74公顷,主要包含一类农村宅基地24.89公顷,相较现状减少1.29公顷;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62公顷,相较现状增加0.51公顷;一类工业用地1.94公顷,相较现状增加1.40公顷;一类物流仓储用地0.78公顷,相较现状增加0.71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3.10公顷,相较现状增加1.24公顷;广场用地0.09公顷,相较现状减少0.01公顷


附表:国土空间用途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国土空间用途

规划基期年

远期目标年

变化量

面积

占总面积比例

面积

占总面积比例

国土总面积

276.81

100.00

276.81

100.00

0.00

耕地(01)

164.82

59.54

165.80

59.90

0.99

园地(02)

8.46

3.06

7.85

2.83

-0.61

林地(03)

33.05

11.94

33.85

12.23

0.80

草地(04)

8.62

3.11

9.38

3.39

0.76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6)

5.74

2.07

5.81

2.10

0.07

城乡建设用地

村庄建设用地

居住用地(07)

一类农村宅基地(070301)

26.18

9.46

24.89

8.99

-1.29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

0.12

0.04

0.62

0.23

0.51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机关团体用地(0801)

0.15

0.05

0.00

0.00

-0.15

中小学用地(080403)

0.63

0.23

0.00

0.00

-0.63

商业服务业用地(09)

商业用地(0901)

2.44

0.88

0.00

0.00

-2.44

工矿用地(10)

一类工业用地(100101)

0.54

0.19

1.94

0.70

1.40

仓储用地(1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110101)

0.07

0.02

0.78

0.28

0.71

交通运输用地(12)

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

1.86

0.67

3.10

1.12

1.24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广场用地(1403)

0.08

0.03

0.09

0.03

0.01

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3.10

1.12

0.00

0.00

-3.10

小计

35.16

12.70

31.42

11.35

-3.74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12)

铁路用地(1201)

0.84

0.30

2.42

0.87

1.59

公路用地(1202)

2.56

0.93

2.56

0.93

0.00

公用设施用地(13)

水工设施用地(1311)

7.16

2.59

7.16

2.59

0.00

小计

10.56

3.81

12.15

4.39

1.59

其他建设用地

特殊用地(15)

0.73

0.26

0.70

0.25

-0.03

小计

0.73

0.26

0.70

0.25

-0.03

陆地水域(17)

河流水面(1701)

4.58

1.65

4.58

1.65

0.00

坑塘水面(1704)

3.17

1.15

3.31

1.20

0.14

沟渠(1705)

1.93

0.70

1.97

0.71

0.04

小计

9.68

3.50

9.85

3.56

0.18

总计

276.81

100.00

276.81

100.00

0.00

注:以上文字及图纸内容均为方案公示稿,规划成果最终以批复版为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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