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039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龙阳镇
- 成文时间:2022年11月0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11月01日
- 标 题:滕州市龙阳镇转发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疫情期间进一步满足群众就医需求的通告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龙阳镇转发滕州市卫生健康局关于疫情期间进一步满足群众就医需求的通告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复杂严峻,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切实满足广大市民群众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就医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单 位 |
办公室电话 |
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
(0632)5513457 |
滕州市中医医院 |
(0632)5555555 (0632)5593128 |
滕州市妇幼保健院 |
(0632)5594358 |
滕州市工人医院 |
(0632)5583953 |
滕州市精神卫生中心 |
(0632)2522381 |
滕州市财贸医院 |
(0632)5513767 |
滕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0632)8026708 |
滕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
(0632)2738120 |
滕州市鲍沟中心卫生院 |
(0632)2656120 |
滕州市东郭中心卫生院 |
(0632)2521120 |
滕州市级索中心卫生院 |
(0632)2439120 |
滕州市姜屯中心卫生院 |
(0632)5011120 |
滕州市西岗中心卫生院 |
(0632)2100120 |
滕州市羊庄中心卫生院 |
13206323753 |
滕州市张汪中心卫生院 |
(0632)2805120 |
滕州市滨湖镇卫生院 |
(0632)2601120 |
滕州市柴胡店镇卫生院 |
(0632)2205120 |
滕州市官桥镇卫生院 |
(0632)2232272 |
滕州市洪绪镇卫生院 |
(0632)5911120 |
滕州市龙阳镇卫生院 |
(0632)2057720 |
滕州市木石镇卫生院 |
(0632)2358120 |
滕州市南沙河镇卫生院 |
(0632)5951592 |
滕州市北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0632)5083228 |
滕州市东沙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0632)5052120 |
滕州市荆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0632)5082818 |
滕州市龙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0632)5572516 |
滕州市善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0632)5956569 |
附件1
疫情期间群众就医流程
为切实做好全市本土疫情期间正常医疗服务,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现将相关工作流程及要求通告如下:
一、“一点两区”和居家隔离人员就医流程。明确滕州市中医医院(含老院区、北院区)为“一点两区”救治医院(黄码医院),为全市集中隔离点、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和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就医服务保障。有就医需求的群众,电话联系属地村(居)社区工作人员,由属地村(居)社区工作人员联系医院预约安排就诊,并安排专门车辆“点对点”接返,全程落实闭环管理措施。对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一点两区”救治医院开辟绿色通道,安排120救护车尽快转运,无需预约。就医期间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当前,本土疫情形势严峻,为切实发挥发热门诊哨点作用,力求尽快筛出感染患者,尽早切断疫情传播链,现就“一 点两区”及高风险人群发热患者就诊流程通告如下。
“一点两区”及高风险人群包括“一点两区”、居家隔 离、提级管理的低风险区的人员。对于上述人群中出现发热、 咳嗽等症状的,患者要及时同社区村居管控人员取得联系, 告知病情,社区村居安排应急核酸采样队先行入户采样核酸 检测,患者可通过就医热线电话、健康枣庄云微信公众号线上问诊板块或市立医院互联网医院进行线上咨询, 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待检测结果显示为阴性后,“一点两区”、 居家隔离的患者由社区点对点转入“一点两区”救治医院, 提级管理的低风险区的病人由社区点对点转入一般医院发 热门诊。
经医疗机构诊断可以出院的患者,医疗机构向患者出具《疫情期间出院证明》(附件2)。自备车辆出院的,持有“三证”(《疫情期间出院证明》、24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绿码)的出院患者先与社区(村)联系,确定符合回家条件的,医院在车门两侧张贴封条,全程密闭进出。“点对点”到达接收社区(村)后,由社区(村)专人开启封条。需家人专车接送的,接送人员凭《疫情期间出院证明》(电子版),社区(村)在车门两侧张贴封条,保持全程密闭,到达医院后,由医院专人开启封条,接到患者后,医院在车门两侧张贴封条,全程密闭进出,“点对点”到达接收社区(村)后,由社区(村)专人开启封条。
市内“一点两区”之外的区域,本市无法满足医疗需求、因病情需要不能长期延误治疗的患者,向所在社区(村)提出申请,由所在社区(村)将有关情况报至镇(街)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审核,出具《疫情期间跨区(市)就医审批表》,向区(市)领导小组(指挥部)相关工作组报备。
患者持镇(街)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出具的《疫情期间跨区(市)就医审批表》和 24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照指定时间“点对点”通行,做到车牌号码、司乘人员、通行时间、起止地点“四明确”。车辆出发前,由社区村居在车门两侧张贴封条,保持全程密闭通行。到达指定医院后,由医院专人检查封条完整性并开启封条.需要住院治疗的,按规定办理住院手续;无需住院治疗的,持《疫情期间跨区(市)就医审批表》和 24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当日“点对点”返回。返程时由医院在车门两侧张贴封条,保持全程密闭通行,“点对点”到达社区(村)后,由社区(村)专人开启封条。
医院负责人签字:
医院(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证明需签字、盖章有效
来源:滕州市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