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002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龙阳镇
  • 成文时间:2022年01月2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2年01月20日
  • 标  题:滕州市龙阳镇关于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告知书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龙阳镇关于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告知书的通知

广大经营商户和父老乡亲: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烟粉尘、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严重污染空气质量,同时有害气体会强烈地刺激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影响身体健康,并且容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近日,枣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 2022 年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枣环委办字〔2022〕3号)。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2022年1月14日起至2022年2月20日(农历正月二十),在全市范围内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二、希望广大经营商户和父老乡亲对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规定给予充分理解和大力配合支持,同时教育劝导自己的家人、亲属、朋友、邻居、同事及其他人,不销售不燃放烟花爆竹。

三、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引导带动周边群众自觉遵守有关规定。

四、对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劝阻,并向公安部门举报。

让我们从自身做起,不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过一个欢乐、祥和、健康、环保的春节,为全市人民看到更多的蓝天白云,呼吸更多的新鲜空气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最后,感谢广大经营商户和父老乡亲的理解、配合和支持。

祝大家春节快乐,阖家幸福!

举报电话:0632—2033101 


                                                                    2022120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