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0-00844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龙阳镇
  • 成文时间:2020年06月02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0年06月02日
  • 标  题:滕州市龙阳镇关于全年禁烧秸杆,建设生态龙阳――致全镇广大农民群众的一封信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龙阳镇关于全年禁烧秸秆,建设生态龙阳――致全镇广大农民群众的一封信的通知


全镇广大农民朋友:

时至“三夏”,小麦成熟,土豆收获,首先预祝大家丰产丰收!并向大家的辛勤劳动致以崇高的敬意!

麦秸、土豆秧、玉米秸等秸杆燃烧将直接造成严重的大气污染,破坏生态环境,与目前全国防止环境污染、净化空气的行动相背离,与我镇建设富裕、美丽、文明、幸福新龙阳的要求相背离。专家研究发现,焚烧秸杆将直接破坏土壤结构,造成耕地质量下降,影响农田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将严重污染空气环境,危害人体健康;极有可能引发火灾,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影响道路交通和航空安全。因此,禁烧秸秆是保护环境、净化空气的需要,是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必然要求,是保证交通安全、维护龙阳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更是全体公民义不容辞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已明确规定,露天燃烧秸秆属违法行为。中央、省、市把秸秆禁烧工作作为三农工作的重点,专门下发了《政府禁令》。我们龙阳镇紧邻市区,境内有京台高速、京沪高铁等交通大动脉,禁烧秸杆、严禁在道路上打场晒粮尤为重要。对此,镇党委、政府专门成立了联合执法队伍,设立举报电话,坚持24小时值班,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究,严禁在道路上打场晒粮。严禁在路边、水旁、林内、村内堆积散放秸杆。因焚烧小麦等夏季作物秸秆引发火灾未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对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相信,我镇农民朋友们的思想政治觉悟是高的,是会理解、支持、配合镇党委、政府工作的,是会自觉禁烧秸秆、自觉维护良好环境秩序的。为了减少环境污染和灾害,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美化我们的家园,为建设富裕美丽文明幸福新龙阳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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