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7-02751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龙阳镇
- 成文时间:2017年11月30日
- 文 号:龙政发〔2017〕101号
- 发文时间:2017年11月30日
- 标 题:滕州市龙阳镇关于印发《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龙阳镇关于印发《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龙政发〔2017〕101号
龙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办事处、村,有关部门:
现将《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工作效果。
2017年11月17日
龙阳镇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
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全镇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根据市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项目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政策引导与严格奖补相结合,落实责任,确保秸秆还田全覆盖,实现耕地质量明显改善和农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秸秆综合利用的重大意义
我镇秸秆综合利用的重点是马铃薯秧和玉米秸秆粉碎还田,秸秆粉碎还田是当今世界上普遍重视的一项培肥地力的增产措施,在杜绝了秸秆及马铃薯秧焚烧和腐烂所造成的大气污染的同时还有增肥增产作用。马铃薯秧和玉米秸秆粉碎还田意义重大,可增加微生物18.9%,接触酶活性可增加33%,转化酶活性可增加47%,尿酶活性可增加17%,这就加速了对有机物质的分解和矿物质养分的转化,使土壤中的氮、磷、钾等元素增加,土壤养分的有效性也有所提高,同时增加土壤中水、肥、气、热的协调能力,提高土壤保水、保肥、供肥的能力,改善土壤理化性状;通过土豆秧和玉米秸秆粉碎还田,能有效增加土壤有机质含量,改良土壤、加速生土熟化、提高土壤肥力;改善土壤性状,增加团粒结构等优点;改善植株性状,使马铃薯皮色有光泽、芽眼浅、口感好、价格高,提高作物产量,一般可增产10%~20%,是促进农业稳产、高产、高速,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的重要途径。
三、实施步骤
项目区农户向村委会申报秋套马铃薯田玉米秸秆和马铃薯秧还田面积,同时交纳自筹费用(每亩75元);村委会对农户申报的面积负责审核把关,汇总上报,由村委会与合作社签订项目实施协议;村委会于11月20日前上报作业农机手(上报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一本通账号),并与农机手签订作业协议,待秋马铃薯收获后,村委会组织群众将马铃薯秧和玉米秸秆均匀撒在田间并喷洒腐熟剂,组织农机进行秸秆粉碎还田。
四、实施要求
各办事处、村具体负责对玉米秸秆、秋马铃薯秧,按照成方连片的要求进行粉碎还田,地边、渠边、村边、河边和镇主要道路两侧等不能出现玉米秸秆马铃薯秧乱堆乱放。
五、实施主体
该项目由滕州市永润农机服务专业合作负责实施,项目区域为龙阳办事处、沙土办事处、上司办事处、史村办事处各村及李庄村、陈庄村。该项目由镇政府负责监督实施、督导验收,办事处、村负责本辖区该项目的组织实施。
六、项目内容
大力推广玉米秸秆粉碎还田,对秋马铃薯套种玉米的秸秆还田作业费和腐熟剂进行补贴,其中秸秆还田作业包括秸秆粉碎(5cm以内)一遍,旋耕(深15cm以上)两遍,总费用每亩150元,每亩财政补贴75元(含10元腐熟剂),农户自筹每亩75元,我镇此项目共计20000亩。
七、资金管理
农户自筹资金(每亩75元)由各村收取,每天上交镇经管站村级代管资金账户管理,确保自筹资金于11月24日前完成。待上级验收合格,村级与农户签字认可后,代管资金转合作社,与上级下拨补贴资金采用银行“一本通”形式下发给作业农机手。
八、时间要求
2017年11月秋马铃薯收获完成后,集中实施玉米秸秆秋土豆秧粉碎还田,我市于2017年12月31日前验收。
附件:1、龙阳镇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领导小组
2、龙阳镇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督导验收组
3、龙阳镇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面积分配表
附件1:
龙阳镇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领导小组
组 长: 王慎龙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 敏 党委副书记
邵长友 党委委员、宣传科长
武 斌 党委委员、组织科长
赵守河 副镇长
孙 峰 副镇长
方 梅 副镇长
张建永 综治办副主任
周 波 农业办副主任、经发办副主任、上司办事处党总支书记
刘玲玲 村建办副主任
成 员:刘昌盛 财政所所长
曹长贡 农业办副主任、农技站站长
高 原 农技站站长
邢 斌 经管站站长
王延涛 纪委副书记
赵 勇 纪委副书记、审计科科长
华 东 督查科科长
李传富 龙阳办事处党总支书记
何 冰 沙土办事处党总支书记
侯 程 史村办事处党总支书记
葛方伟 龙山屯办事处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守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曹长贡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项目实施的协调、调度和管理。
附件2:
龙阳镇秸秆综合利用项目督导验收组
一组
组长:李 敏 成员:赵 勇 马召峰 王 亚
二组
组长:刘 波 成员:华 东 邢 斌 高 原
三组
组长:赵守河 成员:杜晓云 曹长贡 刘昌盛
附件3: 龙阳镇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面积分配表 | ||
单 位 |
总面积 |
分配面积 |
龙阳 |
1143.10 |
960.2 |
闫庄 |
331.83 |
278.7 |
大寨 |
333.10 |
279.8 |
小寨 |
879.00 |
738.4 |
刁沙土 |
989.10 |
830.8 |
董沙土 |
1102.30 |
925.9 |
杜沙土 |
375.00 |
315.0 |
张沙土 |
444.30 |
373.2 |
李沙土 |
464.30 |
390.0 |
尚河圈 |
185.00 |
155.4 |
史村 |
822.20 |
690.6 |
从条 |
1012.40 |
850.4 |
张堂 |
820.20 |
689.0 |
苗堂 |
419.00 |
352.0 |
前司 |
545.00 |
457.8 |
后司 |
769.60 |
646.5 |
曾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