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02338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龙泉街道
- 成文时间:2018年03月0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03月09日
- 标 题:龙泉街道办事处《关于2018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龙泉街道办事处《关于2018年度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施方案》
2018年,是本轮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周年的开局之年。为进一步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全面提升城市品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测评体系》内容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根本宗旨,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严格落实“两个测评体系”内容标准,着力打造“腾飞之城、上善之州”城市品牌,倾力创造优美环境、优良秩序、优质服务、优秀文化,加快建设富有活力、宜居宜业、美丽文明的幸福新龙泉。
二、主要任务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是滕州市今后一个时期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做强城市经济的总抓手。要以测评体系为导向,结合城乡建设攻坚提升行动,以人为本、求真务实,切实从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和日常行为养成抓起,推动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让市民深刻感受到城市面貌、社会文明程度的显著变化,全面提高市民的获得感、满意度,本年度重点实施以下八项行动。
(一)以全民教育普及行动为载体,提高市民知晓率参与率
1.媒体宣传。即日起在滕州日报、市电台、市电视台、中国滕州网、党政办公网进行重点报道;在龙泉街道网站、龙泉街道公众号、龙泉街道微博开辟专题专栏,及时报道各部门各社区开展文明城市创建的生动实践、经验做法,持续对好人好事、志愿服务、社会新风进行报道。不断拓展、完善宣传手段,提高报道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时刻让广大市民感受到创城的宏大声势,切实发挥精神文明建设耳濡目染、润物无声的教育引导效果。
责任单位:文明办(创城办)、信息中心
2.社会宣传。在全街道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公交站点、道路路名牌、广场、公园、绿地、小区、建筑工地等设置文明城市公益广告宣传牌,刊播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志愿服务、文明出行等方面的公益广告。3月中旬前建筑围挡公益广告确保达到广告总面积的30%以上;辖区内各类公园、广场在显著位置设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出行、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内容公益广告6幅以上;综合性文化中心必须设置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村规民约(市民公约)、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等方面的公益广告;城区主干道LED显示屏要实现公益宣传全覆盖;背街小巷、商场超市、旅游景点、窗口单位等其他公共场所要合理设置公益广告。各窗口单位要设置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和展示行业规范。中小学校门口要设置核心价值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文明校园创建公益广告,展示中小学生守则;4月中旬前,分别在董村花汇小镇、北辛路与龙泉路交叉口(北转盘东南角)、王开转盘、解放路与塔寺路交叉口等区域设置4处核心价值观景观式公益广告。以上公益广告要做好日常维护,长期保持。
责任单位:文明办(创城办)、城管龙泉管理办、城建办、物业办、民政科、团工委、龙泉学区、文体工作室、服务业办、招商分局、各窗口单位
3.特定人群宣传教育。以中小学生、社区居民等为重点,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单、签订承诺书、电话调查等方式,以创城知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2个主题词为主要内容,加大对全市市民的宣传教育力度,6月中旬前确保创建活动的群众参与率和满意度>90%,中小学生会背诵核心价值观。
责任单位:龙泉学区、各社区
(二)以市民素质提升行动为载体,形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
4.开展公民文明出行专项行动。3月份启动“爱文明家园、做文明市民”文明出行三项行动,在全社会倡导礼让斑马线、排队上下车、不乱扔杂物,组织开展“排队日”、“让座日”等主题活动,大力弘扬遵守秩序和文明礼让之风,进一步提升公民的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和公德意识。每月利用不少于2个周末,组织志愿者集中开展交通不文明行为大劝导行动,通过发放“文明交通”宣传材料、劝导交通违法行为、维持站台乘车秩序等形式,对各类交通不文明行为进行劝导,逐步改善乱闯红灯、随意停车、公交站点乘车无序等状况,引导市民文明出行。
责任单位:团工委、派出所、城管龙泉管理办、各社区
5.开展“节俭养德”、“文明餐桌”行动。在机关、学校、企业、社区、村居等公共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节俭养德宣传。5月中旬前组织宾馆、饭店、餐馆参与文明餐桌行动,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设置文明节约用餐宣传标语、宣传画,在每个餐桌摆放文明餐桌提示牌,利用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文明用餐、勤俭节约”提示语,培训服务员引导就餐者适度点餐。同时,大力提倡不抽烟、不酗酒、不大声喧哗、不乱扔果皮纸屑的良好用餐习惯,营造文明用餐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食药所、招商分局、工信办、服务业办、龙泉学区、各社区
6.开展公民文明旅游素质提升行动。3月中旬前在董村花汇小镇游客服务中心摆放文明旅游宣传材料和布置公益广告。利用五一、国庆、元旦等重要节点开展文明旅游集中宣传活动,形成文明旅游浓厚氛围。4月中旬前启动文明风景区创建活动,董村花汇小镇设立文明志愿服务岗和文明监督岗。
责任单位:服务业办、董村社区
7.大力加强网络精神文明建设。5月中旬前在全街道各级文明单位建立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队伍,开展网络文明传播和网络公益活动,吸引网民广泛参与。引导网民文明上网、阳光跟帖、理性发言,用正确的理想信念、健康的思想文化占领网络阵地,传播社会正能量。
责任单位:文明办(创城办)、信息中心、团工委
(三)以市容环境整治行动为载体,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8.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严格落实环境卫生长效管理责任制、门前“三包”责任制、街长制,突出整治背街小巷、公路铁路沿线、主要河道、城乡结合部的环境卫生,确保不留死角。新购置机械化洗扫车1辆、垃圾压缩车1辆,对善文街、善文东街、善文街八巷、安居北街、荆河东路、吉山路、济枣路、兴业路、文昌南路,安居东、西、中街,春秋阁小区西街,龙泉苑小区、春秋阁小区、荆河小区、善南小区等区域进行机械化保洁,约25公里。以龙泉路为界龙泉路以西实现撤箱换桶,确保垃圾日产日清。全面整治城乡各类乱涂写、乱张贴问题。开展占道经营、流动摊点集中整治,打造良好的城市管理秩序。
责任单位:环卫办、综合执法办、城管龙泉管理办、各社区
9.开展交通秩序整治。集中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违规行驶等问题,科学设置施划城市公共停车位和道路临时停车区域;重点解决行人闯红灯、乱穿马路、翻越护栏、不走斑马线和电动车随意穿行、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全面加强对各类三轮车、摩托车、电动四轮车非法营运的整治,坚决曝光一批、处罚一批,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构建文明和谐的交通环境,确保10月底前街道辖区内交通秩序实现明显改善。
责任单位:交警四中队、派出所、综合执法办、城管龙泉管理办、各社区
10.实施市政设施改造。加快市政设施建设,力争10月中旬前实现主次干道、背街小巷无被侵占、毁坏现象,路面无明显坑洼积水,自行车道、人行道平整畅通,无破损、沉降,给排水畅通。维护公共设施的整洁和功能完好,各类指示牌、标识标线、无障碍设施、消防设施要功能完好、设置规范、管理到位。不断提升绿化品质和养护水平,及时补植、修剪、清理绿化苗木,实现城市绿化精细化管理。年底前实现辖区内每条主干道设置晨晚练体育活动点5个以上,并制作设有标识牌,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状况良好。
责任单位:城建办、文体工作室、农业办、综合执法办、城管龙泉管理办、各社区
11.加强农贸市场综合整治。着力解决基础设施落后、商贩占道经营、经营证照不齐、场所环境脏乱等突出问题。年底前,至少新建改建1处农贸市场,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市场划行归市合理,经营户持证亮照,业主自律意识增强,确保10月中旬前达到农贸市场规范管理标准的基本要求。加强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优化产销对接,建立准入机制,规范现场制售门店经营行为,防止问题食品流入市场,保障上市食品质量安全。
责任单位:工商所、综合执法办、食药所、城管龙泉管理办、文昌社区、董村社区、东城社区
(四)以社区提升行动为载体,优化人居环境
12.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水平。6月中旬前理清小区管理责任,健全物业服务机构,确保每个小区有人管、能管好。3月份启动物业管理提升年、文明物业创建等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10月中旬前确保各小区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定时清运,卫生状况良好,环境绿化美化,人防、物防、技防齐全,消防通道通畅,小区内秩序井然,无乱贴乱画、乱搭乱建、破坏绿化、露天排水等现象,实现楼门内干净整洁,楼道无堵塞,墙面、玻璃无污秽破损,照明灯完好。
责任单位:物业办、环卫办、各社区
13.多措并举解决基础设施难题。按照测评体系要求,每个小区都应设有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市民学校、专门用于未成年人开展文体活动的设施、场所,并建立管理使用制度,有活动记录。3月中旬前要摸清底子,形成建设计划,充分利用闲置用房、场地,或采取租赁形式按照标准要求进行建设。10月中旬前各小区要确保设有体育设施,并保持无损坏,无挪作他用或侵占。
责任单位:文体工作室、物业办、各社区
14.开展社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4月中旬前各居委全部设立道德讲堂、更换四德榜,并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居民。年底前组织开展好邻里、文明家庭、文明楼道等评选活动,鼓励社区居民晒家风、晒家训。积极组织开展社区文化节、社区运动会等活动,不断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利用清明、端午、中秋、重阳、春节等传统节日,开展祭扫、感恩、敬老等活动,引导居民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弘扬传统美德。
责任单位:文明办(创城办)、民政科、团工委、妇联、文体工作室、各社区
(五)以志愿服务行动为载体,营造全民参与共同创建的局面
15.壮大志愿服务队伍。鼓励各级各类组织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立志愿服务队伍,5月中旬前在各级文明单位中全部建立志愿服务组织,建立街道志愿者品牌,在山东志愿服务网登记注册志愿者500人。在居委、公共文化场所、窗口单位普遍建立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站(点),探索推广“社工+志愿者”的工作模式。动员党员干部带头参加志愿服务,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责任单位:团工委、民政科、各社区、各文明单位
16.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根据供需双方的实际,设计开展群众有需求、便于志愿者参与的平安、助残、文化、科普、旅游、邻里守望、关爱山川河流等各类主题志愿服务以及扶贫帮困、慈善捐助公益活动。以帮扶关爱留守老人、妇女、儿童为重点,开展移风易俗文明风尚宣传普及、技术培训、法律援助、心理健康疏导等志愿服务活动,助力脱贫攻坚。本年度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不少于150次。
责任单位:团工委、组织科、妇联、司法所、民政科、各社区
17.积极培育志愿服务文化。运用多种宣传手段,普及志愿服务知识,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增强人们对志愿服务的认知认同。加大志愿服务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积极推树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吸引更多的人加入志愿服务队伍、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和山东志愿服务网,落实志愿者招募注册、管理使用、项目对接、服务记录、嘉许回馈等制度,以制度化促进经常化规范化。本年度注册志愿者人数达到2000人。
责任单位:团工委、妇联、民政科、各社区
(六)以诚信主题实践行动为载体,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18.精心组织诚信创建活动。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和主题活动,在全社会积极倡导讲诚实、重信用、守承诺,引导人们真诚做人、守信做事。3月起开始贯穿全年在生产企业开展“质量第一”、“诚信做产品”主题创建活动;在商贸流通企业开展“履约守信”主题创建活动;在食品药品企业开展“诚信做产品”活动。利用消费者权益日、食品安全宣传周、“6.14信用记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宣传以信取胜的知名企业,曝光失信败德的典型案例,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工商所、食药所、工信办、服务业办、综合执法办
19.实施“厚道鲁商”倡树行动。引导企业以“合规、履约、服务”为重点,加强信用管理,落实信用责任。对企业负责人进行诚信教育和培训,引导他们诚信守法经营,切实负起主体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打造诚信品牌,传播诚信理念。引导企业将守法诚信贯穿合同履行、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依法纳税、征信管理等各方面。充分利用厚道鲁商三级联创平台,重点培育三维钢结构、光普太阳能等企业,让更多的龙泉企业家进入省市品牌形象榜。
责任单位:工信办、文明办(创城办)
(七)以乡村文明行动为载体,推动文明创建向纵向延伸
20.改善人居环境。不断巩固、深化、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水平,集中开展垃圾清理、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垃圾分类试点,推行垃圾源头减量。持续推进“美在农家”创建活动。继续开展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确保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常态长效。
责任单位:环卫办、城管龙泉管理办、妇联、各社区
21.抓好乡风民风建设。把移风易俗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树立文明乡风,全面提升群众满意度。健全完善红白理事会,并充分发挥作用,3月中旬前修订完善居规民约,制定符合实际的红白事操办标准。5月中旬前完成对红白理事会成员的培训。在遏制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的基础上,着力提升婚丧仪式办理水平,丰富其文化内涵。
责任单位:民政科、文明办(创城办)、各社区
22.推进文明村镇建设。按照省“百村千镇”建设示范工程要求,积极倡导一约四会、文化街文化墙、核心价值观公益广告、文体小广场、文化活动队伍、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志愿服务组织、乡村文明行动标识等“八个一”。建好用好文体小广场阵地,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继续开展“新农村新生活”培训,不断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
责任单位:文明办(创城办)、妇联、团工委、文体工作室、民政科、环卫办、各社区
(八)以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行动为载体,营造良好育人环境
23.广泛开展经典诵读活动。10月中旬前积极参与“国学小名士”青少年经典诵读电视大赛,坚持重心下移,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举办比赛。利用清明节、“六一”、“七一”、“十一”等重大节日,继续开展清明祭英烈、学习和争做美德少年、童心向党、向国旗敬礼等“我的中国梦”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文明校园”创建,组织开展“践行文明行为规范 我为文明滕州代言”教育活动。
责任单位:龙泉学区、团工委
24.扎实推进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对现有中央和省级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积极参与山东省乡村学校少年宫成果展示活动。迎接省文明办、省财政厅组织的省级以上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开展活动情况抽查。10月中旬前组建乡村学校少年宫校外辅导员队伍,举办乡村学校少年宫活动优秀成果展。
责任单位:龙泉学区
25.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6月中旬前开展校园周边环境集中整治,确保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无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电子游戏经营场所,无干扰正常教学秩序的经营性娱乐场所。坚决取缔校园周边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游商和无证照摊点,同时确保无“三无食品”,无恐怖、迷信、低俗、色情玩具、文具、饰品和出版物销售。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确保辖区内网吧无未成年人上网现象。
责任单位:综治办、龙泉学区、城管龙泉管理办、文体工作室、工商所、食药所、派出所
三、集中攻坚
为推动各项创建任务落到实处、凸显成效,年度内打响七大攻坚战。一是由城管龙泉管理办牵头,打响户外广告集中整治攻坚战,推进户外广告扎口管理,进一步完善户外广告审批、设置、管理程序,加大公益投放比例。二是由交警四中队牵头,打响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攻坚战,加大对各类违反交通规则行为的惩戒力度,坚决清理非法营运三轮、四轮车辆,城市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三是由城建办、城管龙泉管理办牵头,打响城市建管提升攻坚战,紧紧围绕测评体系要求,推进城建新项目,改造提升老旧公共服务设施,全面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逐步达到道路、公厕、无障碍设施、路灯等方面的测评要求。四是由环卫办、物业办牵头,打响小区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确保小区院内、楼道内干净整洁、秩序井然,不留卫生死角。五是由文明办(创城办)牵头,打响市民文明行为养成攻坚战,通过开展广泛宣传,策划开展各类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市民摒弃陋习顽疾,养成文明的言行举止,做文明人、讲文明语、行文明事。六是由综治办牵头,打响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达到测评体系对校园周边200米内环境标准的测评要求。七是打响移风易俗攻坚战,由民政科牵头,推动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杜绝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由派出所、城管龙泉管理办、安监办牵头,全面落实《枣庄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确保烟花爆竹燃放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准备工作(2018年3月10日前)。发挥各种新闻媒体宣传作用,利用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全方位、高密度开展主题宣传,营造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10月底)。按照所承担的创建工作任务和要求,各负其责,狠抓落实,务必按时间节点完成所承担的创建任务。
第三阶段:组织迎检阶段(2018年底前)。查遗补漏,对照测评体系要求,逐项把关,确保各项创建任务按时按量完成。组织好内容详实、特色明显的材料,力求高水平、高质量完成建档立案、实地查看等迎检项目的筹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要建立责任落实机制。对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八项行动、七大攻坚战,各社区、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原则,从实际出发,研究制定本社区、本单位创建的具体实施意见和详细方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层层分解任务,拿出具体办法,形成目标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具体、考核有力的工作体系,一件一件地抓细抓好抓实。
二要建立评比表彰机制。积极开展精神文明建设评先树优活动,进一步激发干部群众爱岗敬业、争先创优的工作热情。继续开展十佳文明服务窗口和十佳文明服务标兵、文明家庭等评选活动。要继续深化“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评选活动。
三要完善基层创建机制。大力开展文明社区、文明村居、文明单位、文明行业等文明创建活动,培育创建细胞,夯实文明根基。对照创建标准,把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作为着力点,从抓好关乎民生的小行为、小项目、小工程入手,为群众创造良好生活环境,引导人们从“捡一片纸屑、让一个座位、伸一把援手”做起,逐步提升文明素质。
四要强化督促检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督查由纪工委、督查科、创城办成立督查考核组负责此项工作,要认真制定督查方案、督查内容,切实改进督查方式。督查情况每月一报,紧急、重大或特殊情况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五要抓好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对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不作为、不履行职责,或被市曝光及被下达督办通知的社区和单位,街道将给予通报批评,纳入对各社区、居委和有关科室部门年终综合考核,并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社区及工作中涌现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六要做好资料收集和信息反馈。各社区、各单位务必及时报送各阶段信息,并做好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和巡查记录,以便收集和归档。
附:1、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及标准;
2、创建文明城市宣传标语;
3、龙泉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任务责任分工。
附件1: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地考察点及标准
街 道
一、考察点:小区、村居
考察内容和标准:
1、创建氛围。在小区(村居)进出口等显著位置设置包含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文明出行、市民公约等内容的公益广告。设置发布要整齐、安全、无污损,与环境相协调,美化周边环境。选点要科学,保证可全时段看到。
2、环境卫生。①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②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③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分类收集,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④对经营性公共场所管理规范有序,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⑤无损坏花草树木现象。⑥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现象。⑦秩序良好,无污言秽语、吵架斗殴现象。
3、服务设施。①社区党群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共同商讨社区重大事务,形成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制度;有固定活动场所且活动经常;②卫生服务体系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定点机构;③晨晚练体育活动点的体育健身设施正常运行,设备维护良好,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④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建有社区警务室,有门卫值班或有安全巡逻等防范制度;治安辅助力量配备齐全,并充分发挥作用;重要部位安装电子视频监控系统,并有明显标志;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道没有被占用、堵塞、封闭现象。⑤新建社区、接待群众办事服务场所设有无障碍设施,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4、志愿服务。①建有社区志愿服务站,有规范的志愿服务制度,固定的志愿服务队伍;②开展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有活动记录,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③有志愿服务培训照片和培训记录。
二、考察点:主次干道、商业街区、公园景区、公共广场、公交站点
除小区考察标准“环境卫生”①-⑦外,增加:⑧在重要场所有效开展文明引导。⑨无乱扔杂物、车窗抛物现象。⑩垃圾箱分类收集垃圾。⑪无盯人拉客、盯人散发小广告现象。
三、考察点:背街小巷
1、环境卫生。①环境绿化美化,卫生状况良好,无乱扔垃圾、随地吐痰现象。②路面硬化、平整,无明显坑洼积水,无露天排水沟渠。③生活垃圾定点投放,垃圾房、箱(桶)完好、整洁。④对经营性公共场所管理规范有序,无违章搭建现象,门前“三包”责任制落实到位。⑤无损坏花草树木现象。⑥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牌现象。⑦秩序良好,无污言秽语、吵架斗殴现象。
2、装灯率100%,亮灯率≥96%。
四、考察点:街道、居(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1、正常运行无被挪用或侵占现象,设备维护良好。
2、长期开放,有相关工作制度和开放记录。
3、积极利用文化活动场所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有2016年以来的文化活动记录等材料。
4、有文体广场、文化大院等基础文化设施。
5、街道、居(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开辟未成年人专属或共享的活动场所(有明显标识)、设施,有管理制度、工作记录和活动开展的文字、图片资料。有专属或共享的家长学校,有管理制度、工作记录和活动开展的文字、图片资料。
6、在显著位置设置公益广告,必须包含核心价值观、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志愿服务、市民公约等内容。设置发布要整齐、安全、无污损,与环境相协调,美化周边环境。选点要科学,保证可全时段看到。
五、考察点:社区、街道办事处所在地
友善对待外来人员,耐心热情回答陌生人的询问。
六、考察点:集贸市场
①运用多种形式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 公益广告和图说我们的价值观宣传;②开展诚信经营宣传,有创建文明市场、文明商户等精神文明创建方面内容和评选结果公示(每季度一次);③从业人员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市场公平交易,无假冒伪劣、欺诈宰客现象,无强买强卖;④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垃圾清运及时;无乱扔杂物、无随地吐痰、争吵谩骂现象;无乱张贴、乱涂写、无乱设广告牌现象;⑤无流浪乞讨未成年人;⑥商品按类分区,有划行规市标志,标识醒目清晰;⑦设有公示栏、公平秤、投诉受理处且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⑧各种制度健全落实规范(含市场管理制度、食品索证索票制度、蔬菜检测制度、肉品监管制度、食品质量信息公示制度、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等);⑨柜台、摊位摆放整齐有序;商品上架销售;无占道、超出摊位和落地经营;⑩经营户证照齐全,亮证经营,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无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⑪有符合标准的物防、技防、人防、消防设施;市场出入口通畅,车辆停放有序,无占用、堵塞、封闭消防通道现象;⑫集贸市场内设有公共厕所,公厕设施齐全,规章制度健全,有专人管理保洁及时,无明显异味,有文明提示语。
七、考察点:文化名镇、文化名村
1、古村落、古建筑保护完好。
2、无人为损坏或疏于管理现象。
八、考察点:辖区内
利用多种载体宣传精神文明创建内容,设有关于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关爱保护未成年人、志愿服务等内容的公益广告。
文明单位
考察点:文明单位
1、有核心价值观等文明创建宣传氛围。
2、室内有禁烟标志。
3、环境整洁卫生;停车规范,秩序良好。
4、便民服务设施和消防安全设施完善。
5、服务标准和程序公开。
6、积极开展志愿服务、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道德讲堂等各类文明创建活动,有图片文字记录。
7、工作人员遵守职业道德,服务热情规范,诚信守法。
附件2: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口号
(一)创城公益宣传
1、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共建上善幸福滕州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做尚善有礼滕州人
4、滕州因你而文明
5、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让市民更幸福 让城市更美好
6、让文明深入人心 让创城造福百姓
7、建设道德讲堂 构筑道德高地
8、文明城市大家创 文明成果人人享
9、人人都是滕州形象 处处都是文明考场
10、文明是滕州最好的名片 和谐是滕州最美的风景
11、以人为本共创全国文明城市 齐心协力同建魅力滕州
12、与文明牵手 与文明同行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13、同住一座城 共爱一个家
14、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我参与 我奉献 我快乐
15、文明创建从点滴做起 构筑和谐从你我开始
16、文明从脚下起步 创建从你我做起
17、文明是城市之魂 美德是立身之本
18、德润善国 善行滕州
19、我勤劳 我善良 圆我中国梦
20、文明城市是我家 城市文明靠大家
21、人人文明一小步 城市文明一大步
22、市民素质高一分 城市形象美十分
23、弯弯腰,伸伸手,我同文明同步走
24、文明创建重在行动 树立新风贵在坚持
25、诚信,人生的通行证
26、学习道德模范 争当身边好人
27、文明旅游 绿色出行
(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益宣传
1、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
2、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3、立足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4、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
6、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7、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文明有礼的滕州人
8、修身律己、崇德向善、礼让宽容
9、好人好报、恩将德报
10、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真诚做人、守信做事
11、讲道德、尊道德、守道德
12、讲诚实、重信用、守承诺
13、劳动光荣、懒惰可耻,节约光荣、浪费可耻
14、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创和谐宜居上善新滕州
15、育文明乡风,建美丽乡村
16、共建和谐社区,共享幸福生活
17、片言只语体现修养,小事细节彰显文明
18、播种美言善行,收获和谐春风
19、凝聚你我他之力,促成仁义礼智信
20、真诚友善促和谐,文明礼让树新风
(三)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公益宣传
1、崇德明礼,做美德少年
2、学习雷锋,做美德少年
3、心向党、爱劳动、有礼貌,做有道德的好孩子
4、崇德明礼,日行一善,从小做起
5、大手牵小手,共筑美丽“中国梦”
6、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目标,促少年儿童全面发展
(四)“文明餐桌”行动公益宣传
1、文明用餐 以俭养德
2、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 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3、饮食是文化,节约是美德
(五)“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公益宣传
1、心头常亮红绿灯 文明交通伴我行
2、红绿灯下讲文明 斑马线上知荣辱
3、文明在心中 平安在手中
4、道路通行见形象,红绿灯前看修养
(六)“三关爱”志愿服务公益宣传
1、学雷锋精神 做滕州好人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2、弘扬雷锋精神,参与志愿服务,倡树文明新风
3、志愿服务,传递温暖笑容
4、参与志愿服务,传播文明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