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001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tzs_jtz
- 成文时间:2022年01月2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1月27日
- 标 题:姜屯镇关于禁售禁燃禁放——致广大父老乡亲的一封信
- 效力状态:有效
姜屯镇关于禁售禁燃禁放——致广大父老乡亲的一封信
姜屯镇的父老乡亲:
你们好!2022年春节即将到来,在此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节日的祝福!
“锣鼓声声辞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燃放烟花爆竹是表达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有害气体,容易引起或诱发各种呼吸道疾病,对人体健康产生极大危害,还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即日起至2022年3月13日(农历二月十一)在全市范围内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在此,我们发出倡议:
一、以身作则,争当引领者。全镇广大党员干部、村两委成员是弘扬先进文化和文明风尚的带头人,要以身作则,带头抵制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带动全社会形成清净、文明的节日喜庆新习俗。
二、从自身做起,争当践行者。广大经营户要积极协助配合相关单位和部门工作,对禁售规定给予理解和支持。广大村民朋友们要自觉保护环境,做到不买卖、不存放、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表达情感,积极爱护镇村环境,争做文明守法公民。
三、从现在做起,争当宣传者。坚持培育文明行为,树立环保意识。广大村民朋友们要切实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以自己为中心,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兴传播平台,逐步扩大宣传半径,影响和感染身边的亲朋好友支持和参与禁燃工作,形成人人宣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四、从身边做起,争当监督者。广大村民朋友要树立主人翁意识,厚植家园情怀,带头争做“禁燃”工作的监督员,对违反“禁售、禁燃、禁放”规定的行为,主动劝阻,积极举报,共同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共同呵护好我们赖以生存的美丽家园。
最后,感谢广大经营户和父老乡亲的理解、配合和支持!祝大家新春快乐,虎年祥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