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0-00996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tzs_jtz
- 成文时间:2020年08月2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8月27日
- 标 题:姜屯镇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动《民法典》宣传实施工作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姜屯镇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动《民法典》宣传实施工作方案
各党总支、村、机关、镇直各部门、各相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为了全面抓好《民法典》的宣传教育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全社会学习宣传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编纂的重要指示精神、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积极倡导“法律即生活、生活即法律”,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成为指导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进一步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引导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能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美德滕州、文明滕州、富强滕州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内容
(一)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以人民为中心的核心理念。《民法典》调整规范的自然人、法人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最普通、最常见的社会关系和经济关系,同人民群众生活密不可分,同各行各业发展息息相关。《民法典》的精髓和要义就在于“民”字,坚持以民为本、以民为上的立场,饱含爱民、护民、利民、惠民的情怀。《民法典》健全了民事权利义务体系,构建了更加规范有效的权利保护机制,保障了幼有所育、劳有所得、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让社会充满仁爱精神、人道关怀。《民法典》实施得好,人民群众权益就会得到法律保障,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就会更加有序,社会就会更加和谐。
(二)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基本观念。《民法典》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以法典形式确认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等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化为法律上和现实生活中具有操作性、执行力、强制力的具体制度。《民法典》实施得好,就会促进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坚持和完善,就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繁荣发展。
(三)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民法典》为国家机关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引入了新理念,设定了新边界,提出了新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要考虑《民法典》规定,不能侵犯人民群众享有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同时,有关政府机关、监察机关、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民法典》的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四)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促进社会和谐有序的精神追求。《民法典》在社会治理过程注入平等相待、尊重权利、信守契约、诚信无欺、公序良俗等精神元素,赋予和保障了社会主体广泛的选择自由、契约自由、行为自由,激励社会主体依靠自己的力量解决自己的问题,激活社会自治、自主、自律的能量,充分体现了实现治理成本最小化、治理效果最大化的立法精神。
(五)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障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价值取向。《民法典》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中,继承重家庭、讲仁爱、守诚信、尚公平、促和谐的传统法律精神,展现出鲜明的民族特色和深厚的文化底蕴。《民法典》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法律文本之中,融入民事法律规范之中,让主旋律更响亮、正能量更强劲。《民法典》注重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保护善行义举、惩罚丑行恶举,有利于推进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实现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
三、工作措施
(一)组织领导干部专题学习《民法典》。通过党委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支部学习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民法典》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将《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作为衡量履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组织科、宣传科、调研室)
(二)组织开展机关工作人员《民法典》学习教育。利用周一例会时间组织全体机关干部、村四支干部进行《民法典》的专题学习;《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及时组织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典型案例庭审活动。(责任单位:组织科、宣传科、党政办)
(三)组织开展青少年《民法典》学习教育。通过开展“《民法典》进校园”,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民法典》主题班会、模拟法庭、演讲比赛、知识竞赛、晨读活动、征文或者手抄报活动等,全面推进青少年《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单位:教委、团委、司法所)
(四)组织开展执法类专题学习培训。将《民法典》作为行政执法人员、政法干警等执法服务队伍教育培训的必训内容,组织开展专题学习培训。(责任单位:派出所、司法所、行政执法中队、其他具有行政执法权的单位)
(五)组织开展村级《民法典》学习教育。各机关部门要深入基层广泛开展《民法典》进村活动,采取以案释法、设立法治咨询台、法治讲座、赠送《民法典》读本、法治文艺演出等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民法典》法治宣传。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集中观看司法部录制的《民法典》学习公开课视频;及时下载打印《民法典与生活同行》系列挂图,张贴覆盖每个村法治宣传栏。(责任单位:司法所、各办事处)
(六)组织开展《民法典》集中式普法宣传。机关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民法典》普法宣传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机融合,深入开展《民法典》“十进”活动(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景区、进网络、进宗教场所、进家庭、进军营),充分运用召开座谈会,发放民法典读本、挂图,举办主题征文、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丰富多彩的形式广泛学习宣传《民法典》,努力让每个公民走近、了解、运用《民法典》。(责任单位:各机关单位、各办事处)
(七)组织开展《民法典》普法媒体宣传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阐释《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和原则精神,及时宣传报道我镇学习贯彻实施《民法典》的生动实践和亮点成效。依托新媒体矩阵,发挥融媒体优势,利用“智慧普法”平台、普法网站以及微信、微博、头条号等新媒体社交平台,持续发布《民法典》知识问答、图解、动画、视频等宣传内容,突出宣传《民法典》重大意义、特色亮点。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把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作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的重要载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整合部门资源,坚持经常性宣传与集中宣传、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法治宣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落实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要求,制定宣传活动计划和具体方案,明确任务、明确时限、责任到人。
(二)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宣传《民法典》、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司法机关注重通过典型民事案件以案释法,提升《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效。各部门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能、行使职权,保护民事权利不受侵犯、促进民事关系和谐有序,构建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精准实施的《民法典》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三)狠抓督促检查。要将《民法典》学习宣传作为“七五”普法总结验收重要内容、“八五”普法规划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对各部门单位学习宣传实施情况开展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并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