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9-04956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姜屯镇
  • 成文时间:2019年05月3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9年05月31日
  • 标  题:姜屯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意见
  • 效力状态:有效

姜屯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滕州市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三夏”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通知》精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主要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全区域、全时段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实现全年“不烧一把火,不冒一处烟”;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渠边、坑边、林缘等处的农作物秸秆、杂草、落叶等得到全面清理;全镇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小麦秸秆机械化还田率达99%以上;玉米机械直播率达99%以上。

二、工作内容

(一)积极开展技术禁烧。推行小麦联合收获——秸秆精细还田——小麦破茬(灭茬)——玉米直播(清茬、施肥、精量播种)夏季“一条龙”模式。凡适宜大型农机作业的麦田,推行使用大马力机械收获、播种作业,提高秸秆粉碎和均匀抛洒质量。机器收割留茬高度控制在10公分以内,秸秆粉碎长度控制在5公分以内。对有水浇条件的麦田,推广使用玉米清茬播种一体机,做到收割一块,播种一块,灌溉一块。

(二)切实搞好秸秆综合利用。积极开展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原料化、基料化利用,完善秸秆收储转运网络,进一步加大收储与综合利用力度,实现秸秆转化增值。对于不能及时有效利用的秸秆,要组织彻底清理清运,秸秆集中堆放点要严格落实防火措施,禁止在田间、地头、林缘、河边、沟渠及道路两旁等处堆放。

(三)加大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在保证粮食种植面积的同时,深化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积极发展蔬菜、经济作物等高附加值的特色高效产业,引导改种大豆、花生、旱稻等油料和杂粮作物,改善农业供给结构和质量,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发展农业标准化生产,打造一批果菜、畜禽养殖标准园,积极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

(四)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继续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突出“五化”、“七改”,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村容村貌。坚持美丽乡村美在农家一体建设,做到“庭院美、居室美、家风美、文化美”,促进美丽乡村由外向内延伸。坚持“因村施策、科学规划”,高标准创建张寨、营里、大彦南、邱楼、后李店等美丽乡村5个,逐步实现秀美荆河及国省干道沿线美丽乡村全覆盖。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禁烧宣传。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禁烧通告、《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全时段开展禁烧宣传。每村悬挂标语不少于十幅,每个办事处党总支不少于百幅主干道路两侧必须高密度悬挂、张贴各类禁烧标语,1000人以上的村悬挂标语不少于20300亩土地至少设置一个防火篷,每个防火篷内要明确3人昼夜值守,防火工具齐全。每个办事处党总支至少配备宣传车、旋耕机各1辆。各村都要组建禁烧巡逻队伍,明确到人、到地块,全力抓好禁烧措施的落实,切实形成三夏秸秆禁烧强大攻势。

(二)落实专项经费为减轻村级集体开支压力,提高防火工作积极性,根据各村小麦和马铃薯面积,分别拨付办事处党总支、村三夏生产暨秸秆禁烧专项经费。村级防火经费标准:500亩以下的村,防火经费为1000元;500亩至800亩以下的村,防火经费为1200元;800亩1000亩以下的村,防火经费为1500元;1000亩及以上的村,防火经费按1.5/亩计算。同时,为每村配置防火棚1个(200元)。办事处党总支防火经费先拨付50%,三夏结束验收后,按考核结果兑付剩余经费。各村面积2019年小麦和马铃薯政策性保险面积认定

)严格考核奖惩。

1、严惩第一把火。集中禁烧期间凡被国家卫星火点通报和两级市现场检查巡查发现的焚烧现象,将全额扣除火点所在办事处党总支及所在村三夏生产暨秸秆禁烧专项经费,并在全镇范围内对该办事处党总支进行通报批评。镇党委政府将在发生第一把火的办事处党总支召开反面现场会,办事处党总支书记及该火点相关责任人在现场会上公开检讨,视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2、除全市第一把火外,再次被两级市督查发现或被国家卫星火点通报的,将全额扣罚该火点所在办事处党总支及所在村的三夏生产暨秸秆禁烧专项经费。并对相关责任人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3、凡被镇督导组发现的火点及焚烧现象,每发现一起扣除火点所在村50%及所在办事处党总支20%的三夏生产暨秸秆禁烧专项经费。

办事处党总支、村出现上述所列情形的,将取消本年度一切评先树优资格。

四、督导验收

政府成立三夏生产工作督导组,对三夏生产、秸秆禁烧、人员到岗到位、村庄“六净”情况进行全面督,同时对出台的相关政策落实情况进行验收并落实奖惩。

1、“三夏”动员会后,各办事处党总支、村要立即启动三夏准备工作,抓好秸秆禁烧宣传,搭建防火棚,明确任务到人、到地块,完善禁烧网格,3天内将各村防火示意图、责任人报至镇农业办

2、三夏禁烧期间,凡被市、镇级督查组发现值守人员空岗、睡岗、醉岗的发现一次扣罚所在村100元的专项经费。

3、主干道路(新104国道、红荷路、北留路、济枣路、学院路、李千路、姜庄路、姜界路、赵白路)出现打场晒粮的,每发现一例扣罚所在村100元。

4镇督导组按要求进行督查,镇主要领导不定期进行巡查,每发现一个着火点隐瞒不报的,将对督导组所有成员进行追责问责,并在全镇通报批评

5、三夏集中禁烧结束后,由各办事处党总支对所辖村组织自验,达到“六净”标准的报请镇政府验收,镇政府将组织验收组对各办事处党总支、村“六净”情况进行观摩评比适时予以表彰。火情且秸秆清理清运达到“六净”标准并顺利通过市级验收的村,结合办事处考核情况,兑现村级防火经费,并纳入年终考核成绩。对于考核结果第一名的办事处党总支除兑现工作经费外,将优先推荐为各级禁烧工作表彰对象。验收不合格的办事处党总支、村责令整改。

2019年5月31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