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07838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姜屯镇
  • 成文时间:2018年06月13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8年06月13日
  • 标  题:姜屯镇人民政府 关于“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校园安全联合大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姜屯镇人民政府 关于“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校园安全联合大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

姜政发[2018]37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安全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枣庄市安全生产百日专项整治行动督察反馈意见,着力抓好校园安全工作,确保全镇教育系统保持安全稳定的良好局面,经研究决定,组织镇综治办、安监办、派出所、供电站、工商所、卫生院、食药所、教委办对全镇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一次综合安全大检查。特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时间

6月13日—6月15日。

二、检查范围

全镇各中小学、幼儿园

三、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生产安全的系列重要讲话要求以及省、市领导同志近期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和省市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和各学校、幼儿园的主体责任和岗位责任,加强隐患排查,堵塞管理漏洞,强化薄弱环节,确保全镇教育系统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四、专项整治目标

校园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排查与整治,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细化;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自主安全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事故防范能力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本次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五、检查标准及各部门分工

综治办:按照省市要求配备专职安保人员,年龄在55岁以下;安保器械不少于规定的7种,有专橱存放,上班期间,摆放在值班室门口器械架上;来人来访、学生出入等有记录,且记录详细。

安监办:传达室设置视频监控显示屏,且正常运行,监控画面清晰并全覆盖(包括教室、活动室、楼梯、走廊、厨房及室外活动场地等重点部位),有监控记录;值班室整洁卫生,有关管理制度要上墙;上课期间实行封闭管理;校园门口应施划黄色警戒线。校园周边无违规建筑,校内无危墙、危厕、危楼、危房。

派出所:按照有关标准,安全疏散通道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标志规范合格且醒目,无损坏现象,应急灯、灭火器配备达标,且能正常使用、符合标准;陈旧的指示标志应及时更换成新的;不使用不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车辆接送学生;校园周边200米内无“三厅一吧”。

食药所:检查学校、幼儿园食堂安全和校园外餐饮门店及“小餐桌”;食堂安全使用燃气,室内无灌装燃气瓶;食堂有餐饮许可证、工作人员健康证,有索证索票,按规定食品留样。

供电站:校园用电安全,检查线路、变压器、配电设施的安全使用情况。

工商所:流动摊点、固定摊点、周边的商店无假冒伪劣的商品等。

卫生院:坚持晨、午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做好传染病预防工作,加强检查、消毒;严格落实幼儿“一巾一杯”制度,日常用品专人专用,每天消毒;午睡室要通风清洁,床单被褥要勤洗勤晒。

教委办:检查学校安全档案,重点检查防溺水、交通安全等安全教育,每学期安全演练不少于四次,落实安全“网格化”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制定学期安全计划;层层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认真填写校园《安全检查台账》,记录详实,明确整改责任人;建立健全幼儿家长接送制度,有接送卡,规定接送时间,与家长做好交接,特殊情况出现时要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收集整理本次检查的有关材料,并下达整改指令。

六、工作要求

1.检查组将对照检查标准,查资料,看现场,反馈意见,并下达整改指令书。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搞好自查自纠、认真整理档案资料并归类建档,积极做好各项迎检工作。要主动接受检查,对在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要立即进行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拿出具体的整改措施,确定整改责任人并限期整改。

3.对在安全检查中不服从管理,尤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的相关单位,将对相关学校、幼儿园相关责任人进行预约谈话,并启动事前问责机制。


姜屯镇人民政府

2018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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