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03340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姜屯镇
- 成文时间:2018年03月3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03月31日
- 标 题:姜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姜屯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姜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姜屯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方案》的通知
姜政发﹝2018﹞17号
各党总支、村,机关、镇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镇党委、政府总体部署,镇安委会决定,从3月29日开始到6月底,在全镇开展为期100天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为确保工作实效,现制定如下指导意见。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深入贯彻国务院、省、市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大快严”活动的部署要求,采取“条块结合、合力攻坚、集中整治”,动员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方面力量,迅速行动起来,深入基层、深入村居、深入工地、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密度,全面排查整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集中摸排并解决突出问题,严格执法检查,坚决消除各类问题和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环境,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全镇经济社会形势持续稳定。
二、时间安排
2018年3月29日至2018年6月30日。
三、排查整治内容
(一)安全生产隐患。
1.加快推进化工安全生产转型升级和危化品综合治理,强化“两重点一重大”安全管理。打击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成品油、危险化学品、剧毒物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的非法违法行为,打击查处名义上为一般工商贸企业,实际上从事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和使用的非法违法行为,打击查处利用淘汰、闲置危险化学品装置、储罐等非法生产经营。
2.持续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重点检查和打击烟花爆竹、民爆器材领域无证、超量、超范围生产经营的非法违法行为。
3.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团雾路段、高危路段隐患排查整治,突出“两客一危”重点车辆,严查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载客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4.重点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出租房屋、“三合一”“多合一”建筑等易发生群死群伤火灾场所,以建筑材料、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电气设备和线路等为重点,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5.以预防坍塌、高处坠落、有限空间等事故为重点,强化现场施工管理,全面整治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严厉打击无资质、超资质范围承包工程、层层转包、违法分包工程行为。
6.要加大对锅炉、油罐、气罐、电梯等特种设备检查力度,打击无资质安装、使用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的非法违法行为。
7.排查清查主体不明、用途不明、内存不明“三不明”各类罐体。
8.排查非法租赁厂房、闲置厂房、仓库,从事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9.对涉氨制冷企业,按照“三个一批”要求,充分运用“关、停、罚、促”等手段,全面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10.严厉打击停产停工企业假停真产行为,确保停产停工企业按规定复产复工,排查整治逃避淘汰落后产能转移生产能力。
(二)环境保护隐患。
1.查处危险化学品企业在完善治污设施、污染物达标排放、突发环境应急措施、危险废物管理、环评审批等领域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
2.查处工业企业物料堆场抑尘措施不到位,气味污染、污水处理和危废管理措施不落实等环境安全隐患。
3.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各建筑工地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扬尘治理措施达到6个100%要求。
4.落实道路两侧绿化带实施降浮土措施,并在浮土与路沿石之间设置雨水导流沟。
(三)非法三轮车、四轮车制造。切实强化源头管理,严查严处违规生产、销售三轮车、电动四轮车行为,杜绝不能上牌的超标、非标产品流入市场。严禁销售国家公告目录没有收录的车辆车型;取缔无照经营或销售非国家公告目录车型的厂家、商家;依法严处销售不合格产品、做虚假广告的行为。
(四)土小企业排查。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重点打击无证照、超范围生产经营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法及时取缔污染重、规模小、使用土方法生产的土小企业及整治无望的“散乱污”企业。对发现的土小企业及“散乱污”企业生产用电及时采取停电、断电措施。查处非法采石、打石、采沙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彻底掌握关停煤矿和小化工、废旧压力容器、闲置厂房和非法企业的数量,实施更加有效的管控。
四、时间安排
本次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采取条块结合、全面排查与集中整治相结合、巡查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排查整治阶段(3月29日至4月26日)。镇政府成立以党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的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由安监办、派出所、环保所、综合执法办、工商所等执法力量组成集中行动工作组。对排查出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环保违法违规等问题,坚持“属地管理”和“边排查边治理”原则,迅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集中查处取缔。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4月27日至5月31日)。对辖区内存在较大社会危害因素、集中整治行动取缔消除有困难、拒不进行整改和对抗执法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环保违法违规等问题,由镇安委会向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联合执法,按照“条块结合、合力攻坚、集中整治”的要求,由领导小组核准后组织相关部门成立联合执法组到本辖区内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整治活动。
(三)规范巩固阶段(6月1日至6月30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单位逐一进行复查,防止各类非法违法行为死灰复燃,及时将检查取缔复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和影像资料上报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是镇党委、政府确保安全生产稳定大局,为青岛上合组织峰会创造安全稳定环境的重要举措。各有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务求实效。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镇成立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第一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任副组长,镇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安委会办公室,副镇长袁秀峰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李宾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百日攻坚集中行动日常调度、协调、督导工作。
(二)条块结合,全面摸清底数。按照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和网格化监管要求,各党总支要积极组织辖区内各村居负责人立即全面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摸底活动,切实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人”。要集中汇总摸排情况,逐级签字上报排查情况,各村居排查表由村居书记、主任和包村机关干部签字上报党总支,各党总支排查表由包总支领导干部、总支书记和主任签字上报镇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租借厂房、库房等其他用房排查,突出对大项目套小项目、企业局部厂房转让租赁等情况的摸排,全面排查厂中厂、院中院、租借厂房、库房以及废旧、闲置厂房、库房、养殖场、排灌站底数,要加强对跨界、隐蔽、偏远村庄的排查,对于锁闭的厂房、库房必须开锁排查,并明确主管和监管部门单位,落实“网格化、实名制”监管责任。排查摸底结果要及时进行汇总,建立健全台帐和数字档案,切实做到“一村一册,一企一档,一厂一图片”。
(三)严格执法,打击处置到位。镇安监办、派出所、环保所、综合行政执法办、工商所等部门要联合开展辖区内的集中整治行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对各类隐患问题能整改消除的及时督促整改消除,需要立案查处的及时进行立案处罚,拒不整改和难以整改的要严格按照“断电断水、拆除设备、清理原料、恢复地貌”的取缔标准,坚决将非法违法行为取缔清理到位。发动全镇各有关部门、办事处、村居等基层力量,提供铲车、挖掘机、运输车辆等工程机械积极配合执法检查,彻底消除辖区内安全、环境等方面的隐患问题。
(四)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要将开展集中行动与常规隐患整治相结合,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全面加强安全、环保等行业领域各项重点工作,紧紧抓住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治本之策。加强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相结合,对知法犯法、屡查屡犯的,坚决予以重罚;对符合移交条件的,由公安机关提前介入,联合执法取证,并及时移交,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有效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违法干扰、暴力抗拒、妨碍执行公务人员,司法机关将依法打击,严惩不贷。要建立厂房租赁报告制度,各村居辖区企业厂房有租赁情况的,村居书记、主任要坚持源头把关,并及时报告镇安监办审查,对违规租赁或转让厂房、从事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责任。
(五)强化宣传,加强举报监督。镇宣传科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报道,曝光典型违法案例,强化媒体监督,引导广大企业职工和群众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相关工作,加大宣传力度,集中开展警示宣传教育。要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活动中将安全生产举报电话(镇安监办:13276320185)及时对外公布,鼓励人民群众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发现和举报存在的非法违法行为和环保突出问题,接到举报后立即开展核查工作,形成高压态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1:姜屯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小组
附件2:姜屯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排查整治阶段日程安排
附件3: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行动统计汇总表
附件4: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统计汇总日报表
附件5: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信息登记表
姜屯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八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1:姜屯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小组
姜屯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小组
第一组长:张瑞刚 党委书记
组 长:张美林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王申泉人大主席、总工会主席、关工委主任
王学焱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联络室主任
王延林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艳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梅 党委委员、组织科科长
何光辉 党委委员、宣传科科长
骆志华 党委委员
龙晓辉 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刘希峰人大副主席
袁秀峰 副镇长
李震 副镇长
张福毅 副镇长
陈军 经济发展办副主任
王广余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陈培雨 卫生和计划生育办公室副主任
李宾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胡玉堂综治办副主任
孔德玲农业办公室副主任
孟娇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刘伟 派出所所长
成 员:张翔党政办副主任、督察科科长
陈国强财政所所长
王伟光 应急办主任
王惠惠 组织科副科长
沈元鹏 宣传科副科长
张宗峰 司法所所长
胡绍强 武装部副部长
严军 交管所所长
王郑朝 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尹建伟 教委办主任
王宗峰扶贫办主任
盖延俊农业执法中队队长
徐艳秀美荆河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洪臣 供电所所长
毛伟 工商所所长
魏正东 食品药品管理所所长
王刚 卫生院院长
宋于喜 供销社主任
方勇 联通公司营业部主任
马萍 邮政支局局长
马运强 粮所所长
杨延吉调研室主任
韩茂国审计所所长
王开庭统计站站长
王洪坤 文化站站长
闫家义 综治办副主任
陈玉民 经发办副主任
孔斌 人社所所长
邢旭东经管站站长
宗明月 农机站站长
耿宏 水利站站长
张玉丽 农技站站长
苏长伟 林果站站长
王昌生 兽医站站长
孔德金食品站站长
郗永强 服务业协调办主任
刘书文 农业办副主任
张厚振 环卫所主任
许光营 工农关系办主任
李有民 环保所所长
王洪军 村建办主任
石礼鑫综合执法办主任
张茂景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
徐光柱民政科副科长
陈忠波市公路局路政二中队队长
李冉市公安局大坞交警中队队长
张印 姜屯党总支书记
孔强 庄里党总支书记
方强 白庄党总支书记
赵伟 李店党总支书记
高伟胡村党总支书记
康灵月 刘楼党总支书记
李鑫 十里岗党总支书记
宗西永 大彦党总支书记
颜博安监中队副中队长
刘宏安监办副主任
李民星安监办副主任
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袁秀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李宾同志担任,负责组织、协调、调度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的开展。
附件2:姜屯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排查整治阶段日程安排
姜屯镇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排查整治阶段日程安排
时间 |
排查及督导单位 |
2018.3.30—2018.3.31 |
十里岗办事处6个村 |
2018.4.1—2018.4.2 |
刘楼办事处9个村 |
2018.4.3—2018.4.4 |
胡村办事处9个村 |
2018.4.5—2018.4.8 |
姜屯办事处12个村 |
2018.4.9—2018.4.11 |
大彦办事处11个村 |
2018.4.12—2018.4.14 |
庄里办事处13个村 |
2018.4.15—2018.4.17 |
白庄办事处15个村 |
2018.4.18—2018.4.19 |
李店办事处8个村 |
附件3
镇(街道)村(居)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行动统计汇总表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年月日
序号 |
经营单位名称 |
行业类别 |
业主 姓名 |
联系方式 |
存在问题 |
有无废弃厂房及对外租赁情况 |
有无“三不明”罐体 |
备注 | |||
较大安 全隐患 |
环保隐患 |
土小企业 |
三轮车、四轮车制造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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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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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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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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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情况 |
排查经营单位家,其中化工类家,涉氨制冷类家,冶金铸造类家,机械制造 类家,纺织类家,其它经营单位家,其中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单位家,环保隐患家,土小企业家,三轮车、四轮车制造企业家,废弃厂房平方,对外租赁厂房平方,“三不明”罐体个。 |
|
村主任:村书记:包村机关干部:安监办专职副主任:
总支主任:总支书记:包总支领导干部:安监办主任:
附件4
镇(街道)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统计汇总日报表
填报单位:填报日期:年月日
镇街 |
村居总数 |
排查村居数 |
排查经营单位数 |
行业类别(家) |
非法违法行为(家) |
“三不明”罐体数 |
废弃厂房数 |
对外租赁厂房数 |
备注 | |||||||||||||||||||||||
化工类 |
涉氨制冷类 |
冶金铸造类 |
机械制造类 |
纺织类 |
其它经营单位 |
较大安全隐患 |
环保隐患 |
土小 企业 |
三轮车、四轮车制造 | |||||||||||||||||||||||
当 日 |
累 计 |
当 日 |
累 计 |
当 日 |
累 计 |
当 日 |
累 计 |
当 日 |
累 计 |
当 日 |
累 计 |
当 日 |
累 计 |
当 日 |
累 计 |
当 日 |
累 计 |
当 日 |
累 计 |
当 日 |
累 计 |
当 日 |
累 计 |
当 日 |
累 计 |
当 日 |
累 计 |
当 日 |
累 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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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镇长(主任):党委书记:
注:各镇街要将每日集中行动情况上报市安全生产百日攻坚集中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5
单位安全生产基本情况信息登记表
镇(街道):村(居):登记日期:年月日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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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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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状态 |
| ||||
单位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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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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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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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经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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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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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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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 (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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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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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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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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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作业 人员持证情况 |
工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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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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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证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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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风险点和危险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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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原材料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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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产成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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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产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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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存在属于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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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使用情况 (有无废弃厂房) |
|
是否存在“三合一”或者“多合一”建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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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租赁情况 (有无对外租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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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单位证照复印件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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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照片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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