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03058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姜屯镇
- 成文时间:2018年03月2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03月27日
- 标 题:姜屯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的意见
- 效力状态:有效
姜屯镇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的意见
姜政发〔2018〕13号
各办事处党总支、村,各相关部门: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着力解决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制度不顺畅等突出问题。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的重要意义
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是发展农村经济和实现农民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不仅关系群众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农村社会稳定和干群关系,历来是政府重视、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焦点问题。随着反腐倡廉工作的不断深入,农村基层逐渐成为反腐工作的重点,农村“三资”首当其冲。中央、省、两级市纪委多次作出部署,要求加大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因此,加强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尤为重要。
二、严格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各项制度
(一)村集体收入统管制度。(牵头领导:王延林;责任部门:纪委办、财政所、司法所、审计所、经管站,各办事处党总支、村)
村集体收入主要包括:土地征(租)用补偿、建设发包、租赁收入、市场经营、厂矿企业补偿、协调捐赠、资产处置、投资收益等一切村集体收入。
村集体收入随收随入,1周内交至镇“代理中心”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支、截留、挪用,不得公款私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纳入代理中心账户管理的,收支往来一律经镇财政所、经管站审核备案,不得私设小金库。对各类租赁经营性用地进行备案,凡符合土地使用税征收政策的,必须缴纳土地使用税,由镇、村按1:1比例分成。截至2018年3月31日前,各村收入明细表、有效期内的各类合同、协议原件,经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会计签字具结后,于4月15日前报镇经管站。今后,凡收入不按规定时间记账,有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瞒报漏报现象,一经查实,给予有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理,构成挪用、贪污的,按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二)村集体支出事由审批制度。(牵头领导:王艳;责任部门:财政所、经管站,各办事处党总支、村)
村集体支出重点保障:1、村集体管理活动发生的各类支出,如办公费、水电费、报刊费等。2、村级兴办公共事业开支,如用工补助、困难救助、社会保险补助、教科文卫等活动开支等。3、村集体合理的经营活动支出。
村级制定的各类补贴标准必须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报镇财政所、经管站审核,研究同意后方可执行。1、村集体零用工采用工资单,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党员参加党组织活动不得发放误工补贴。2、禁止用村集体资金报销电话费。3、差旅费一律凭各级文件、正式合法凭证报销,镇内个人公差不得报销租车费、误餐费。镇外按有关规定执行。4、严禁村级列支招待费。5、村会议不得列支烟酒、果品等费用,不得发放纪念品。6、除本村老党员、老干部、五保、烈军属等人员外,不得在村列支慰问或吊唁费用,慰问标准不超过200元,吊唁标准不超过100元。
所有村级开支一律出据书面用款申请,填写《支出事由审批单》。实行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双签字,经所在办事处党总支、经管站审核,报镇长同意后方可开支。单笔50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必须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附会议记录和影像资料。凡未经审批同意的开支,一律不进行账务处理,所花费用自行负担,经管站负责审核把关。
(三)挂账审批制度。(牵头领导:张美林;责任部门:财政所、审计所、经管站、相关业务部门,各办事处党总支、村)
未经审批,村级不得举债兴办公益事业。确因特殊情况需要负债的,经村两委会、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填写《支出事由审批单》并列出预算,经办事处党总支、相关业务部门、分管领导审核,报镇长同意后方可挂账。村干部垫付款不得计息,其他借款利息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基准利率2倍,否则谁借款谁偿还,不能进入集体财务账。截至2018年3月底前发生的负债行为,以银行同期基准利率计算,原约定的计息标准,自文件发布之日起废止。今后未经审批的记账挂账一律不予以认可。
(四)严格村级财务支出管理。(牵头领导:王艳;责任部门:财政所、经管站、相关业务部门、各办事处党总支、村)
即日起,取消原代管资金申请报告,村级财务开支实行原始凭证签批制度。财务事项发生后,村支取代管资金时,必须取得原始凭证,注明用途并由经办人签字,经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双签字,村务监督委员会、办事处党总支、财政所、经管站依次审核把关,经镇长签批后,方可进行账务处理。村会计有权、有义务、有责任拒绝不真实、不合规的凭证入账。财政所、经管站承担审核把关职责,对不真实、不合法单据一律退回。严禁使用“白条”记账。每月1-8号为集中报账日,当月发生当月报账。因特殊情况当月不能按时报账的,须书面说明理由,由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双签字,经办事处党总支认可,在次月必须入账。凡当月上报零收支的村,超过3个月再进行账务处理的,一律不予认可。
(五)实行大额资金跟踪审计制度。(牵头领导:王延林;责任部门:纪委办、财政所、审计所、经管站,各办事处党总支、村)
凡涉及村集体资产处置、土地征(租)用、建设发包或厂矿企业补偿资金、惠农政策资金,列为村重大事项,必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3天,无异议后,以惠民“一卡通”的形式发放到户。严禁用个人名义领取村集体收入。单笔5万元以上的大额资金,由镇纪委、财政、审计、经管等部门进行跟踪审计,确保资金发放及时到位。
(六)严格合同监管。(牵头领导:王延林;责任部门:纪委办、财政所、司法所、审计所、经管站,各办事处党总支、村)
凡涉及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处置以及公共建设发包的合同、协议,必须经村两委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超过5万元的,按法定程序进行招标、议标。签订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0年,预付租金不超过3年,经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双签字,报办事处党总支、司法所、经管站审核后,加盖村委会公章。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会议记录、影像资料等一并报经管站存档。否则,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集体资产资源对外发包的,一律视为无效。因违规发包行为造成村集体损失的,限期整改赔偿,视情节给予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处理。
三、强化村级财务管理保障措施和监督机制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办事处党总支书记、村支部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严格依法依规办事。经管站是村级财务管理的具体责任部门,负责会计的聘用、管理、考核和村级财务指导工作。纪委、财政、司法、审计等部门履行监督职责,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防止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是规范管理体系。镇经管站设总会计、总出纳各1名;设专职报账员不少于4名,负责各办事处三资管理以及其他业务工作;村会计是各村报账的直接责任人。建立村级账务独立封闭运行机制,做到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确保村集体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村级重大事项必须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经管站、办事处党总支要派员参加,并留存影像资料。
三是严格考评奖惩。对报账情况实行月通报、季考核,与村党支部书记分类定级、会计工资发放和评先树优相挂钩。(一)实行村级运转保障激励制度。1、实行备用金预支制度,凡有集体收入的村,月额度不超过2000元;无集体收入的村,月额度不超过500元。2、对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连续3个月按期报账,无坐收坐支、无白条入账,账据规范的,村会计工资执行标准为400元/月;对当月零收支的村,村会计工资执行原标准。(二)实行报账“一票否决”制度。1、对收入不入账、公款私存、隐瞒、截留、坐收坐支,或以虚报、冒领手段套取、骗取集体资金资产的村,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村党支部书记直接定为三类等次或降级;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令赔偿;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2、对当月不按时报账,每出现1次跨月报账的村,扣罚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会计当月工资;村党支部书记扣罚的工资须在1周内交到镇财政所。3、对连续2个月不报账的村,除扣罚工资外,取消年度评先树优资格,村党支部书记在下年度分类定级中至少降低一个等次。4、对连续3个月不报账的村或报账“零收支”的村,对该村进行财务审计,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追溯和延伸,或由镇纪委启动问责程序。
本意见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执行。自然村比照行政村同等监督、管理、考核、问责。
姜屯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