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2-00116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滕州市级索镇
- 成文时间:2022年11月0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11月01日
- 标 题:滕州市级索镇转发关于疫情期间进一步满足群众就医需求的通告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级索镇转发关于疫情期间进一步满足群众就医需求的通告
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复杂严峻,为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切实满足广大市民群众疫情防控期间正常就医需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一点两区”(包括隔离点、中高风险区,还包含居家隔离,下同)危急重症患者,请拨打滕州市中医医院24小时急救电话到滕州市中医医院(含老院区、北院区,下同)就医;其他区域内危急重症患者请拨打120急救电话或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滕州市工人医院24小时急救电话就医。
二、“一点两区”发热患者,请到滕州市中医医院就诊;其他区域内发热患者可到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发热门诊、滕州市工人医院发热门诊就医或属地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哨点诊室就诊。
三、“一点两区”孕产妇、儿童等患者,请到滕州市中医医院就诊;其他区域内孕产妇、儿童可到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滕州市妇幼保健院、滕州市工人医院或属地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
四、“一点两区”血液透析患者,请到滕州市中医医院老院区就诊,其他区域内血液透析患者可到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北坛医院、工人医院、嘉乐中医院就诊。
五、确需上转进一步诊治的重症患者,由滕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医疗救治组协调,及时转运至市级医院诊治。
六、广大市民群众可优先通过健康咨询热线等方式,进行线上就诊,做到非必要不外出就诊。
让我们同舟共济,为您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附件:
1.疫情期间群众就医流程
2.“一点两区”及高风险人群发热患者就医流程
3.患者出院通行流程
4.非“一点两区”患者跨市就医流程
单 位 |
办公室电话 |
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 |
(0632)5513457 |
滕州市中医医院 |
(0632)5555555 (0632)5593128 |
滕州市妇幼保健院 |
(0632)5594358 |
滕州市工人医院 |
(0632)5583953 |
滕州市精神卫生中心 |
(0632)2522381 |
滕州市财贸医院 |
(0632)5513767 |
滕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0632)8026708 |
滕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
(0632)2738120 |
滕州市鲍沟中心卫生院 |
(0632)2656120 |
滕州市东郭中心卫生院 |
(0632)2521120 |
滕州市级索中心卫生院 |
(0632)2439120 |
滕州市姜屯中心卫生院 |
(0632)5011120 |
滕州市西岗中心卫生院 |
(0632)2100120 |
滕州市羊庄中心卫生院 |
13206323753 |
滕州市张汪中心卫生院 |
(0632)2805120 |
滕州市滨湖镇卫生院 |
(0632)2601120 |
滕州市柴胡店镇卫生院 |
(0632)2205120 |
滕州市官桥镇卫生院 |
(0632)2232272 |
滕州市洪绪镇卫生院 |
(0632)5911120 |
滕州市龙阳镇卫生院 |
(0632)2057720 |
滕州市木石镇卫生院 |
(0632)2358120 |
滕州市南沙河镇卫生院 |
(0632)5951592 |
滕州市北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0632)5083228 |
滕州市东沙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0632)5052120 |
滕州市荆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0632)5082818 |
滕州市龙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0632)5572516 |
滕州市善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0632)5956569 |
附件1
疫情期间群众就医流程
为切实做好全市本土疫情期间正常医疗服务,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现将相关工作流程及要求通告如下:
一、“一点两区”和居家隔离人员就医流程。明确滕州市中医医院(含老院区、北院区)为“一点两区”救治医院(黄码医院),为全市集中隔离点、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和居家隔离人员提供就医服务保障。有就医需求的群众,电话联系属地村(居)社区工作人员,由属地村(居)社区工作人员联系医院预约安排就诊,并安排专门车辆“点对点”接返,全程落实闭环管理措施。对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一点两区”救治医院开辟绿色通道,安排120救护车尽快转运,无需预约。就医期间请全程做好个人防护。
二、其他区域人员就医流程。在本土疫情期间,先联系社区、村(居)工作人员进行报备,经工作人员初步研判,对于非急症患者,开具就医需求证明,自行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就诊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尽量避免与其他人接触;对于急症患者,拨打“120”,联系救护车接诊或自行前往,社区、村(居)立即放行。对持有出院证明材料的出院患者,社区、村(居)工作人员不得无故禁止群众返家。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自行选择就诊方式。
在本土疫情期间,社区、村(居)工作人员要简化流程、及时处置,力求便捷高效,对于陪同就诊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和转运车辆消毒;交通管控部门、各级卡点要合理甄别,对于有就医需求的患者,以保障患者生命安全为原则,非急诊患者,出具相关证明手续后,第一时间予以放行,如遇有危急重症,不得设置任何前置条件,一律先予放行。
医院负责人签字:
医院(盖章)
年 月 日
注:此证明需签字、盖章有效

滕州市卫生健康局
祝您健康



责编|赵连君
审核|董洪梅
发布|滕州市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