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18066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级索镇
  • 成文时间:2018年11月2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8年11月26日
  • 标  题:级索镇人民政府整建制流转土地实施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级索镇人民政府整建制流转土地实施方案

级发[2018]80


各党总支、村,镇机关有关部门:

为加快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强力推动农业新旧动能转换,现将《级索镇整建制流转土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面推动乡村振兴。

2018年1126

级索镇整建制流转土地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中央、省、市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全镇土地流转步伐,大力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推动农业新旧动能转换,进一步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和单产效益,推动乡村振兴,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围绕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现代化发展要求,以不改变土地用途为前提,以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规模经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经营水平、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建设现代农业的要求,开展农村土地整建制流转,着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重点向农业服务性和农产品高附加值发展,全力推进农村土地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集中,不断提升我镇农业现代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要坚持“依法、自愿、有偿”流转,保障农户利益。农村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集体所有权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农村土地流转应尊重农民意愿,流转的条件、方式、期限和价格等由流转双方协商决定。农村土地流转的收益全部归原承包户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截留、扣缴或挪用。

(二)要坚持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农村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不得借流转之机将承包地打乱重分。要坚持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和流转主体地位,农户将土地转包、出租或股份合作形式流转时,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

(三)要积极稳妥开展农村土地流转。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以城镇化发展水平和农村劳动力转移状况、农业产业发展规划为基础,与二三产业发展水平相适应,既要不失时机积极引导,做好农村土地流转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又要坚决反对违背农民意愿,强迫农民流转土地。

(四)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强化政府政策激励、有效服务、规范管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五)要坚持集中、规模、增效。农村土地流转和产业发展实行相对集中、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产出率,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流转模式

以激活农村资源要素配置为重点,围绕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机械化、现代化发展要求,进一步创新土地流转方式,大力推行土地租赁、整体托管、股份合作等方式,推进全镇土地整建制流转。

1、土地租赁模式。按照“农户+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模式,积极引导农户土地向农村科技示范户、种植能手或有一定经济实力和经济能力的自然人流转,进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种植大户发展家庭农场,根据农业产业不同成立专业的合作社和农业公司。

2、整体托管模式。按照“农户+村委会+新型服务主体”的经营模式,鼓励和支持村委会通过成立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在充分尊重农户个人意愿的前提下,将本村不愿失去土地且没有发展能力的农户的土地,进行统一流转经营管理,村委会按委托协议与农户兑现经营效益。

3、股份合作模式。按照“农户+集体经济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的经营模式,鼓励和支持已开展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的村,以成立的集体经济合作社为依托,鼓励和支持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入股,入股土地整治后,由经济合作社统一经营,或采取租赁和股份合作等方式,与新型经营主体投资经营,按土地股份对流转收益与入股农户分红。

4、积极探索整建制分区土地流转模式。以行政村为单位,把全部农户的所有责任田全部流转出来,由组长(或村长或一个自然区域民主推荐的负责人)总览负责,流转年限35年,流转费具体由村民小组或村民主讨论决定,然后民主讨论、因地制宜将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具体划分集中种植粮食区和其他经济作物区,再进行分包转包,签订合同,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

四、规范土地流转程序

1、农户自行流转。流转双方有流转意向的,农户可向村委会申请,经审查后,由镇经管站指导流转双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目前我镇大多采取此方式)

2、村委会牵头统一流转。涉及的农户均应书面委托村委会。流转形式、期限、标的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研究决定后,由村委会统一组织农户与受让方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在大面积土地集中、连片流转过程中,对少数不愿流转的农户,由镇、村协调,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对本村其他意愿流转土地的农户承包地或村集体用地进行调换解决。镇经管站和相关部门要加强监督指导,确保农村土地统一流转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前杨岗樱桃园、秀美荆河土地流转)

3、依托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流转。依托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和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农户应书面委托镇经管站,流转形式、时间、标的等要严格按照委托内容,流转合同由流转双方签订。

4、村委会流转集体资源。对未进行家庭承包的集体耕地、水面、“四荒”地、林地以及村庄整治开发的宅基地等,经本村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研究,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后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可以采取招标、拍卖、协商等方式进行流转。受让方在承包期内,可以采取流转、出租、入股或其他方式在流转。

农村土地流转合同须经镇经管站备案。镇、村要加强农村土地流转风险防范,做好对受让方生产经营能力、经营项目、履约能力、资信等情况的调查,建立资信档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农业办、财政、经管、农技、水利、林果、党总支等负责人为成员的级索镇整建制流转土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经管站,具体负责全镇整建制流转土地的组织、指导和推进,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全镇整建制流转土地推进。

(二)加强宣传引导。各单位部门要充分利用宣传标语、宣传栏、宣传车等,大力宣传整建制流转的重要意义及政策措施,切实在全镇营造整建制流转土地的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督导考核。镇将加强对整建制流转土地的督导考核,每月一调度,并将整建制流转土地情况纳入党总支、村年度目标考核,并与村干部规范化管理相挂钩,严格落实奖惩兑现措施。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