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810032/2024-00955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滕州市界河镇人民政府
  • 成文时间:2024年03月20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3月20日
  • 标  题:《滕州市界河镇刘岗村村庄规划(2023-2035 年)》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界河镇刘岗村村庄规划(2023-2035 年)》公示

《滕州市界河镇刘岗村村庄规划(2023-2035 年)》

公  示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加快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的通知》(鲁自然资字〔2019〕49号)及《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程》的要求,特编制本规划,作为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城乡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目前,该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现将规划方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为2024年3月20日——4月19日,共计30天。欢迎广大市民在公示期间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联系电话:0632-2722001

E-Mail:jiehe2722001@163.com

通讯地址:滕州市界河镇人民政府

邮编:277531

特此公告。


《滕州市界河镇刘岗村村庄规划(2023-2035年)》

规划主要内容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3.《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年修订);

4.《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 年版);

5.《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

6.《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程》;

7.《山东省村庄规划数据库规范》;

8. 其他相关文件及资料。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刘岗村村域全部国土空间,总面积203.34公顷。

三、规划原则

(一)多规合一、统筹安排

落实上位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整合村庄土地利用、村庄建设、产业发展等相关规划,合理确定村庄发展定位,统筹安排村庄生产、生活和生态空间。

(二)保护生态、绿色发展

加强对生态保护红线、各类生态控制区以及优质耕地等的保护,整体推进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实现村庄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三)优化布局、节约集约

优化村域国土空间保护利用格局,盘活利用村庄闲散用地,合理安排农村居民点及新型社区合理布局,提升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四)传承文化、突出特色

传承村庄乡土文化,利用自然环境,保护特有的村庄肌理、建筑风貌、农业景观,突出文化特色和地域特色,营造具有地方特点的人居环境。

(五)尊重民意、简明实用

规划编制应体现村民主体地位,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规划成果应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村民接受和执行。

四、功能定位

农业驱动·宜居刘岗、以绿色发展为生态特色,农旅结合为产业支撑,构建配套完善的宜居乡村。

五、规划布局

规划至 2035 年,刘岗村全域国土空间面积为 203.34 公顷。其中,建设用地总规模 36.30 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 30.14 公顷,其中村庄建设用地 30.08 公顷。(详见附表)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

至规划期末,规划耕地面积 151.48 公顷,占村域国土总面积的74.50%,相比现状,减少 4.07 公顷;林地面积 2.61 公顷,占村域国土总面积的 1.28%,相比现状,增加 0.02 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 5.19 公顷,占村域国土总面积的 2.55%,相比现状,减少 0.14公顷。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

至规划期末建设用地总面积为 36.30 公顷,相较现状建设用地增加 4.64 公顷。其中规划城镇建设用地 0.06 公顷,相较现状保持不变。

规划村庄建设用地面积为 30.08 公顷,主要包含一类农村宅基地24.45 公顷,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 0.39 公顷,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0.05 公顷,一类工业用地 1.94 公顷,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0.66公顷,城镇村道路用地 1.66 公顷,广场用地 0.05 公顷,留白用地0.88 公顷。


附表:国土空间用途结构调整表

 单位:公顷、%

规划地类

规划基期年

规划目标年

变化量

(2023 年)

(2035 年)

面积

占总面积比例

面积

占总面积比例

国土总面积

203.34

100.00%

203.34

100.00%

0

耕地(01)

水浇地(0102)

155.55

76.50%

151.48

74.50%

-4.07

林地(03)

乔木林地(0301)

1.09

0.54%

1.24

0.61%

0.15

其他林地(0304)

1.50

0.74%

1.37

0.67%

-0.13

草地(04)

其他草地(0403)

0.46

0.23%

0.46

0.23%

0

湿地(05)

内陆滩涂(0506)

0.26

0.13%

0.26

0.13%

0

农业设施建设用地(06)

农村道路(0601)

4.67

2.30%

4.53

2.23%

-0.14

设施农用地(0602)

0.66

0.32%

0.66

0.32%

0

城乡建设用地

城镇建设用地

商业服务业用地(09)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90105)

0.06

0.03%

0.06

0.03%

0

村庄建设用地

居住用地(07)

一类农村宅基地(070301)

25.59

12.58%

24.45

12.02%

-1.14

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用地(0704)

0

0.00%

0.39

0.19%

0.39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

机关团体用地(0801)

0.07

0.03%

0

0.00%

-0.07

中小学用地(080403)

0.88

0.43%

0

0.00%

-0.88

商业服务业用地(09)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090105)

0.12

0.06%

0.05

0.02%

-0.07

其他商业服务业用地(0904)

0.06

0.03%

0

0.00%

-0.06

工矿用地(10)

一类工业用地(100101)

2.72

1.34%

1.94

0.95%

-0.78

仓储用地(11)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110101)

0.19

0.09%

0.66

0.32%

0.47

交通运输用地(12)

城镇村道路用地(1207)

1.16

0.57%

1.66

0.82%

0.5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4)

广场用地(1403)

0

0.00%

0.05

0.02%

0.05

留白用地(16)

0

0.00%

0.88

0.43%

0.88

村庄范围(203)内的其他用地

0.25

0.12%

0

0.00%

-0.25

小计

31.04

15.27%

30.08

14.79%

-0.96

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12)

公路用地(1202)

0

0.00%

5.36

2.64%

5.36

公用设施用地(13)

水工设施用地(1311)

0.8

0.39%

0.8

0.39%

0

陆地水域(17)

河流水面(1701)

5.02

2.47%

5.02

2.47%

0

坑塘水面(1704)

1.28

0.63%

1.07

0.53%

-0.21

沟渠(1705)

0.95

0.47%

0.95

0.47%

0

注:以上文字及图纸内容均为方案公示稿,规划成果最终以批复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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