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16531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界河镇
- 成文时间:2018年10月1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10月19日
- 标 题:山东爱美特幕墙材料有限公司20万m2/年幕墙材料项目第二次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山东爱美特幕墙材料有限公司20万m2/年幕墙材料项目第二次公示
山东爱美特幕墙材料有限公司
20万m2/年幕墙材料项目
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建设单位:山东爱美特幕墙材料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20万m2/年幕墙材料项目
3、建设地点:滕州市经济开发区恒源路568号
4、项目概要: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总占地面积8000m2,年产幕墙材料20万m2。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及处理措施概述
(1)废水
本项目生活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园区管网最终进入国电银河水务(滕州)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后排入郭河。
喷漆废水通过加入絮凝剂和分离剂分离出漆渣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板材表面酸洗除油洗涤鳞化产生的废水脱脂沉淀并在沉淀池加碱和絮凝剂进行沉淀处理,经压滤机压滤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2)噪声
本项目产生的噪声源主要为板材机加工的设备噪声,经预测,项目区及周围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要求。
(3)废气:项目废气为板材加工和焊接产生的粉尘(颗粒物)、喷塑产生的塑粉(颗粒物)、调漆和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甲苯、二甲苯、VOCs)及漆雾和天然气燃烧产生的烟气(NOx、颗粒物、SO2)和烤漆过程产生的烤漆废气(二甲苯等VOCs)。
板材加工和焊接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喷塑产生的粉尘(颗粒物)经滤筒过滤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调漆和喷漆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喷淋塔、过滤棉、UV光解废气处理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烤漆废气(二甲苯等VOCs)热风循环,天然气燃烧器火焰循环净化后,从烤漆线两侧排出经集气罩收集同调漆、喷漆废气一同进入喷淋塔、过滤棉、UV光解废气处理装置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采用低氮天然气燃烧器产生的烟气(NOx、SO2和烟尘)经烤漆线两侧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净化系统,经15m排气筒排放。
(4)固废:本项目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收集的金属粉尘、下脚料、废包装材料等外售给物质回收公司、喷塑产生的塑粉回收再利用;生产过程及环保工程产生的水处理污泥、废漆渣、漆粉、废漆桶、废钝化剂桶、废过滤棉、废过滤材等危险废物,建设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管理,暂存后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环境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政策,项目的选址符合规划要求,项目用地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政策;营运期有节能减排措施,符合清洁生产要求;项目三废治理及生态保护措施可靠,污染物的排放符合国家及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项目环境风险措施得当,环境风险概率在可接受水平以下;在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情况下,项目外派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满足环境质量标准及生态保护目标要求。从环境角度讲,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四、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爱美特幕墙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昌国
联系方式:13863256679
五、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广西博环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工
联系方式:13280093977
E-mail:502494811@qq.com
六、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项目所在区域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为本次征求意见范围。在您提出宝贵意见时,请关注如下事项:
1、营运期存在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等污染因素,请提出您的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2、结合区域环境综合整治,请提出您的意见及合理化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提出意见后,可通过电话、传真、信件或E-Mail进行意见表述。
八、公告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山东爱美特幕墙材料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