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03345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荆河街道
- 成文时间:2018年04月0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04月01日
- 标 题:荆河街道高龄补贴办理流程及相关说明
- 效力状态:有效
荆河街道高龄补贴办理流程及相关说明
一、高龄补贴申办:
1、申报对象:
具有本辖区常住户口、年龄80周岁及以上健在的老人。
2、发放标准:
(1)年龄在80至89周岁的每人每月30元;
(2)年龄在90至99周岁的每人每月60元;
(3)100岁以上老人另行统计发放。
3、时间要求:
当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已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人,分别于本年度上半年5月份、下半年11月份两个批次申报。
二、新申请人员申办流程:
1、申请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农商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3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填写《高龄补贴申请登记表》(表1)一式三份(此表格村(居)委留档一份,上报两份)。高龄老人委托亲属和其他人员办理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予以审核并交复印件三份附到申请表后。
2、村(居)民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将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家庭住址等基本情况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签署审查意见加盖公章上报社区审核(村(居)级纸质表格必须加盖公章和电子版同步上报至所在社区);
3、社区服务中心对村(居)委会上报的《高龄补贴申请登记表》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后统计上报至街道老龄办(社区统计数据电子版和各村(居)加盖村(居)委公章的纸质表格同步上报);
4、街道老龄办对各社区服务中心上报的《高龄补贴申请登记表》进行核查、汇总,避免漏报和重复申报,核查后上报市老龄办;
5、市老龄办对报送的材料及程序进行复核审批。
三、高龄补贴信息核查流程:
1、核查时间:每年两次。分别于每年5月份、11月份核查(原则上与高龄补贴申报依次进行);
2、核查流程:
(一)正常领取人员:被核查人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到所在(村)居委会办理信息核查登记,由居委统计、填写《荆河街道高龄补贴正常发放信息核查人员登记表》(表4);
(二)往年及本年度未核查人员或其他原因中断发放人员:被核查人持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农商银行卡或存折原件及复印件3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3张,到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填写《高龄补贴信息核查登记表》(表5),高龄老人委托亲属和其他人员办理申请的,代理人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予以审核并交复印件三份;
(三)死亡及失联人员(包括新失联人员和应核查未核查人员):由村(居)委会分别填写《注销人员登记表》(表2)、《情况不明人员登记表》(表3)。
(四)村(居)委会对被核查人及资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统计上报至所属社区服务中心。《高龄补贴信息核查登记表》一式三份加盖公章,村(居)委留档一份,上报两份;《注销人员登记表》和《情况不明人员登记表》各一份盖公章上报,实行零报告制度;(纸质表格加盖村(居)委公章和电子版同步上报至所在社区);
(五)、社区服务中心对村(居)委会上报的《高龄补贴信息核查登记表》、《注销人员登记表》、《情况不明人员登记表》进行复核,复核合格后汇总上报到街道老龄办(社区统计数据电子版和各村(居)加盖村(居)委公章的纸质表格同步上报);
(六)、街道老龄办对各社区服务中心上报的《高龄补贴信息核查登记表》、《注销人员登记表》、《情况不明人员登记表》进行核查后上报市老龄办;
(七)、市老龄办对报送的材料及程序进行复核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