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443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官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 成文时间:2023年10月16日
- 文 号:官安发〔2023〕18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10月16日
- 标 题:滕州市官桥镇关于成立官桥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专班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官桥镇关于成立官桥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 工作专班的通知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党总支、村,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按照滕州市安委会印发的《滕州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滕安发〔2023〕21号)文件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官桥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专班由相关职能岗位主管或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负责统筹协调全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推进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班人员组成
召 集 人: 张 华 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召集人: 王立人 副镇长
马腾飞 应急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 时钧涛 住房建设岗主管
杨其聪 应急管理岗主管
孙延斌 投资促进岗主管
陈 震 民政事务岗主管
刘印文 卫生健康服务岗主管
徐 成 文旅体育岗主管
孙继鹏 工业信息岗主管
王洪涛 生态环保岗主管
宗 磊 城镇管理岗主管
王 军 官桥派出所所长
李传斌 官桥财政所所长
杨 涛 官桥市场监管所所长
牛善民 官桥自然资源所所长
杨顺利 官桥交管所所长
洪纪海 官桥司法所所长
徐 永 官桥学区主任
冯振斌 官桥卫生院院长
仇裕艳 官桥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
二、工作职责
(一)组织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城镇燃气安全工作要求。
(二)统筹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官桥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适时召开工作部署、调度、总结通报等会议。
(三)组织开展全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
(四)协调解决全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
(五)协调推动全镇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六)研究其他相关重要工作。
三、工作规则
(一)工作专班组织召开全体会议,对全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全体会议由召集人、副召集人主持召开,工作专班所有成员参加,根据需要可邀请其他部门、专家列席会议。工作专班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应向主持召开会议的工作专班召集人或副召集人请假,并由所在单位派其他负责同志代为参加。
(二)工作专班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专题会议由召集人、副召集人主持召开,与议题有关的工作专班成员参加,列席人员根据会议需要确定。
(三)工作专班全体会议纪要、专题会议纪要和以工作专班名义印发的文件,由工作专班召集人、副召集人予以签发。会议纪要或文件印送工作专班成员所在单位以及与会议议定事项有关的其他单位。
(四)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镇住房建设岗,下设综合组、调度组、督导组、专家组,负责落实工作专班部署、做好会议筹备、起草相关文件等工作。
(五)工作专班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工作专班召集人或副召集人审定同意后作人员变更。
(六)集中攻坚期间(2023年8月至11月),官桥派出所、应急管理岗、投资促进岗、城镇管理岗、交管所、市场监管所、执法办、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等部门单位确定的办公室组成业务执法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实行集中办公,其他成员单位确定的办公室组成人员根据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集中办公。
官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