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19018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官桥镇
  • 成文时间:2018年12月14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8年12月14日
  • 标  题:官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官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枣庄、滕州两级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扎实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鲁应急发〔2018〕9 号)要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决定从12月14日至2019年2月20日开展烟花爆竹领域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专项整治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全面开展烟花爆竹行业大检查、大排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专项整治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镇长燕勇担任组长,派出所、安监办、镇交管所、市场监管所等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镇安监办,副镇长姜浩文任办公室主任。

三、专项整治任务

此次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19年2月20日,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各部门要重点打击以下非法违法行为:

(一)非法生产行为。组织派出所、安监办、市场监管所、交管所等部门对本辖区开展拉网式排查。一是重点排查利用出租房、临时搭建房、偏避养置场、空置房等非法生产行为。二是传统的非法生产区域及家庭作坊,在自家里非法组织生产行为。

(二)非法经营采购行为。安监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交管所等有关部门及各党总支、村要严厉打击以下非法行为: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采购、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和违禁产品的;批发企业未执行烟花爆竹买卖合同和流向登记管理制度且无买卖合同的;零售经营者未向批发企业采购,与批发企业无购销合同且进货渠道不明的;走街串巷兜售烟花爆竹成品的。

(三)非法经营储存行为。组织安监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根据相关职责,进行全面排查。对无审批手续、无证、证照不全(证照过期)或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烟花爆竹储存的行为,责令停止非法储存行为,没收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对符合“两关闭”、“三严禁”的零售经营户和批发企业依法吊销、撤销经营许可证;对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及人员密集区的零售店坚决取缔。

(四)非法运输行为。派出所、交管所要严格实施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凡未经许可运输烟花爆竹的,由派出所、交管所责令停止非法运输行为,没收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及违法所得,并按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

(五)违规市场秩序行为。

市场监管所要集中组织开展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依法严肃查处经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2月14日-12月20日)

各有关部门、各党总支要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利用村广播、横幅、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大力宣传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迅速营造舆论氛围。要广泛宣传举报电话,提高奖励标准,全面发动群众积极举报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线索,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与震慑作用,以典型案件调查处理问责结果和刑事追责案例,切实提高触动力、威慑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主动举报相关非法违法行为。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8年12月21日—2019年1月20日)

一是各党总支、村要对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行业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做到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底子清、情况明;二是要切实落实“打非治违”责任,各党总支、村要层层签订责任书,三是各党总支、村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措施,立即消除事故隐患。四是组织安监办、派出所、交管所、市场监管所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确保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取得实效。

(三)整改落实阶段(2019年1月21日至2月20日)

各有关部门、各党总支要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针对在专项行动中暴露出的问题要分析原因,制定对策,搞好“回头看”,不断深化专项整治行动效果,形成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将各项工作任务要求落实到位,坚决严防事故发生。要将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要组织协调派出所、安监办、交管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和村居基层群众组织,统一行动、联合执法、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周密部署,全员参与。各党总支、村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迅速行动起来,对本辖区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地毯式”排查,做到排查不留死角、防控不留盲区,特别是对有生产传统的村居、人要严格管控,认真摸排。

(三)严格执法,加强督导。要进一步强化执法责任和措施,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以对非法违法行为“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执法,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同时要把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相结合,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销售、运输环节安全和产品质量、商标标识、产品流向登记等方面的检查、监管和执法力度。要强化部门联合执法,对情节恶劣、屡禁不止、可能导致事故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吊销证照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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