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02846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官桥镇
- 成文时间:2018年03月2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03月20日
- 标 题:官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全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官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18年全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为保障我镇畜牧业健康稳定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按照《滕重动访字(2018)》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全镇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春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当前正值高致病性禽流感、H7N9、牲畜口蹄疫等动物疫病高发易发时节,疫病防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国内禽流感、口蹄疫流行毒株多,分布广,H7N9流感变异病毒污染面扩大,西部地区包虫病疫情未得到根本控制,布病场群阳性率不断升高。迁徙候鸟或途经调运动物带毒传入疫情几率高,疫病防控任务艰巨。各级各相关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抓好各项防控措施落实,确保春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二、扎实开展畜禽强制免疫。春季畜禽集中免疫工作至4月底结束。强制免疫病种为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亚型)、牲畜口蹄疫、小反刍兽疫。以上三种疫病免疫要求为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牲畜标识佩戴率和畜禽免疫证发放率、免疫档案建档率达到100%。要全面组织开展畜禽强制免疫,推行散养动物集中免疫和规模养殖场自行免疫方式,详细建立免疫档案,确保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白和死角。要确保疫苗领取、运输、储存、携带等环节的质量安全。镇畜牧兽医站要适时组织人员采集血清样本,开展免疫效果集中监测,对于抗体不达标的及时反馈。同时统筹做好狂犬病、猪瘟、鸡新城疫等疫病的防疫工作。
三、强化消毒灭源工作。消毒灭源是控制畜禽疫病传播、蔓延的有效措施。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免疫和消毒并举,开展好消毒灭源工作。春防期间,要统一组织对所辖范围内畜禽养殖场、交易市场、屠宰场以及贩运、仓储场所、集贸市场全面开展消毒灭源。并指导和监督相关场所坚持消毒制度,做好日常消毒工作,达到消灭病源、阻断疫病传播的效果。
四、加强动物疫情监测调查。
要切实抓好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对发现疑似症状或大范围不明原因死亡畜禽要及时核查送检,尽快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畜牧、卫计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做好H7N9和布病、狂犬病等疫情通报,全面掌握各类疫情动态。
五、加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积极推进畜牧业安全网格化监管制度建设,构建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监管体系。严格畜禽饲养监管和动物产地检疫、屠宰检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确保染疫畜禽不出场、病害产品不上市。强化监督执法,严厉打击逃避检疫和贩运、屠宰、加工、随意丢弃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严防疫情扩散传播。
六、加强应急管理和疫情处置。要按照《滕州市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和《官桥镇人民政府关于H7N9禽流感防控应急预案》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机制,加强应急队伍培训演练,充实应急物资储备,全面做好应对突发疫情准备工作。春防期间,要加强应急值守,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对举报疫情线索要迅速组织核查和实验室检测,一旦确诊为重大动物疫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按照“早、快、严、小”的要求,进行果断处置。
七、加强对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调配合”的原则,切实加强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对防疫工作的组织、调度、督导、检查,确保防疫工作有序推进。层层落实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充分保障经费需要,组织开展好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畜牧部门要做好防疫物资供应、技术培训指导,组织开展疫情普查、监测、处置工作。卫计部门要做好人间禽流感、H7N9、布病、狂犬病防控工作,及时与畜牧部门沟通信息。林业部门要做好野生禽类疫情监测工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加大对违法经营畜禽产品行为的打击力度。财政部门要及时落实防疫经费。其他单位根据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做好有关防控工作,合力推进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扎实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