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9-11724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东沙河镇
- 成文时间:2019年12月1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9年12月16日
- 标 题:东沙河镇关于开展滕州市第一届创业大赛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东沙河镇关于开展滕州市第一届创业大赛的通知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迅速全面展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战略部署,更好的推进我市创业氛围,深入实施创业带动就业战略,激发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培养选拔一批创新人才和创业成果,定于2019年12月至2020年1月举办滕州市第一届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滕州市“聚智杯”第一届创业大赛
二、大赛主题
创响新时代助力新动能
三、大赛项目
大赛项目共设大学生创业、返乡创业和初创企业三类。
四、参赛对象及条件
(一)参赛对象。
所有参赛人员均要求为全日制各类高等院校滕州籍在校生及毕业5年之内的滕州生源的自然人及其带领的创业团队或初创企业。
1、大学生创业项目。凡在2019年11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滕州户籍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加赛事;毕业5年以内(时间截至2019年11月1日)的滕州户籍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加比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
2、初创企业、返乡创业项目。参加人需满足年满16周岁、大专以上学历的各类创业创新群体,有创业能力准备创业或者已经创业的自然人或创业团队、已创业的企业(企业注册时间5年以内,时间截至2019年11月1日)均可报名参加大赛。重点鼓励高层次人才、留学回国人员、中高等院校和技工院校学生(毕业生)、去产能转岗职工、复转军人、返乡农民工、残疾人等创业者参赛。
(二)参赛条件。报名参赛项目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经营规范,社会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项目,无知识产权纠纷,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参赛者须为该项目或企业的第一创始人,或受其委托参赛且为项目核心团队成员。三年内未参加全国、全省和我市有关创业赛事并获奖的项目(有关部门推荐项目除外)。参赛项目不得交叉、重复报名,报名成功后不得更换项目。
1、大学生创业。凡在2019年11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滕州户籍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加赛事;毕业5年以内(时间截至2019年11月1日)的滕州户籍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可参加比赛(需提供毕业证证明)。
2、初创企业。截至2019年11月1日,参赛主体为在工商登记注册未满5年的企业或机构及创业自然人或团队,企业要求注册资本和年营业收入额符合国家有关小微企业划分标准(国统字〔2011〕75号);参赛企业应为发展相对稳定,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和高成长性的科技型、成长型企业。
3、返乡创业。报名参赛人员可是掌握现代生产技能,积累了一定资金,从事生产、经营或服务的返乡农民工;也可是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销售渠道的高等院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和城镇科技人员。
五、报名(2019年12月22日至12月25日)
凡有参赛意愿的选手,可凭法人或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成员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在校生提供学生证)、工商营业执照(创业类项目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书、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滕州市第一届创业大赛报名表》(见附件二)《滕州市第一届创业大赛创业计划书》(计划书基于具体的产品、技术和服务特色,着眼于特定的市场定位、营销、管理、财务等方面,描述公司的创业机会)、5分钟的项目PPT简介、照片4张(工作场景、项目实景、项目选手本人、团队合影各一张),到东沙河镇人社所报名。
六、奖项设置及支持政策
(一)大赛奖项。大学生创业、初创企业和返乡创业分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共18个奖项,由大赛秘书处根据决赛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另设“优秀参赛奖”若干个。奖励办法如下:
1、大学生创业。一等奖奖励现金3万元,二等奖奖励现金2万元,三等奖奖励现金1万元,同时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2、初创企业。一等奖奖励现金3万元,二等奖奖励现金2万元,三等奖奖励现金1万元,同时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3、返乡创业。一等奖奖励现金3万元,二等奖奖励现金2万元,三等奖奖励现金1万元,同时颁发奖杯及荣誉证书。
4、优秀参赛奖。奖励现金3000元,同时颁发奖杯和证书。对入围决赛的选手及团队,可获得以下政策支持:
1、优先推荐给大赛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机构进行支持;
2、符合条件的获奖企业给予50万元-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支持,符合条件的获奖个人给予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均按有关规定给予贴息;
3、免费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创业培训项目;
4、推荐在滕州市内创业孵化基地或创业园区落户,并落实减免房租等优惠政策;
5、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创业和创业岗位开发补贴;
6、所在镇街或有关单位对入围团队给予配套政策支持;
7、所有获奖选手全部纳入滕州创业学院师资库,作为创业实践指导人才和培训专家备用。
(二)荣誉。
根据申报条件,推荐大赛一等奖的个人选手分别申报“滕州英才”、“滕州五一劳动奖章”、“滕州青年五四奖章”、“滕州市巾帼建功标兵”等荣誉称号。
东沙河镇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