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9-02648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东沙河镇
- 成文时间:2019年03月2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9年03月24日
- 标 题:东沙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沙河镇河湖清违清障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东沙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沙河镇河湖清违清障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办事处、村、各有关厂企单位:
按照省、市第3号总河长令和《山东省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工作方案》和《滕州市河湖清违清障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工作部署要求,为进一步摸清全镇河湖存在问题底数和前期清违整治进展情况,明确重点任务,加大问题整改力度,全面推进全镇“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工作开展,确保汛前全镇所有河湖问题清零,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安排
按照《滕州市“深化清违整治 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滕河字[2019]8号)要求,清违清障工作自3月1日开始至5月31日结束。清违清障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即核查核实阶段、集中整改阶段、暗访(抽查)整改阶段。
清违清障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前期摸底排查的基础上,由办事处对本辖区河湖存在的问题进行核查整改。镇河长制办公室将组成核查组对办事处、村核查情况进行进一步核查,对清违清障整改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河湖问题按时间要求整治到位。
二、实施步骤
按照省、枣庄市和滕州市河长办的要求,清违清障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即核查核实阶段、集中整改阶段、暗访(抽查)整改阶段。
(一)核查核实阶段(3月1日至3月23日)
1.现场核查核实阶段(3月1日至3月10日)。对照前期摸底排查资料,重点摸清全镇河湖问题底数和前期清违整治不彻底和遗漏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整改工作时限。
2.核查核实汇总上报阶段(3月11日至3月15日)。以办事处为单元对所辖村汇总核查核实问题清单,于3月15日下午3:00前报至镇水利站。
(二)集中整改阶段(3月16日至4月1日)
各办事处对核查出的问题集中人力物力,集中时间,进行集中整改,4月1日前全面整改到位。镇建立核查核实的问题清单和整治台账等有关资料,迎接省、市核查暗访。
(三)暗访(抽查)整改阶段(4月2日至5月31日)
集中整改完成后,省、枣庄市和我市核查组将采用暗访、抽查等方式对各镇街河湖问题进一步核查,同时督导镇街边查边改,全面完成清违清障整改任务。
暗访范围覆盖全市河湖,并以防汛安全隐患较为突出的河湖为重点暗访对象。暗访主要内容:一是重点发现是否存在漏报的河湖违法问题,包括河湖管理范围内各类违法建筑和非法活动是否核查核实到位;二是重点对照已整改销号但存在整改不实情况的河湖问题;三是重点发现未按照要求时限整改到位的问题。
1.第一次暗访(抽查)阶段(4月3日至4月15日)。省、市对镇街清违清障整改情况进行暗访(抽查),发现问题上报市河长办,并将情况通知相关镇街政府、镇街河长。
2.第一次暗访(抽查)问题集中整改阶段(4月16日至4月22日)。各镇街对市核查组暗访(抽查)发现的问题,集中进行整改,逐一销号。
3.第二次暗访(抽查)阶段(4月23日至4月28日)。省、市对镇街清违清障整改情况进行第二次暗访(抽查),发现问题上报市河长办,并将情况通知相关镇街政府、镇街河长。
4.第二次暗访(抽查)问题集中整改阶段(4月29日至5月6日)。各镇街对市核查组第二次暗访(抽查)发现的问题,集中进行整改,逐一销号。
5.第三次暗访(抽查)阶段(5月6日至5月13日)。省、市对镇街清违清障整改情况进行第三次暗访(抽查),发现问题上报市河长办,并将情况通知相关镇街政府、镇街河长。
6.整改总结评估阶段(5月14日至5月31日)。
省、市三级将从第一次暗访开始正式开展工作督导,对之后逐步整改到位的各类问题,将依次实施通报,约谈、挂牌、扣分等工作措施予以推进,确保汛前完成清零任务。
三、工作要求
(一)核查核实原则。一是全面核查,做到河湖问题“全覆盖”。对我镇境内河湖逐一核查,做到问题“全覆盖”。二是突出重点,问题核查做到“分类对待”。核查过程中,对乱建、乱占、乱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三是准确认定,确保核查问题“准确无误”。对河湖存在问题逐一分析、逐一举证、逐一辨别,准确确定问题属性,落实问题合法依据,做到合法问题定性无异议、违法问题核查无遗漏。
(二)核查核实要求。一是严格把握工作时限。核查过程要坚持“边核查、边反馈、边整改”的原则,并明确问题整改完成时限。三是实事求是确定问题。各办事处、村要对发现的每一处问题进行分析,实事求是地体现当前河湖问题存在现状。
(三)核查核实方式。镇级核查由镇村级河长对自己责任河段的问题逐一现场检查确认;市级核查组将对镇街河湖进行全覆盖、无遗漏巡查(用无人机巡拍),对核查发现的河湖问题用照相机等进行影像留存,手机APP方式进行比对。河湖问题核查的过程也是对过去清河行动、清河回头看以及河湖清四乱真实进度的实地检查,通过看台账、查报表、现场督查等方式进行核实,确保问题无遗漏、零瞒报。
(四)暗访方式。暗访实行“地毯式”巡查。做到巡查范围“无遗漏、无死角”。对暗访发现的每一处问题均要留存照片影像,并将问题向镇街予以通报。
四、保障措施
(一)要认识到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从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抓好“深化清违整治、构建无违河湖”专项行动,不讲条件,迎难而上,主动作为,全力以赴汛前完成我镇所有河湖违法问题清零任务。
(二)要组织到位。河湖的河(湖)长是第一责任人,对所辖河湖清违整治工作负总责,对河湖问题整改负直接责任。要抽调专门人员队伍,严格核查管辖范围内河湖问题,做到摸清底数;组织精干力量集中清理,联合执法,把问题消化在一线。
市成立核查督导组,按照“四不两直”要求,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对河湖存在的各种问题整治工作完成情况持续进行现场核查督导。对核查、暗访发现的问题,邀请电视台记者跟踪记录,在新闻媒体曝光河湖乱建、乱占、乱采、乱倒等重点问题,推动整改工作的开展、促进问题的有效解决;同时对整改进度缓慢的重点调度,问题挂牌督办,对履职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工作滞后、整改缓慢的镇街进行约谈。涉及的办事处党总支、村要提高政治站位,攻坚克难,咬住问题不放松,确保河湖清违清障工作按时整治完成。同时,镇党委政府对清违工作不按时整治、整治不到位镇将通报批评、纪委进行约谈,进行严肃问责。
(四)要确保安全稳定。河湖清违整治,涉及沿线群众的利益,妥善处理清违工作涉及的民生问题,及时主动沟通,做好政策引导,做到既开展好清违整治,又最大限度兼顾群众利益,有效避免群体上访事件的发生。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搞好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确保清违整治工作安全稳定实施。
附:东沙河镇河湖清违清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9年3月14日
附件:
东沙河镇河湖清违清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陈凡锋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镇长:夏波党委副书记
邓本义党委委员、副镇长
闵庆跃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新国党委委员、组织科长
张大伟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马昭浩人大副主席
裴伟副镇长
梁志明副镇长
梁栋计划生育办公室副主任
彭亚楠社会事务办公室副主任
朱超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倪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闫伟副主任科员、工会副主席
龙景周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朱杰派出所所长
成员:秦召玉党政办主任
王芳友纪委副书记、纪委办、督查室、
机关效能办主任
刘勇信访办主任
赵怀利农业办主任
李文波水利站站长
王维礼林果站站长
秦冠华环保所所长
董健环卫所所长
周传金新型城镇化办公室主任、规划所所长
杨国泉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中队长
孙福斌国土所所长
徐华司法所所长
朱正磊东沙河办事处党总支书记
邓庆溪堌堆办事处党总支书记
崔德庆千庄办事处党总支书记
张志六合社区党总支书记
神芳梅耿楼办事处党总支书记
许西远小宫办事处党总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