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016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东郭镇
  • 成文时间:2023年10月17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10月17日
  • 标  题:(转载)滕州新源热力有限公司关于2023-2024年度采暖季供暖收费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转载)滕州新源热力有限公司关于2023-2024年度采暖季供暖收费的通知

滕州新源热力有限公司
关于2023-2024年度采暖季供暖收费的通知
尊敬的用户:
2023-2024年采暖季即将来临,滕州新源热力有限公司为保障采暖季供暖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收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
1、交费时间:
正常用户:2023年10月17日至11月10日,原则上逾期不再受理。
新申请、隔离恢复、停供恢复用户:2023年10月17日至11月5日,原则上逾期不再受理。
2、收费标准:
面积计费的居民用热户,收费标准为19元/平方米,按套内建筑面积计收热费;
面积计费的非居民用热户,收费标准为30.96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收热费;
计量收费的非居民用热户,供热价格为64元/吉焦,即192元/吨
3、交费方式:

(1)扫码交费:使用微信、支付宝扫描下方收费二维码。

(2)支付宝交费:打开支付宝进入应用中心,点击生活缴费,选择滕州新源热力有限公司输入户号进行缴费。
(3)银行、网银交费:各采暖用户凭采暖用热号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各网点及网上银行、手机银行进行缴费;
(4)客服大厅交费:客服大厅地址——滕州市解放东路789号(院内西侧);
(5)微信公众号已关闭收费功能,请广大用户不要通过此渠道进行交费。
二、发票打印:
请于2023年12月1日-2023年3月15日至新源热力客服大厅打印领取。
三、业务办理:
(1)新开户:携带房产证或购房协议、身份证至客服大厅办理,并填写复装单。
(2)隔离恢复、停供恢复用户:携带身份证至客服大厅办理,并填写复装单。
(3)非居民计量用热户:务必于2023年11月10日前到公司签订《供用热力合同》并预交热费。新增非居民用热户需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资料办理。
四、其他事项
1、自2023年11月10日不交纳热费将自动视为用户报停。
2、本采暖季供暖天数暂定为120天,具体时间以滕州市人民政府通知为准。
3、采暖季开始前打压、试运行期间,请家中留人,及时观察,以免出现漏水,由此造成的损失,公司将不承担相关责任。具体时间在小区内张贴通知。
请广大采暖用户积极配合供热工作,共同维护供热市场秩序,滕州新源热力有限公司愿与您共同度过一个和谐健康、温暖如意的冬季。
供热服务咨询热线:8112345
滕州新源热力有限公司
2023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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