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3-00480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柴胡店镇
  • 成文时间:2023年11月22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3年11月22日
  • 标  题:滕州市柴胡店镇关于转发集中办理补发结婚证业务的温馨提示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柴胡店镇关于转发集中办理补发结婚证业务的温馨提示

尊敬的村民朋友:

您们好!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关乎大家的切身利益。由于历史原因,居民早年办理的结婚证存在丢失、损毁等情况;结婚登记档案存在与当事人现在身份信息不一致、结婚登记档案不全或丢失等情况,给市民办理购房贷款、房产过户、子女入学等业务时带来不便。尤其是2000年前办理结婚登记时领取手写结婚证的当事人和原结婚证上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现身份信息不一致的当事人,或结婚证已损毁、丢失的当事人要应补尽补,积极配合,自愿办理。为方便村民办事不出镇,经滕州市民政局研究决定,于11月27日-12月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面向柴胡店镇及周边村民开展集中办理补发结婚登记证业务,希望广大村民积极配合、自愿办理,详情如下:

一、时间:11月20日-24日(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00
二、地点:柴胡店镇便民服务大厅(柴胡店镇人民政府门西)
三、业务类型:内地居民补发结婚登记证
四、业务办理条件及手续
1、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原结婚登记地为滕州市;
2、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原件;
3、如果有原结婚证或原结婚登记档案(档案要加盖档案查询章)也需提供,没有不需提供;
4、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柴胡店镇便民服务中心)申请;
5、夫妻双方不在同一户口簿上的,请提前电话咨询具体办理条件;
6、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五、咨询电话: 0632-5825067(市婚姻登记处)、0632-2282550(镇民政科)

 滕州市民政局  

柴胡店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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