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9-09052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柴胡店镇
  • 成文时间:2019年09月28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9年09月28日
  • 标  题:柴胡店镇关于加强“三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2019年)
  • 效力状态:有效

柴胡店镇关于加强“三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实施意见(2019年)




柴发〔2019〕64号


中共柴胡店镇委员会

柴胡店镇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三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

实施意见


    为扎实做好我镇“三秋”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立足我镇实际,特制订以下意见:

    一、 任务目标

    坚持标本兼治、堵疏结合、属地管理、源头控制原则,全面推行人防、技防相结合,实行全区域、全时段、全过程防控,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秸秆焚烧(属于禁烧范围内的秸秆,既包括农作物小麦、玉米、水稻、大豆、棉花、花生、地瓜、马铃薯等收获之后农田里的留茬和堆放于农田、沟渠、路边、晒场、村内等地的秸秆,也包括成熟期内未收获的农作物)。彻底消除秸秆,达到田间净、地头净、路边净、树下净、沟渠净、村内净“六净”目标,实现全年“不烧一把火、不冒一股烟”的目标。

    二、时间安排

    实行全年秸秆禁烧,“三秋”集中禁烧期为9月20日—10月25日。集中禁烧期后转入全年禁烧期,全年禁烧期间各党总支、村对本辖区秸秆禁烧工作负总责

    三、工作责任

    实行领导干部包总支,党总支为秸秆禁烧责任主体,村书记、主任、会计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责任制。

    四、工作内容

    (一)抓好宣传发动。各党总支、村要充分利用广播、宣传车、标语等各种宣传工具,营造抓好“三秋”安全生产工作的浓厚氛围,切实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安全意识。广泛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印制《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做到每村张贴一张禁烧通告,每条路悬挂一幅过路标语,每户发放一份宣传材料,各村要在村庄主干道路两侧、显要位置张贴防火标语,1000人以下的村,过路标语不少于5 幅,小标语不少于30幅;1000人以上的村,过路标语不少于10幅,小标语不少于50幅。镇督导组将对宣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宣传不到位的村进行通报批评。

    (二)严格落实防火措施各党总支、村要严格落实安全防火责任制,每个村根据地块分布,每200亩设置1处防火棚,每个防火棚明确至少2名固定防火队员,防火棚内要有灭火工具和桌椅。各村要绘制防火点分布图,注明值班带班人员、联系方式、所包地块等,明确划分防火责任区,要组织专人组成安全巡查队伍,24小时昼夜值班。要把握好关键时间节点和重要部位,合理安排作息时间,避免一早一晚和午饭期间出现监管空档,确保防火责任落到实处。

    (三)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积极开展秸秆肥料化、能源化、工业原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完善秸秆收储运转网络,进一步加大收储与综合利用力度。大力开展秸秆肥料化利用,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力争全部使用联合收获、秸秆粉碎还田机械,把秸秆就地粉碎还田,增加土壤肥力,改善土壤环境。对于不能粉碎还田的秸秆,禁止堆放在田间地头、河沟、渠边及道路等处。党总支、村要组织进行彻底清理清运,达到“六净”标准(田间净、地头净、沟渠净、路边净、树下净,村内净)绝对禁止秸秆进村

    (四)强化综合服务保障。农业办、农技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财政所要积极提供“三秋”生产资金支持;农业、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大农资市场的打假力度,让群众用上放心农资;环保所、综治办、派出所等部门要突出抓好秸秆禁烧、社会治安等工作;执法办负责镇域道路的巡查、清理,坚决杜绝打场晒粮行为;环卫所要做好城乡环卫一体化综合整治工作;宣传科要加大宣传力度,为“三秋”工作扎实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考核奖惩

    (一)实行风险抵押金制度

    包总支领导、党总支书记、派出所主要领导(所长、指导员)每人交纳1000元,各村党支部书记、主任、会计、市派第一书记、包村干部、督导组成员、派出所正式干警参照机关包村干部每人交纳500元(有兼职的不重复缴纳),实行同奖同罚。

    (二)严格兑现奖励

    防火期间没有出现火情且顺利通过镇、市两级验收的,包党总支领导、党总支书记、包村干部、包党总支派出所干警、第一书记、村支部书记、主任、会计领回全额风险保证金,按1:1配套领取奖励资金。排名靠前的党总支书记优先推荐为上级禁烧工作表彰对象,并结合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给予一定的奖励;督导组所分片督导的党总支没有出现火情的,给予同等数额的奖励。

    (三)落实处罚措施

    1、被镇督导组发现而未被市发现火情的,对所属党总支、村及涉及责任人给予全镇通报批评,全额扣除包党总支领导、党总支书记、包村干部、包党总支派出所干警、第一书记、村责任人风险保证金并重新交纳。

    2、被市督导组发现1起火情或被卫星监控到火点1个,所属党总支书记就地免职,村干部免职或停职,全额扣除包党总支领导干部、党总支书记、包村干部、包党总支派出所干警、第一书记、村责任人风险保证金及防火经费,并重新交纳风险保证金,包党总支领导干部向镇党委做出书面检讨。对所属党总支、村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终评先树优资格。

    3、被市督导组发现2起或被卫星监控到火点2个,除执行上面第2条外,包党总支领导干部由镇党委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委处理。

    4、被定性为全镇第一把火的,在全镇通报批评,全额扣除包党总支领导干部、党总支书记、党总支包村人员、包党总支派出所干警、第一书记、村责任人风险保证金及防火经费,并重新交纳风险保证金,同时在全镇召开反面现场会,党总支书记、村责任人现场检讨。

    5、“三秋”期间,凡被各级督导组发现村级防火棚防火人员空岗、睡岗、醉岗、擅自离岗的,每次扣罚防火经费50元。

    6、镇督导组按要求进行督查,镇主要领导不定期进行巡查,每发现一个着火点隐瞒不报的,将对督导组所有成员进行追责问责(不发奖励资金或扣除风险保证金),并取消其当年评先树优资格。

    7、主干道路(府前路、柴张路、BRT路、柴羊路、滕薛路、河滨路、梨园路、青龙绿道、京台高速及京沪铁路沿线等)出现打场晒粮的,每发现一例扣罚所在村100元。

    附件:1、柴胡店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柴胡店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督导工作小组成员

    3、柴胡店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验收工作小组成员

    4、柴胡店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验收考核打分表

    5、“三秋”生产帮包党总支领导和责任人名单

    6、柴胡店镇“三秋”防火工作纪律

    7、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标语口号

                                   

                                                        中共柴胡店镇委员会

                                                         柴胡店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28日

附件1:

柴胡店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第一组长:赵  博    党委书记

      组    长:马洪杰    党委副书记 镇长候选人

      副 组 长:徐瑞国  人大主席

                满  伟    党委副书记

                李玉满    主任科员

                马  君    党委委员、副镇长

                高 霞  党委委员、宣传科长

                张 永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刘禹锡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刘书磊  党委委员、组织科长

                宋致亮  人大副主席

                张  杰     副镇长

                张玉平  副镇长

                朱述礼  副镇长

                阮  杰    派出所所长

                胡  雷    社会事务办副主任

                满 勇  党政办公室副主任

                张长伟  综合治理中心主任

                宿 进  乡村规划建设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刘  斌    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主任

                张 葳  农业综合服中心主任、王楼党总支书记

                王  栋    便民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刘村党总支书记

      成    员:马  旭    农业办公室主任

                钟家桥    党政办副主任、督查科科长

                王广勇    综合执法办副主任

                孔凡彬    农技站站长

                李茂萍    农机站站长

                张新昌    环保所科员

                李广峰    财政所所长

                刘  庆    交管所所长

                孔令琪    供电站站长

                杨光耀   司法所所长

                仇裕艳  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长

                张建国    教育学区主任

                张 杰   柴胡店党总支书记

                王修武    大官党总支书记

                燕海涛  沙庄党总支书记

                李  刚   杨桥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满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玉满、张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刘禹锡、满勇同志具体负责“三秋”工作的督导工作。


附件2:

柴胡店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督导

小组成员

      组  长:刘禹锡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副组长:满  勇    党政办副主任

      成  员:马  旭    农业办公室主任

              钟家桥    党政办副主任、督查科科长

              钟宜化    研究室副主任、督查科副科长


附件3:


柴胡店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验收

小组成员

      组  长:满  伟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李玉满    主任科员

              张  永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刘禹锡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  杰    副镇长

              满  勇    党政办副主任

      成 员: 马  旭    农业办公室主任

              钟家桥    党政办副主任、督查科科长

              李广峰    财政所所长

              孔凡彬    农技站站长

              钟宜化    研究室副主任、督查科副科长


附件4:


柴胡店镇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验收考核打分表


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标准

得分

宣传

发动
(10分)

宣传车

2

每个党总支扎制1台,悬挂防火指挥车标识,安装有扩音设备一套,车上放置灭火工具(大笤帚、铁锨等)。

2

在辖区内不间断巡回播放录音宣传。

广播宣传

1

村办公室扩音设备一套齐全,早中晚定时利用大喇叭播放录音带,村干部每天宣讲禁烧相关政策。

张贴禁烧公告

1

在村务公开栏或村办公室大门处张贴。

张贴标语

2

村内、田间悬挂过路横标:1000人以下的村至少5幅,1000人以上的村至少10幅,集中禁烧期内,少一幅扣0.5分。

2

在村内主要道路和田间生产路旁广泛张贴墙标:1000人以下的村标语至少30幅;1000人以上的村标语至少50幅。

措施

落实

(40分)

村设立
防火棚

12

关键地块固定放置防火棚(500人以下的村不少于2处,1000人以下的村不少于3处,1000人以上的村不少于4处),并有值班标识牌、防火工具(大笤帚、铁锨等),每少一处扣1分。

有相关村干部值守,有相关村安排的年富力强的值守人员不间断值守,空岗一次扣2分。

秸秆清运

20

田间、路边、河边、渠边及周边没有零散存放的秸秆,发生抛河、抛路现象没有及时处理,一起扣2分。坚决杜绝秸秆进村,村内禁止秸秆存放,发现一起扣20分。

路上晾晒现象

8

主要道路打场晒粮现象,一处扣1分。

综合

利用

(10分)

秸秆机械化还田率

5

机械安装粉碎机并广泛使用,机收还田率达99%以上,低一个百分点扣2分。

机播、适时灌溉率

5

收割后的地块及时机播,机播、适时灌溉率达95%以上,低一个百分点扣5分。

焚烧现象的处理

(40分)

市级督导、监测通报的火情

20

市级督导发现的火点火情,被通报的单位,执行“一票否决”。未被通报的,按照标准1亩以下的扣5分;1亩以上至5亩以下的单位扣10分;5亩以上的单位扣20分;及时清除痕迹的扣分分值减半扣除。

镇督导组巡查发现的火情

20

镇督导组发现的火点火情,被通报的单位,对所在党总支、村执行“一票否决”,扣10分。未被通报的按照标准1亩以下的扣5分;1亩以上至5亩以下的单位扣10分;5亩以上的单位扣20分;及时清除痕迹的扣除分值减半。

工作

创新

(加20分)

秸秆综合利用、土地流转、结构调整及工作经验被上级推广

20

秸秆综合利用2分;土地流转3分;结构调整4分;工作经验被上级推广1分

合计

120


附件5:

“三秋”生产帮包党总支领导和责任人名单


单  位

帮包责任人

单  位

帮包责任人

柴胡店党总支

满  伟  朱述礼 宿  进

大庙村

王  栋 

柴胡店

张杰 董海峰                  

沙庄党总支

徐瑞国 高 霞

官  场

张  超

沙  庄

燕海涛

振兴庄

张 敏

何  庄

葛洪伟

官路口

李  刚  

胡  楼

孙  恺

沙  岗

张  磊

葫芦套

张开军

南  平

黄 威

卜  掌

张家峰

四李庄

张文元

小石楼村

刘 军 何积棋

大官党总支

张  永  张  杰

大石楼村

李茂萍

黄  山

王德科

董  村

张振虎

郭  沟

宋义礼

王楼党总支

宋致亮  张玉平

老  院

张  鹏

大王楼

张 葳 韩 丽

龙  山

王修武

永福村

王  东

后大官

李  鑫

郝庄村

倪永忠

前大官

杨其相 姜  伟

坦山后村

赵汝佳

南  辛

任泽利

安后村

梁  栋

刘村党总支

李玉满  胡  雷
张长伟

钟辛庄

陈海峰 魏  涛

刘 村

邢浩杰  刘 治  刘绍雪 

鲁庄村

董爱武

姬庄村

王浩宇姜丹丹

杨桥党总支

马 君 刘书磊 刘斌

后闫村

付  震

杨  桥

李 刚 杨鹏

邵庄村

张永东

高  桥

任士礼 叶怀成

前闫村

田家军

王官庄

王玉田  胡安义

后黄庄村

孔凡彬

贾  楼

陈艳梅  柴洋洋

前黄庄村

朱恒清

共计68人,各党总支可根据工作需要

自行调节包村人员


附件6:

柴胡店镇“三秋”防火工作纪律

    为进一步明确职责、严明纪律、加大力度,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力以赴搞好“三秋”秸秆禁烧工作,特制订以下工作纪律:

    1、所有包总支领导干部、总支工作人员和村干部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和24小时手机开机,确保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2、村干部工作时间要听从所在党总支统一安排,不得迟到、早退;

    3、所有帮包领导、总支工作人员、村干部在“三秋”期间严禁饮酒;

    4、所有包总支领导干部、总支工作人员和村干部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包总支领导和总支书记请假的需向党委书记请假;总支工作人员、村干部请假的需向包总支领导、总支书记请假并通知镇督导组。


附件7:

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标语口号


    1、万人防火不算多,一人疏忽惹大祸

    2、一人把关一处安,众人防火稳如山

    3、防田间着火,保绿色家园,筑生态屏障

    4、露天焚烧秸秆违法,综合利用利国利民

    5、焚烧秸秆污染大气,秸秆还田肥沃土地

    6、秸秆气化节约能源,经济实用清洁方便

    7、秸秆只要利用好,增加收入又环保

    8、禁止秸秆焚烧,发展生态农业

    9、禁止焚烧秸秆,加强综合利用

    10、严禁焚烧秸秆,建设生态家园

    11、严禁焚烧秸秆,净化生态环境

    12、秸秆还了田,土地能增产

    13、禁烧秸秆,人人有责

    14、露天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

    15、蹲到地里点把火,拘留所里十五天

    16、一粒粮食一粒汗,一次疏忽一年泪!

    17、打防结合,坚决打好三秋生产这一仗

    18、严禁在道路、树旁和高、低压线下堆垛秸秆

    19、严厉打击破坏三秋生产的一切不法分子

    20、田间焚烧秸秆、杂草拘留并罚款

    21、田间焚烧秸秆杂草罚款2000元,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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