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9-00765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柴胡店镇
  • 成文时间:2019年01月24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19年01月24日
  • 标  题:柴胡店镇人民政府致全镇人民的一封信
  • 效力状态:有效

柴胡店镇人民政府致全镇人民的一封信

广大村民同志们:
      您们好!岁末年初,风干物燥,是安全事故和火灾易发季节。在此特别提醒您: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源于瞬间麻痹。请您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注意烟花爆竹和民爆器材安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全省烟花爆竹销售实行连锁直营模式,我镇设置7家常年经营点,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不再办理。请通过合法认定烟花爆竹销售商店购买合格烟花爆竹;切不可在建筑物室内、阳台、走廊等地燃放,更不能对着人和建筑物、可燃物燃放;特别不要在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农村柴草垛电力设施下方燃放;未成年人慎用烟花爆竹,燃放时一定要有家长陪同。非法烟花爆竹生产是违法行为,严禁进行非法烟花爆竹生产。如果发现身边存在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民爆器材等安全隐患的,应立即拨打举报电话:镇政府2205128、派出所2282110、安监办2282536。

2.注意用电安全 不乱拉搭电线;不使用软线及老破损电线为导线,铺设电路要加套管;电线表面不覆盖纸、碎布等易燃物;不超负荷用电;不用铜、铁等代替保险丝;不覆盖电器、插座、开关;不让电器的插头长时间插在插座上;不用一个插座连接多个电器;冰箱、空调等耗电大的电器要安装单线;电表要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以防止电路短路、漏电等不测。

3.注意用火安全。不使用电炉,不在家中放汽油、酒精等易燃品,不在易燃物旁使用蜡烛、香火及烧冥纸;不使用过期液化气罐;液化气、煤气的阀门及导气软管要定期检查更换,防漏气老化;教育孩子不玩火;提醒老人注意用电、用气、用火;不要把点燃的蚊香直接放在木桌、纸箱等可燃物上;烟蒂要及时熄灭不乱丢。 
      4. 注意交通安全。春节期间外出的人比较多,要注意交通安全,按交通规则走好自己的路,横穿公路先看两边200米内是否来车;进入春运的忙碌时期,各地的车票尤为紧张,回家的迫切感受让人理解,但千万不要乘坐无牌无照的"黑车",这样您的安全和权益得不到保障;拥有私家车的人越来越多,道路交通拥挤现象越来越严重,提醒大家为了您和家人的幸福,不要酒后驾车和疲劳驾车;发现或发生不良情况要及时报警,治安管理是动态的,发生了事情不必大惊小怪,要沉着冷静,争取更多人的配合。 
      5.注意家庭安全防范。主要是家庭要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人身伤害、防盗及防骗。要特别注意在密闭居室中使用煤炉取暖、做饭,由于通风不良、供氧不充分,可产生大量一氧化碳积蓄在室内,要保持室内通风,防止一氧化碳中毒。要"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办好自己的事",自觉做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争当"平安群众"、争做"平安农户"、争创"平安家庭",积小安为大安,以小稳定促大稳定。要主动向政法部门检举揭发涉黑涉恶各类违法犯罪线索,主动化解各种邻里纠纷,努力消除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构建起"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和谐人际关系。

柴胡店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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