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18-18814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柴胡店镇
- 成文时间:2018年12月1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12月12日
- 标 题:柴胡店镇关于转发《加强和改进全市党政机关值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柴胡店镇关于转发《加强和改进全市党政机关值班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关于转发《加强和改进全市党政机关值班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办事处、村,机关各单位,镇直各部门:
现将滕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加强和改进全市党政机关值班的通知》转发给你,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12月12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枣庄市及外地驻滕单位,市人武部,滕州经济开发区:
为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提高我市党政机关值班工作能力水平,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党政机关值班工作的意见》(鲁厅字〔2018〕54号)和枣庄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党政机关值班工作的通知》(室字〔2018〕89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值班带班制度规定。各级各部门单位值班机构要严格落实专职值班人员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规定,建立灵敏高效、上通下达、左右贯通的值班网络,严肃值班工作纪律,确保值班工作网络24小时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及重要活动、会议等,要强化值班力量,确保万无一失。要完善交接班制度,做到无缝交接,不压误不遗漏工作任务。
二、规范电话接听、值班记录工作。接听各单位和群众来电要“一听、二记、三复述”,做到文明礼貌,应对得当,高效处理。对来电者情绪过激、言辞不当的,要保持冷静和热情,耐心宣传政策,尽力抚慰情绪。对无端骚扰、谩骂、攻击的,要立场鲜明、不卑不亢、坚决制止,保存好录音或记录,对情节特别严重的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处理。对群众来电反映较为集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可能引发紧急突发性事件的问题,要高度敏感,提高警觉,主动作为,了解核实情况,进行分析研判,迅速向有关领导报告,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各级值班机构要建立完备的值班记录,客观、准确、及时、全面记录值班期间接报、处理的事项,所有值班文电材料必须有签收、发送登记,事后整理保存。
三、提高应急值班工作能力。对达到报送标准的突发事件,敏感时间、敏感地点发生或涉及敏感人员的事件,以及可能演化为重特大级别的事件,事发地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在事发后15分钟内将初步情况电话报告市委办公室信息科、综合科和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事发后40分钟内,必须书面报告初步核实的概况,作为突发事件初步上报的口径;事发后1小时内,必须书面详细报告事件的起因、背景、发展、处置、后果、影响和舆情等情况,并做好全程跟踪续报。
四、强化值班和突发事件报告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单位每半年要对本地本部门单位的值班和突发事件报告工作进行一次自查,重点检查值班工作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值班人员配备情况;突发事件是否及时报告和处理;值班及有关领导通讯录是否及时更新,值班网络和通讯工具是否完备畅通等。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尽快整改到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调度各镇街、各部门单位值班情况,对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进行通报表扬,对存在的问题和失误及时指出,对迟报、漏报、瞒报的严肃批评。对因迟报、漏报、瞒报信息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共滕州市委办公室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2日
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办事处、村,机关各单位,镇直各部门:
现将滕州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加强和改进全市党政机关值班的通知》转发给你,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12月12日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直各企事业单位,省、枣庄市及外地驻滕单位,市人武部,滕州经济开发区:
为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面提高我市党政机关值班工作能力水平,根据《关于加强和改进全省党政机关值班工作的意见》(鲁厅字〔2018〕54号)和枣庄市《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党政机关值班工作的通知》(室字〔2018〕89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落实值班带班制度规定。各级各部门单位值班机构要严格落实专职值班人员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规定,建立灵敏高效、上通下达、左右贯通的值班网络,严肃值班工作纪律,确保值班工作网络24小时畅通。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及重要活动、会议等,要强化值班力量,确保万无一失。要完善交接班制度,做到无缝交接,不压误不遗漏工作任务。
二、规范电话接听、值班记录工作。接听各单位和群众来电要“一听、二记、三复述”,做到文明礼貌,应对得当,高效处理。对来电者情绪过激、言辞不当的,要保持冷静和热情,耐心宣传政策,尽力抚慰情绪。对无端骚扰、谩骂、攻击的,要立场鲜明、不卑不亢、坚决制止,保存好录音或记录,对情节特别严重的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处理。对群众来电反映较为集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可能引发紧急突发性事件的问题,要高度敏感,提高警觉,主动作为,了解核实情况,进行分析研判,迅速向有关领导报告,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各级值班机构要建立完备的值班记录,客观、准确、及时、全面记录值班期间接报、处理的事项,所有值班文电材料必须有签收、发送登记,事后整理保存。
三、提高应急值班工作能力。对达到报送标准的突发事件,敏感时间、敏感地点发生或涉及敏感人员的事件,以及可能演化为重特大级别的事件,事发地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在事发后15分钟内将初步情况电话报告市委办公室信息科、综合科和市政府办公室综合科;事发后40分钟内,必须书面报告初步核实的概况,作为突发事件初步上报的口径;事发后1小时内,必须书面详细报告事件的起因、背景、发展、处置、后果、影响和舆情等情况,并做好全程跟踪续报。
四、强化值班和突发事件报告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单位每半年要对本地本部门单位的值班和突发事件报告工作进行一次自查,重点检查值班工作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落实情况;值班人员配备情况;突发事件是否及时报告和处理;值班及有关领导通讯录是否及时更新,值班网络和通讯工具是否完备畅通等。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尽快整改到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调度各镇街、各部门单位值班情况,对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进行通报表扬,对存在的问题和失误及时指出,对迟报、漏报、瞒报的严肃批评。对因迟报、漏报、瞒报信息造成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共滕州市委办公室
滕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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