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81/2025-00458
  • 主题分类:镇街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发布机构:北辛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时间:2026年03月16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6年03月16日
  • 标  题:滕州市北辛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北辛街道办事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序号 公开事项-一级事项 公开事项-二级事项 公开内容 公开依据 公开时限 公开期限 公开方式 公开渠道 公开责任
1 其他法定内容 移民安置信息 移民安置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收支情况、移民资金的使用情况。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第五十三条,《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第四十三条 实时公开 长期公开 移民安置村范围主动公开 实体公开栏 经济发展办公室
2 其他法定内容 环保信息 对非法围海填海、采矿塌陷地、露天尾矿库、工业废渣堆场等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治措施及结果。 《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三十九条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长期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实体公开栏 经济发展办公室
3 其他法定内容 社区戒毒康复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机构的地址和联系方式。 《山东省禁毒条例》第三十九条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长期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实体公开栏 平安法治办公室
4 其他法定内容 建筑控制区 向村民公布建筑控制区的范围。 《山东省农村公路条例》第四十一条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长期公开 涉及村居范围主动公开 实体公开栏,其它 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5 其他法定内容 公共文化 公共文化服务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五十七条 实时公开 长期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便民服务窗口,办事大厅,政务公开专区 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6 其他法定内容 救助信息 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审核结果,社会救助对象有关信息。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三十条,《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十八条,《山东省社会救助办法》第八十条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长期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实体公开栏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7 其他法定内容 突发事件 1.应急预案;
2.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警报、预警信息、调整预警级别、警报解除等),有关突发事件应对的决定、命令、措施等信息。
《山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十四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七条 ,《山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第十八条 实时公开 长期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务新媒体,实体公开栏 应急安全保障中心
8 其他法定内容 服务信息 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事项清单。 《山东省乡镇人民政府工作条例》第三条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长期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实体公开栏,政务新媒体 北辛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经济发展办公室、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9 其他法定内容 农业信息 永久基本农田的位置、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长期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其它 自然资源所
10 其他法定内容 土地信息 1.地方土地调查成果;
2.土地经营权流转供求信息;
3.退耕还林者的退耕还林面积、造林树种、成活率以及资金和粮食补助发放等情况。

《土地调查条例》第二十五条,《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第十八条,《退耕还林条例》第四十六条 地方土地调查成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土地经营权流转供求信息、退耕还林者的相关信息及时公开 长期公示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实体公开栏 自然资源所、经济发展办公室、财政所
11 其他法定内容 旅游规划 旅游发展规划及其执行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二条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长期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实体公开栏 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12 其他法定内容 城乡规划 1.城乡规划草案;
2.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  城乡规划草案信息形成5个工作日内;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城乡规划草案信息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三十日;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信息长期公示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实体公开栏 综合行政执法中心、自然资源所
13 建议提案办理 建议提案办理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结果;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五) 在答复建议和提案提出人的1个月内 长期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 人大工作室、政协委员联络室、党政办公室
14 社会救助 社会救助 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政策落实情况、救助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 实时公开 长期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实体公开栏 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
15 筹资筹劳 筹资筹劳 相关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 实时公开 长期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实体公开栏 经济发展办公室
16 房屋征收 房屋征收 相关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 实时公开 长期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实体公开栏 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17 土地征收 土地征收 相关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 实时公开 长期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实体公开栏 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18 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 宅基地使用情况审核 相关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 实时公开 长期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实体公开栏 综合行政执法中心
19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相关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 实时公开 长期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实体公开栏 经济发展办公室
20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 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运营 相关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 实时公开 长期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实体公开栏 经济发展办公室
21 乡村振兴与扶贫信息 乡村振兴与扶贫信息 相关政策、措施及实施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 实时公开 长期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实体公开栏 经济发展办公室
22 政务公开基本目录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各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二条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长期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 党政办公室
23 政务公开基本目录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明确了各公开事项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二条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长期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 党政办公室
24 规划计划 年度计划 工作要点、工作计划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三)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长期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新媒体 党政办公室
25 规划计划 区域规划 北辛街道地理范围内的区域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三)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长期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 党政办公室
26 规划计划 专项计划 针对某个具体事项制定的专门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三)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长期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 党政办公室
27 履职依据 镇街文件 街道办事处制定的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一)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长期公示,定期清理;自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失效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更新有效性标注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政务新媒体 党政办公室
28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本街道形成的通知公告或转载其他单位的涉及我辖区公民的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十五) 信息形成后,20个工作日内公开 长期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政务公开专区 宣传文化旅游办公室
29 机关简介 机构设置 本机关的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名称和职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长期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 党政办公室
30 机关简介 领导信息 本机关领导的姓名、现任职务职级、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政治面貌、照片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长期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 党政办公室
31 机关简介 机构职能 1.机关职能:机构编制部门批复的本机关工作职责以及法律法规或上级机关设定的工作职责;  
2.办公地址:本机关现在的办公具体地址,以及各类下属单位和分支机构的办公地址,如果政务服务大厅、信访窗口等设置在机关本部之外的,也一并列明;
3.办公时间:本机关的正式办公时间,如果具体办事服务时间与正式办公时间不一致的,应一并列明,时间应精确到分,如有夏、冬令时,需在办公时间中注明;
4.联系方式:代表本机关对外联系的有效方式,包括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 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长期公开 全社会范围主动公开 政府网站,政务公开专区 党政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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