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810032/2024-02817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北辛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时间:2024年08月12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8月12日
  • 标  题:北辛街道办事处关于《滕州市北辛街道后十里铺居村庄规划(2023-2035年)》批后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北辛街道办事处关于《滕州市北辛街道后十里铺居村庄规划(2023-2035年)》批后公告


经过征求各方意见并修改完善,《滕州市北辛街道后十里铺居村庄规划(2023-2035年)》成果已于20240812日经滕州市人民政府批复(滕政字〔20242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山东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规程》《山东省村庄规划数据库规范》规定,为切实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可行性和科学性,现对《滕州市北辛街道后十里铺居村庄规划(2023-2035年)》批后公告。请各位村民及与该规划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予以监督。

公告日期:20240812日至20240910

通信地址:滕州市北辛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0632-5561678



滕州市北辛街道办事处

20240812








近期建设项目表






村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规则

一、农业空间保护

1)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08.23公顷,主要集中分布在村域南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本村耕地保有量116.33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4)本村内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为4.78公顷,应按规定要求兴建设施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

二、生态空间保护

1)本村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

2)保护村内生态林、水域、自然保留地等生态用地,不得进行破坏生态景观、污染环境的开发建设活动,做到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

三、建设空间管制

本村内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25.34公顷。

1.产业发展空间

1)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0.61公顷,用作生产用途,其建筑高度不超过24米,容积率大于等于1.0

2)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整应经村民小组确认,由村委会审查同意,逐级报村庄规划原审批机关批准。

2.农村住房

1)本村内划定宅基地21.62公顷;新申请的宅基地应在划定的村庄建设边界内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进行建设,每户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200平方米以内。

2)村民建房建筑层数不超过2层,建筑高度不大于12米,应体现鲁南乡村风情特色,统一采用新中式风格,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

3.公用工程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1)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建房应退后不少于3米。

2)村内供水由滕州市自来水厂提供,污水处理设施1处,房屋排水接口需向村民小组确认后再进行建设。

3)垃圾收集点、公厕、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用地及综合服务站、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卫生室、养老和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

四、安全与防灾减灾

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村庄建筑的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消防安全的要求,不得少于不得少于4米;道路为消防通道,不准长期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

3)小游园、广场等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


相关文章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00-2018 Tengzhou China.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共滕州市委、滕州市人民政府版权所有 鲁ICP备12014628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3704810032
主办:滕州市大数据中心 Tel:0632-5888998 E-mail:tzxxh638@zz.shandong.cn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 鲁公网安备 370481020000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