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810032/2024-00633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北辛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时间:2024年02月0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2月01日
- 标 题:《滕州市北辛街道后十里铺居村庄规划(2023-2035年)》规划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北辛街道后十里铺居村庄规划(2023-2035年)》规划公示
《滕州市北辛街道后十里铺居村庄规划(2023-2035年)》规划公示
2023年10月,北辛街道委托滕州市规划设计院,进行《滕州市北辛街道后十里铺居村庄规划(2023-2035年)》编制工作。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的通知》,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文明的要求,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促进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等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完善和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促进农业生产高效和生态空间整合,特编制本次村庄规划。现对规划予以公示:
规划遵循以下原则:
多规合一,全域管控;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传承历史,突出特色;尊重民意,简明实用。
对村庄规划如下:
一、目标定位:“以高效农业、现代农业为主导,以物流服务为特色,打造城乡融合的和美乡村发展样板。”
二、规模:至规划期末,人口规模约为2137人,611户。村域土地总面积152.56公顷(不含城镇开发边界线内面积),其中耕地116.64公顷,园地0.24公顷,林地2.34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4.77公顷,村庄建设用地25.34公顷,区域基础设施用地0.77公顷,陆地水域2.46公顷。
三、村庄规划:依托便利的交通区位条件、极具潜力的产业基础与乡村发展的各方诉求,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文明的要求,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促进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等资源节约利用,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完善和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促进农业生产高效和生态空间整合。通过城乡互联的模式,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村庄发展,规划形成“四区协同”的产业发展布局。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公告日期: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3月2日
通信地址:北辛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13561174369
北辛街道办事处
2024年2月1日
近期建设项目表
序号 |
项目类型 |
名称 |
位置 |
用地面积 |
投资规模 |
实施年限 |
项目层级 |
1 |
产业发展 |
三产融合产业项目建设 |
村域范围内 |
0.61公顷 |
35万元 |
2025年 |
村镇级 |
2 |
村庄公共服务提升 |
村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 |
村域范围内 |
0.41公顷 |
10万元 |
2025年 |
村镇级 |
村庄规划管制规则:
1、生态保护
后十里铺居村域范围内无生态红线用地。
2、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08.23公顷,主要集中分布在村庄居民点的四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本村耕地保有量111.26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4)本村内设施农用地面积为0.68公顷,应按规定要求兴建设施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
3、历史文化保护
本村村域范围内无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
4、建设空间管制
后十里铺居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25.34公顷。
(1)产业发展空间
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筑密度需控制在30%以上,建筑高度不超15米,容积率大于0.7,同时满足《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整应经村民小组确认,由村委会审查同意,逐级报村庄规划原审批机关批准。
(2)农村住房
①本村内划定宅基地21.62公顷,规则新申请的宅基地,每户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200平方米以内,应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②村民新建民房以一层为主,统一采用传统民居建筑风格,统一采用以砖石为主要材料,以深咖色、米白色、米黄色为主色调,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
③停车位、建筑间距、日照等均满足《滕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①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建房应退后5-8米。
②垃圾收集点、公厕等基础设施用地及村委会、卫生室、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
5、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
(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村庄建筑的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消防安全的要求,不得少于4米;道路为消防通道,不准长期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
(3)小游园、广场等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
注:以上文字及图纸内容均为方案阶段成果,规划成果最终以批复版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