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3704810032/2024-00633
  • 主题分类:通知公告
  • 发布机构:北辛街道办事处
  • 成文时间:2024年02月01日
  • 文  号:
  • 发文时间:2024年02月01日
  • 标  题:《滕州市北辛街道后十里铺居村庄规划(2023-2035年)》规划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滕州市北辛街道后十里铺居村庄规划(2023-2035年)》规划公示

《滕州市北辛街道后十里铺居村庄规划(2023-2035年)》规划公示


202310月,北辛街道委托滕州市规划设计院,进行《滕州市北辛街道后十里铺居村庄规划(2023-2035)》编制工作。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山东省自然资源厅转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村庄规划促进乡村振兴的通知>的通知》,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文明的要求,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促进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等资源集约节约利用,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完善和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促进农业生产高效和生态空间整合,特编制本次村庄规划。现对规划予以公示:

规划遵循以下原则:

多规合一,全域管控;保护优先,绿色发展;传承历史,突出特色;尊重民意,简明实用。

对村庄规划如下:

一、目标定位:“以高效农业、现代农业为主导,以物流服务为特色,打造城乡融合的和美乡村发展样板。”

二、规模:至规划期末,人口规模约为2137人,611户。村域土地总面积152.56公顷(不含城镇开发边界线内面积),其中耕地116.64公顷,园地0.24公顷,林地2.34公顷,农业设施建设用地4.77公顷,村庄建设用地25.34公顷,区域基础设施用地0.77公顷,陆地水域2.46公顷。

三、村庄规划:依托便利的交通区位条件、极具潜力的产业基础与乡村发展的各方诉求,按照乡村振兴战略和生态文明的要求,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促进基本农田保护和土地等资源节约利用,促进农村基础设施完善和公共服务设施合理配置,促进农业生产高效和生态空间整合。通过城乡互联的模式,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村庄发展,规划形成“四区协同”的产业发展布局。


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公告日期:202421日至202432

通信地址:北辛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13561174369


北辛街道办事处

202421



近期建设项目表

序号

项目类型

名称

位置

用地面积

投资规模

实施年限

项目层级

1

产业发展

三产融合产业项目建设

村域范围内

0.61公顷

35万元

2025

村镇级

2

村庄公共服务提升

村庄公共服务设施提升

村域范围内

0.41公顷

10万元

2025

村镇级


村庄规划管制规则:

1、生态保护

后十里铺居村域范围内无生态红线用地。

2、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1)本村内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08.23公顷,主要集中分布在村庄居民点的四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2)本村耕地保有量111.26公顷,不得随意占用耕地;确实占用的,应经村民小组确认,村委会审查同意出具书面意见后,由镇政府按程序办理相关报批手续。

3)未经批准,不得在园地、商品林及其他农用地进行非农建设活动,不得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采矿、取土等活动。

4)本村内设施农用地面积为0.68公顷,应按规定要求兴建设施和使用土地,不得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并采取措施防止对土壤耕作层破坏和污染。

3、历史文化保护

本村村域范围内无划定乡村历史文化保护线。

4、建设空间管制

后十里铺居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为25.34公顷。

1)产业发展空间

经营性建设用地建筑密度需控制在30%以上,建筑高度不超15米,容积率大于0.7,同时满足《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19年版)》。经营性建设用地调整应经村民小组确认,由村委会审查同意,逐级报村庄规划原审批机关批准。

2)农村住房

本村内划定宅基地21.62公顷,规则新申请的宅基地,每户建筑基底面积控制在200平方米以内,应在划定的宅基地建设范围内,且优先利用村内空闲地、闲置宅基地和未利用地。

村民新建民房以一层为主,统一采用传统民居建筑风格,统一采用以砖石为主要材料,以深咖色、米白色、米黄色为主色调,符合村庄整体景观风貌控制性要求。

停车位、建筑间距、日照等均满足《滕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不得占用交通用地建房,在村内主要道路两侧建房应退后5-8米。

垃圾收集点、公厕等基础设施用地及村委会、卫生室、教育等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民不得随意占用。

5、村庄安全和防灾减灾

1)村民的宅基地选址和农房建设须避开自然灾害易发地区。

2)村庄建筑的间距和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村庄消防安全的要求,不得少于4米;道路为消防通道,不准长期堆放阻碍交通的杂物。

3)小游园、广场等为防灾避险场所,紧急情况下可躲避灾害。


注:以上文字及图纸内容均为方案阶段成果,规划成果最终以批复版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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